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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拟提高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
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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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申请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家庭共同申请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明确,三类购房情形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
若职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上浮比例还可以累加。
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80%;
若同时满足以上三种上浮情形,最高额度则可以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