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 |
文号:发改运行〔2021〕1283号 |
发文日期:2021年9月3日 |
施行日期:2021年9月3日 |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 |
文号:发改运行〔2021〕1283号 |
发文日期:2021年9月3日 |
施行日期:2021年9月3日 |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