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为一己私利,不惜搞垮民族企业。忽悠不明真相的群众,实际是破坏营商环境的罪人。

文摘   2024-12-02 20:55   河南  
近段时间,看到听到“松哥打虎”除了良品铺子,并且还在各地不停的在找相近品类的头部企业纠缠,而很多网红跟着蹭热点,大放厥词,好似为民除害,多么多么的正义,实际是一群无知无畏的投机之徒。

创一个民族品牌真的不易!这让我想起了当年不良网红无知的打“海天酱油”,让一个民族头部企业损失,帮了谁的忙?中国多少优质品牌被西方资本收购后,束之高阁,而他们的品牌大肆占领我们国内市场,这些教训还不够吗?良品铺子也好,海天酱油也好,真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吗?
答案是否定的!

我是专门研究食品安全的,起草了我国第一部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我编写了有52万字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我也直接指导参与了“天萁西梅汁”、北京某餐饮店鸭肉冒充羊肉”等食品案件的查办,应该说对食品安全算是有所了解。在这里郑重地告诉大家,社会上很多职业索赔人打的根本不是食品安全问题,顶多是标签瑕疵。
千万别让这些为了一己私利的所谓网红把广大消费者的节奏带坏了。 

毁一个民族品牌很可耻!实际上成为外国列强抢占中国市场的帮凶。西方资本对我们国家虎视眈眈。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很多事情的完善需要过程和积累,此时此刻,我们应该包容、审慎地了解、看待、对待这个问题。最近,我为此走访了相关同类企业,走进车间、亲自操作,了解其中的真实情况,我给大家讲清楚其中的所有细节。可以请各位理性的消费者予以验证。

首先,请大家分清消费欺诈与技术瑕疵。

网红打那些有毒有害、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商业欺诈,无论什么目的,我都是支持的!他们付出知识、人吃马喂的,养那么多人,是需要经费的,应该得到政府的举报奖励!就像打那些明知自己销售的是木薯粉做的粉条,却大肆宣传说卖的是红薯粉条,打的一点也不亏,坚决支持!这是欺诈。

但是,像良品铺子为代表的企业,大部分都是代工企业贴牌生产,的的确确的非常注重品牌维护,爱惜自己的羽毛的。而这些代工厂同时代工很多品牌,非常清楚质量是他们的生命线,根本不是网红宣称的不良奸商。我了解的很多企业都派驻代工车间,监督生产。

那你会问我,怎么出现没有标示木薯淀粉却能检出这类事件?我用实际经历告知你过程、结果。

大家知道,代工贴牌是国家法律允许的,也是普遍存在的。被委托生产企业不是针对一家生产的,那么不同销售委托方根据销售群体的市场需求,会有不同的原料要求。说白了,就是无论有或者没有或者全部是木薯粉为原料的产品,用的都是同一条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如果换不同厂家产品,会有清洁过程,但是现有的技术条件是不可能彻底清洗干净的。我可以说残留是必然!就像咱们家用洗涤精洗菜、洗碗,如果不是用流水长时间清洗,很难清洗彻底。大家见过有的饭店洗碗,用三个大盆,第一个用稀释的洗洁精水清洗表面,然后放进第二个清水盆,然后再放入另一个清水盆,目测已经干净了,实际呢,还是残留很多。我们做过试验,连续用九个盆,才测不出残留量,而且是第一批碗,随着数量增多,九个盆也不行。好了,我们一般检测是已经检不出了,但送进更加精密的实验室检测,依然有极微量存在。

 

 

大家看我发的照片,企业是全自动生产,要想彻底清洗干净上次生产的原料,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原料的带入。除非各自用各自的专用生产线,互不相通就不会带入了。现实中涉及产能、成本各个方面,被委托企业代工的是多家品牌、品类、品质。

