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暑临 | 诠释的边界(读诗散札17)
2024-01-16 10:53
天津
古人有“诗无达诂”的传统,今人有“开放性”的命题,给人们一种错觉,好像诗的解读是没有理则和边界的。发散性思维的发挥本身是一件好事,但任凭其泛滥则有可能流毒肆虐。曾听一位教授在讲课时对学生说:“你们大可以随便说,你们怎么说都有道理。”这前半句很可贵,但后半句让人不敢恭维。如果怎么说都有道理,学术就不需要规范了,学生就不需要上学了。如果诗怎么解读都可以,读者就不需要诗学了,诗论就没有意义了。曾有学者在解读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时说:“扬尘”在唐诗中往往指代出行,如李白《古风》有“大车扬飞尘”,刘禹锡《元和十一年自朗州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有“紫陌红尘拂面来”,所以,王维诗的首句写朝雨有情,润湿尘路,有不忍使车马远去之意。这解读看上去别出心裁,但实属过度诠释。首先,“扬尘”和出行之间的关联并不是特别固定的,只是车马杂沓不免扬尘,目之所见,记于诗句,本非刻意;纵然多见,亦非必然。就算不出行,有风过处,尘土就不能飞扬吗?何况,唐诗中扬尘与出行无关的例子也不乏枚举。其次,说朝雨润湿尘路就算有情,这不成了情感的泛滥吗?本诗前二句写环境的清新,这正容易冲淡离别的愁绪,于是第三句转折一笔,提示远行人的伤感。这前二句连“以乐景写哀情”都算不上,因为这不是诗人人为铺设的乐景,而是眼前身处的环境真实如此,它是乐景,但不是为了哀情而故意创设。它本是真实而自然的,拟人化地说它有情,反而显得它刻意了。前人也有类似的解读,如何焯《三体唐诗》:“首句藏行尘,次句藏折柳。”首句明白写着轻尘,怎么叫“藏行尘”?原来,这不是一般的尘,而暗示着征人的出行。这姑且算是说得更含蓄有节制了。刘拜山先生在《千首唐人绝句》中评道:“上二句明写景色,暗寓送别。”但我们仍认为这里没有暗寓,越是接近纯写景,到第三句的转折处,越显出跌宕的笔致。毕竟这两句的景致,就算暂时不从渭城客舍出发远行,也大可以存在而且被欣赏。至于说“柳色新”就一定暗示“折杨柳”,这就不免是中了言必用典的老毛病了。再如王翰的《凉州词》有“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的名句,有的学者自出机杼,说这句话实写饮酒,暗写流血。因为葡萄酒是殷红色的,所以让人联想到人的血液。这就产生了畅饮与出战、欢乐与痛苦、和平与战争、生命与死亡等种种悲壮的对立。这种解读激昂慷慨,但实在令人毛骨悚然。古代豪迈的将士也只是说“渴饮匈奴血”,王翰这杯还没开始打仗就喝下的葡萄酒,是敌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这就不仅仅是过度的诠释,而且是诠释的妄想了。沈德潜《唐诗别裁》:“故作豪饮旷达之词,而悲感已极。”施补华《岘佣说诗》:“作悲伤语读便浅,作谐谑语读便妙,在学人领悟。”都指出王翰诗句的语气是表面旷达谐谑,而诗的第一句为了彰显这种语气,用的是华丽精致的道具。如果说葡萄酒象征着鲜血,那夜光杯是什么呢?葛兆光先生《唐诗选注》说得好:用葡萄酿成的美酒在西汉已传入中国,但因为它原产于西域大宛,所以写边塞诗时用它渲染西北边关的气氛;夜光杯据《十洲记》说是周穆王时西胡曾献“夜光常满杯”,,因为原产西北,所以也用它来营造一种边塞风情。总之,葡萄酒夜光杯都是边塞的“本地风情”。写人写事注重“本地风情”是古人写诗常常着重注意的笔法。正是美酒须沉醉,才见沙场堪落泪,赴死的战士喝一杯壮行酒,哪有时间考虑其中的象喻性呢,深文罗织,不但减少了战场豪爽的酒香,增加了无端猜测的腥腻,更让我们不禁发问:如果喝的是白酒,又是谁的血呢?岳飞当年“渴饮匈奴血”的时候,是否也要举一杯葡萄酒以振雄风呢?足见,诗的解读是有边界的。或问边界何在?答曰,在于常识,在于常理,在于文本和生活的真实。(本文为《天津日报》“满庭芳”版“沽上丛话·读诗散札”系列文章第十七篇,发表于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