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障碍,但作为辩护律师,必须迎难而上。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实现和检察官的有效沟通,我结合自己办过的几个案例,总结了如下的“沟通密码”,供大家参考。
2. 及时沟通关键意见
辩护律师在阅卷后,如果认为全案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存在不起诉的可能,应及时与检察官沟通。
因为这一类意见对案件走向影响重大,如能在合适时机提出并阐述清晰,可能影响检察官对案件的整体判断,促使其考虑不起诉的可能性。
此外,如果案件涉及民营企业家,也应积极沟通。这是因为,民营企业家在经济活动中面临法律问题时,律师的合理意见有助于检察官全面考量案件影响,避免因案件处理不当对企业经营等产生过度冲击。
3. 谨慎提出把握不大的意见
如果从证据角度提出意见,但证据不足时,辩护律师不应盲目沟通。证据是案件的关键,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的意见,难以让检察官信服,甚至可能影响辩护律师的专业形象。
对于仅仅从犯罪性质、罪名、量刑角度提出且把握不大的意见,也需谨慎。辩护律师应在有充分依据和论证的基础上,再与承办检察官交流,否则提出的意见容易被忽视。
4. 提供高质量法律意见
今年年中,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我撰写了 6000 余字的法律意见书,提出在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对犯罪嫌疑人的同一行为做出了重复评价,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建议检察院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经过多次沟通,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取得较好的辩护结果。
这也说明,辩护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要有深度、有依据,从法律专业角度为检察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如准确分析法律条文适用、类案参考等。
5.建立专业形象与信任关系
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应该第一时间阅卷,第一时间准备法律意见书,尽量在检察官阅卷并形成内心确认之前和检察官沟通,这样一来,检察官更容易接受律师的意见。
在沟通过程中,辩护律师也要以专业能力和敬业态度赢得检察官尊重,使检察官认为律师值得信任,其意见值得认真对待。
总而言之,辩护律师与承办检察官的有效沟通需要把握时机、选择合适方式、提升自身专业性并注重可信度建立。只有这样,才能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案件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