为了搞清楚原因,我这次参与了中试实验,看着把生产线清洗了几遍,试着生产几个产品,然后分三份送到我们国家著名的检测公司。结果,两份检测没有,但一份居然有!而检测出有的这份,是用在咱们国家检测方面龙头企业的实验室精密仪器检测出来的。

我为此请教了多个检测专家,他们道出了其中原委。

目前在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上最快速、特异性好、灵敏度高的检测方法是SN/T5522系列的实时荧光PCR法,该方法是从基因水平分析原料和产品的来源与特性。在基因表达研究方面,G3PDH(甘油醛-3-磷酸脱氢酶基因)基因常被用作内参基因。因为在大多数细胞中,该基因的表达量相对稳定。例如,在比较不同组织或者不同实验条件下目的基因的表达变化时,以G3PDH基因的表达量作为参照,可以对目的基因的表达进行标准化校正,从而更准确地评估目的基因表达是上调还是下调。SN/T5522系列的实时荧光PCR法即是通过对植物淀粉的G3PDH基因进行的一种特异性分析。它是在普通PCR基础上,反应体系中加入了荧光基团,能在PCR反应过程中实时监测荧光信号,根据信号变化对DNA扩增过程进行动态监测。目前SN/T5522实验的检出限是1%,意味着在提取的100个内核基因中有1个木薯淀粉内核基因,即可判定为检出木薯淀粉基因,更为精准的实验室检测方法检出限是0.1%,意味着在提取的1000个内核基因中有1个木薯淀粉内核基因,即可判定为检出木薯淀粉基因。但是该检测方法只能做定性分析,即是否检测出木薯淀粉基因源;但不能做定量分析,即木薯淀粉在整体成分中的含量百分比。非常细微的残留,只有实验室方法能检测出,那么意味着很多检测机构没有检测出是正常的,说白了,即便带入有,也是微乎其微的,根本可以忽略不计,也不是食品安全问题。

实时荧光PCR检测的准确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1.样本因素,例如.样本质量、样本类型、加样误差。2.设备与试剂:PCR仪器性能、试剂质量和成分。3.实验设计因素:引物和探针设计、标准曲线的制作;4.检测后的数据分析;5.人员操作:专业水平和经验,操作的熟练程度也可能导致差异。上述因素均会导致不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不同。

这样就明白了,什么是定性不定量的原因。实验室用于科研,仪器设备精密程度要高一个级别,正是这个原因,被这些人利用了,还理直气壮,实际上是别有用心。因为据说他们的师傅也懂检测,知道里面的奥妙。

有的大厂生产的猪肉馅饺子检测出牛羊肉基因,这让企业想不通的是牛羊肉比猪肉贵,怎么会添加更贵的牛羊肉?有的地方抽检猪肉摊贩,居然有鸡肉成分。这里就能解释通为啥有些销售肉类的经营者总是莫名其妙的被抽检出其他肉基因的原因。

再举一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现在大家发现身边很多得肺结节的人突然增多,其实过去得肺结节的也很多,只是那个时候医院用的是X光机,现在用的是CT/核磁共振,也就是说检查身体的仪器更加精密了。
带入是食品工业非常普遍的。别说食品原料了,就是一些非食品原料带入也是常见的,这就是为什么国家要制定限量标准。也就是允许存在但不能超量。限量以内是安全的,大家放心食用。

 

这是我抓拍的车间现场,非常正规。

  其次,告诉大家,即便是用了木薯淀粉,也不是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那么说来,鸭肉也是肉,问题是在消费者的知情权上。

万物都有毒,食品也一样、即便是有机蔬菜也是。

这里就有一个“危害与风险”的概念告诉广大消费者。

危害:食品中可能会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因素或状况。

风险:各种危害产生不良健康作用的可能性(概率)及其强度。

危害不等于健康损害,不等于风险。

食品中有有毒有害物质,不一定构成食品安全问题。比如说北京烤鸭皮中确实有对人的多种致癌物,统称为多环芳烃。但是,由于它只在烤鸭皮里存在,烤鸭肉里没有,而且在烤鸭皮里含量很低,人们也不天天吃烤鸭,可以忽略。所以我们并不认为吃北京烤鸭构成食品安全问题,或者说吃北京烤鸭是不安全的。

