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应收账款管理秘诀:全流程合规控制,降低80%呆坏账风险

文摘   社会   2024-07-03 08:26   重庆  

从去年年初起,我和团队接受委托,为湖北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清收一批欠款。这批欠款最早可以追溯到10年前,部分债权早已过了诉讼时效。经过发送律师函、谈判协商、法院诉讼等多种方式,我们协助客户成功回款50%以上。


在协助客户回款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客户项目众多,战线太长,中途不断有人离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少重要凭证缺失,影响到最终的回款效果。


可以说,应收账款的管理,事关企业的生命线。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更加如此。有数据显示,如果企业合同签订之初,就开始对应收账款进行全流程管理,将会减少80%以上的呆坏账。


上个月底,客户邀请我做一场法律培训。我结合这一年多来协助客户回款的经验,给公司的销售、财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时长3个小时的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管理的培训。回来后,我对培训内容进行整理,形成了如下文字,供大家参考。也欢迎各位加我微信(ID:451584976)进一步交流。



01.
应收账款的是与非


所谓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方收取的款项,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 


简单来说,应收账款就是客户拿了东西,钱还在客户手中。


对于企业来说,应收账款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之一,可以扩大销售,增加企业市场份额。好处之二,可以减少存货积压,控制成本费用。


但任何事务都有两面。应收账款大量存在,不仅会降低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效益下降,同时还会加大应收账款管理难度,特别是会增加呆坏账风险,甚至引发企业的财务危机。


之所以会存在这些问题,是因为很多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过程中,依然遵循传统方式,没有设置专门的应收账款管理责任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导致对损失的应收帐款无法追究责任。


此外,对应收账款的会计监督相当薄弱,没有建立应收账款定期清查制度,长期不对账,也没有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最重要的是,没有对应收账款进行全流程的合规控制,不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价,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赊销制度,对形成的逾期应收账款能否收回、收回多少完全失去控制。



02.

应收账款=无抵押纯信用贷款


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是在企业经营中对赊销交易产生的债权的管理活动,即应收账款的全流程管理,包括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


其中,事前管理包括从接触客户到签订合同。事中管理包括从发货到收款。事后管理,包括从欠款到追收。


有数据显示,实施事前管理可以防止70%拖欠风险;实施事中管理可以避免35%的拖欠;实施事后管理则可以挽回40%的拖欠损失;而实施应收账款的全流程合规控制,则可以减少80%的呆账和坏账。


“任何一个傻瓜都能把钱放出去,而收回它则需要相当大的本事”。在银行业,流行这样一句谚语。为了顺利收回贷款,银行业会对业务进行全流程风险管理。


这里的风险管理不局限于调查阶段,而是在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均得到体现。沿着流程模块,每一个环节均对不同的风险进行选择、过滤以及管理,以最终达到“风险可控”的目的。


在某种程度上,应收账款可以说是企业发放给客户的无抵押纯信用贷款。既然是贷款,其实就可以参照银行风控部门的管理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




03.

交易前,从接触客户到签订合同


很多情况下,销售人员为了冲业绩,只关注成单与否,经常忽视了对客户资信、支付能力等基本情况的考察,导致后期账款收回难。


和银行风控部门做的“贷前管理” “贷前调查”相似,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非常有必要对客户的信用情况和潜在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审查客户资信。在交易之前,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资信调查,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支付能力等。


调查的渠道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


此外,根据客户和业务的实际需要,还可以上门调查,外围了解情况,走访核实等。


第二,经过前期调查后,建立“客户档案”,将搜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相应的信用等级。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对客户分类分级管理。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根据历史合作情况,从与同行的交流,供应商的反馈等,来作为评价客户信用等级的参考。


很多货款产生拖欠和呆坏账,是由于销售对客户不了解。前期对客户进行全面了解,建立客户档案,可以淘汰信用不良的客户,避免清收货款时产生呆坏账。


第三,对于信用调查合格的客户,签订合同时,也应注意合同的完整性和严密性。不仅数量、单价、金额要一一对应,还要明确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微信和电子邮箱等。为了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还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机制和途径。



04.

交易中,从发货到收款


不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非常严谨,但却忽视对合同履行的跟踪把关。不仅对客户的经营动向,不了解,不熟悉。对于双方往来账目也未对账,出现欠款也没有及时止损。为了规避这些风险,可以参照如下的方法。


第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时关注客户的履约情况、资信情况,及时发现风险,一旦发现不好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


例如,对于经营状况突然恶化的客户,应暂停供应货物或服务,要求客户限期办理结算和支付,或提供相应履约担保。


第二,加强合同文件的管理,确保在履约过程中留痕。


企业应建立合同履约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对每一笔业务建立档案资料。不仅要确保招投标资料、买卖合同等资料的完整,还要注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文件的收集和保存。


常见的问题是,客户的签收人员,不是合同指定人员。这种情况下,应坚持由合同中的指定人员签字,确需更换的,应获得客户的委托书。


第三,合同履约过程中,还会出现变更合同的情况,此时应与客户及时对账,对账后形成书面文件,并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为方便跟踪合同的履约状况,企业应制作合同汇总台账,包括客户名称、产品、货款金额、支付节点、发票开具、回款数额、质保金等,及时跟进客户付款流程。


第四,客户拖欠账款的时间越长,催收的难度就越大,发生呆坏账的几率就会越高。据统计,超过半年的账款回收成功率为57.8%,超过1年的账款回收成功率为26.6%,超过2年的账款只有13.6%可以收回。


为了避免应收账款呆坏账的产生,企业可以定期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把过期债权列为工作重点。



05.

交易后,应收账款的催收


发现客户应收账款逾期后,根据客户不同情况,可以先发商务函,同时与客户关键人员积极沟通。


商务函件可以弱化催要性质,同时应正面了解客户的态度。如若客户消极应对,应该及时发送律师函。


对于律师函,律师应谨慎对待,不可随意。使用得当,既有中断诉讼时效、固定证据等多种作用,还可以提前对应收账款的事实进行全面梳理,提前完善证据。


如果律师函未发挥作用,则应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等途径,让欠款客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提起诉讼的时间节点也很关键。在客户还未失去支付能力,还没有“躺平”的情况下,应该尽快行动。


此外,诉讼时应尽可能提出财产保全,即可以保全财产,优先受偿,保障后续强制执行,也为双方在诉讼中积极推进和解准备筹码。


综上,对于企业而言,应该重点关注的是,从客户下单到企业回款的时间段;而应收账款全流程的合规化控制,就是要不断缩短这个时间段。





“人生法门”作者简介
聂炜昌,法律硕士,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作者。
联系方式:18602335116(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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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炜昌律师的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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