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是检测胎儿发育和宫内生长环境,监护孕妇各系统变化,促进健康教育与咨询,提高妊娠质量,减少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
根据我国《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年)》,目前推荐的产前检查孕周分别是:妊娠6~13+6周,14~19+6周,20~24周,25~28周,29~32周,33~36周,37~41周(每周一次)。有高危因素者,可酌情增加次数。
第1次检查(6-13+6周)
检查项目:
1.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建立孕期保健手册
2.超声检查
3.基础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甲乙丙肝、梅毒、艾滋等检查项目。
第2次检查(14-19+6周)
检查项目:
1.唐氏筛查
2.无创DNA
3.基础检查:血压、体重、心电图、宫底高度、胎心率等。
第3次检查(20-24周)
检查项目:
1.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大排畸)
2.基础检查:血压、体重、胎心率、血尿常规等。
第4次检查(25-28周)
检查项目:
1.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葡萄糖耐量试验)
2.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血尿常规等。
第5次检查(29-32周)
检查项目:
1.产科超声检查
2.基础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胎心率、胎位、血尿常规等。
第6次检查(33-36周)
检查项目:
1.血压、体重、宫高、胎心率、胎位、尿常规等。
2.34周以后需进行NST检查。
第7-11检查(37-41周)
1.电子胎心监护(NST)每周一次
2.超声检查
3.基础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胎心率、胎位等。
孕期小干货:
1. 孕期产检一般为12次左右,妊娠28周前每4周一次;妊娠28-36周每2周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一次。高危因素者如妊娠并发症、血糖异常、B超检测异常等,需酌情增加产检次数等。
2. 孕早期因胎儿较小,超声检查需要憋尿,也可以选择阴道彩超,需排空膀胱。但3个月以后,B超检查不仅不需要憋尿,检查前最好排空膀胱。
3. 血尿常规自怀孕一个月需检查一次;肝功能、凝血功能,甲乙丙肝,糖耐量等检查需空腹,建议每次检查完询问医生,下一次产检是否需要空腹。
4. 糖耐量检查(OGTT)为三次抽血,需要空腹,一般是前一晚零点以后不再进食,检查当天记得携带食物和水,以免低血糖。
5. 产检时最好有家人陪同,有的检查需空腹,以免孕妈妈难以承受血糖波动,发生晕倒。
6. 孕妈妈产检时注意穿着舒适,尽量穿容易穿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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