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洗钱罪在今天(2024年8月20日)施行新的司法解释,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是在是洗钱方式中,新的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了“虚拟资产”可以作为洗钱工具。此种规定对于币圈有何利弊?对于已经为数不多的大陆虚拟货币相关行业(如U商群体、虚拟货币交易所等)有何影响?刘律师简要做一个分析。
什么是洗钱罪?
洗钱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具体内容可总结为: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即构成洗钱罪(一般情形下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洗钱罪的司法解释
(一)新旧司法解释的比较
洗钱罪最早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次时隔16年“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诸多新的内容,比如认定“自洗钱”和“他洗钱”的认定标准、“情节严重”的数额确定为500万元以上、对于刑法条文中的兜底条款予以列明(至少有6情种形,其中就包括通过“虚拟资产”进行洗钱的行为)、明确了罚金刑以及从宽处罚标准等等内容,不得不说这次新的司法解释使得洗钱罪的控辩边界更加清晰,总体上有利于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保护。
(二)关于“虚拟资产”的理解
对币圈的影响
具体在币圈,明确“虚拟资产”作为洗钱工具主要是对以下三个方面存在影响:
(一)对U商群体的影响
(二)对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影响
(三)对其他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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