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案例:汽车篇
文摘
2024-12-31 22:12
河南
投诉人举报不依不饶,说根据消法,市场买卖欺诈,就得归市场监管局监管,说法院起诉时间太长了,市场局就得管,否则不撤诉,一直举报。能否指点一下?非常感谢!2023年5月通过我同学(XX公司挂名法人)给XX公司负责人交了6万首付(公司垫付3.5万前置利息有欠条,公司法人知道3.5万前置利息,有录音)购买冷藏车,当时公司没给我购车买卖合同和发票,还款一年多也没有收到贷款合同,后来找到贷款银行,说明我是借款人。后来给我发的合同复印件快递,发现如下问题:1.我问银行一年多合同原件怎么不给我,银行称当地经销商为节省时间给多余合同销毁了。2.车辆总价39万和公司负责人说的37.55万不符(有录音)。3.贷款金额32.52万(公司负责人说银行实际放款27万,剩下四万多是银行收走的前置利息),我后跟银行确认没有前置利息,等额本息还款,银行只收贷款利息。并跟银行要出借据(不是本人签字),放款凭证,委托合同等凭证。5.售车方:北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并非XX公司。整个购车过程都是欺骗,实际上我买车已经花38.52万。一、我们无法判定欺诈,因为签的有合同,买卖成交就是广义的合同形成!而我们没有合同调解职责!如果合同违法,我们可以查处,但这种情况合同我们看不到,而且表面不一定违法,只是利用了购车人信息不对等。二、本案投诉举报人不是消费者。消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买冷藏车为生活所需吗?所以,经营者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议他走其他维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