企业并购中以现金支付方式的业绩补偿的处理

财富   2024-09-26 20:38   内蒙古  

2020 年 12 月,A 自非关联方B购入其持有子公司 C  80%股权,A 获得C 控制权,协议约定A 以现金支付购买价款为1亿元。

同时,A 与 B 签订业绩补偿协议。B 承诺,如果C未来三年净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目标,则B在业绩承诺期满后以现金方式向C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具体盈利目标及实际实现净利润为:


2021 年盈利目标1000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 800万元;2022 年盈利目标为1250 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2023 年盈利目标为1500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 1700 万元。三年内部,预计盈利目标 3750 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 3500 万元。


案例分析


A 从 B 手中收购了 C 80% 股权,支付对价一个小目标,而在收购时,A 与 B 签订了对赌,对赌的内容为收购后的三年内,C 要实现 3750 万的净利润(扣非后),如果没实现,B需要用现金进行补偿未实现的部分。


在收购日,A公司预计未来收到 B 公司补偿的公允价值为零。所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金额为零,合并对价为实际支付价款1亿元。在对赌期间,需要做如下账务处理:


业绩承诺期


2021 年: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2022 年: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25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50

2023 年: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业绩承诺期满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25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250


戏说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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