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全面降税已经来了,力度很大,契税新的征收标准说的很清楚,但是增值税还有悬念,尤其是深圳。
目前房地产交易的税费主要有三个,契税、个税、增值税。
此次主要对契税如何征收给了具体的方案,个税和增值税还没有具体的方案。
首套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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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才是关键!!!
增值税、个税、契税,其中增值税算是大头,要征收5%,所以等增值税细则落地才是关键。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满2,普通住宅是免征的,只对非普通住宅征收。不满2年的不管是普通与非普通统一全额征收。
看最新降税文件,增值税方面有个前缀的条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满2年免征增值税。就是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统一,满2年就不用征收了。
非普通住宅等于一下子就省了5个点。如果叠加契税,一下子就省了6-7个点。
按照一套套内面积135平,总结1000万的房子来算,买家省下6-70万!
但是最关键的是,深圳还没有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
去年11月深圳对普豪标准有所放松,取消了价格限制,目前的标准是:
①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②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
只要不符合两者中任一条件,都属于“非普通住宅”。
深圳什么时候取消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今年7月份,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里明确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20日,北京率先提出:“将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29日,上海也跟进提出:一是,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二是,按照国家工作部署,适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10月17日,住建部提到四个取消,取消限购、取消限售、取消限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一再被提及,北京和上海也都已经跟进,但是深圳和广州还是没有表态。
按照全面降税的态度和力度,深圳应该很快就会表态,落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只有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满两年增值税才能统一免征,真正做到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