咖啡中含有致癌物质——丙烯酰胺。食品中丙烯酰胺来源于美拉德反应的副产物,目前尚缺乏咖啡与人类致癌的相关性证据,国内外也没有国家或组织制定食品中丙烯酰胺的限量标准。

因此,“量效关系”是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离开剂量谈“有毒、致癌”会对消费者产生极大误导。所以,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食品,任何食品都有安全风险。
以此,我们引入以下第二个概念。

危害与风险的区别。根据刚才的例子来说,食品当中的危害无论是:生物性(微生物污染:沙门氏菌、李斯特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化学性(农药、铅残留)、物理性(放射性核素等),凡是可能影响健康的(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因素,我们称之为危害,这个危害无所不在,现在的检测手段非常先进,只要有痕量或者超痕量的都可检出来。随便到市面拿一个食品检测,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的危害。所以监管部门的任务不是要消除危害,而是要控制风险。
所谓风险则是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可能造成的损害(可能性,概率)。比如北京烤鸭皮有化学性危害,但风险很低,因为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很小,强度很弱。咱们抽烟、酗酒、吃腊肉、花椒毒素、洗洁精等等,都有危害,问题说大家可接受这类风险。
又比如:坐车、开车、坐飞机,游泳、爬山养狗猫都有风险,但大家毫不犹豫的都会经历,因为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所以食品也同样存在风险。风险高低是有区别的,风险高就形成了问题,风险低就可以忽视,因为风险无所不在,我们生活中不可能做到零风险。过去我们吃的食品没有那么多食品添加剂,人的寿命比得过现在吗?

再次,所谓打假,根本没有搞懂什么是假!

假冒伪劣说四个不同的概念,假冒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所谓假,字面意思是不真实的,伪造的,不是本来的。是与“真”相对:假山、假话、假冒、假死、虚假、弄虚作假。对于食品而言,也就是各种理化指标不符合食品的特性,不是可以食用的产品,是非食品物质。假白酒是非食用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勾兑的。假红酒是用色素、香精等多种食品添加剂和水勾兑,没有葡萄酒成分的。

网红们打的有几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假”?现在假打已经形成了牟利的灰色利益链。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从国家层面,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是目前的主基调。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总局都出台了相关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是指严重违法,而非标签瑕疵和一般违规,查处违法的目的是为了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促进行业整体规范。“最严厉的处罚”并非指最高额的处罚。要切实分析违法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明知还是不知、尽责还是失职、有无危害后果等多种因素。对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要从严审查,严格落实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瑕疵不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咱们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方面主要把握四点。

1.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要求;

3.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要求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等方面的食品安全标准。

最后,我了解一下法律知识。

广大消费者要看清所谓打假人的本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这里是两个纬度,国家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企业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牟利性购买者,不是为生活消费,是不受消法保护的。

还有,据说这个网红手下8徒弟买了产品,等着恶意索赔。我也奉上相关法条,对于“不同投诉人通谋分别消费后分别投诉同一经营者”;有关部门是不予受理的。
社会是复杂的。西方发达国家也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关键在于深层原因。消费者应该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和定力,不能盲目跟风,尤其是现阶段,各种国内外势力、各路水军都想让中国的企业倒下。大家看看网红自己直播带货什么产品,再看看他打的什么产品,如果是一类产品,就能看到一些端倪,很可能是受人委托,实质是不正当竞争的马前卒。让手下8千徒弟都买了产品,等着索赔,是有险恶目的的。

他们的折腾,就像铁头,无非为了流量,最后还是为了变现。
请善待民族企业,支持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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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洪海 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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