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非小号及其法律风险
(一)非小号简介
根据非小号官网的介绍,其成立于2017年8月,是一家区块链数据资讯平台,“拥有海量的数字货币数据,收录优质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并通过数据进行科学分级管理。”
根据公开信息可以知道,非小号的主要服务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数据分析与挖掘”。通过对网上海量数据进行处理,为用户提供数字货币的趋势分析、行情分析等,帮助用户了解数字货币的市场动态和价格走势。
二是“排名评级服务”。非小号平台通过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活跃度、用户热度、资产实力、信誉度、安全性、基础实力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利用数据挖掘技术、特定算法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分级和排名,为用户提供参考。
非小号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广告费、收录费、排名费。甚至也有网上流传的信息是非小号参与了BQT发币的相关的业务,但是这个信息的真实性仍有待确定。
(二)法律风险
有消息称非小号的实际运营搬到了日本,但是基于互联网的跨国界性,如果网站没有采取屏蔽中国大陆IP的措施,大陆公民仍然是可以自由访问非小号的网站的。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网站平台与中国大陆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否有冲突的问题。
细细数来,非小号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为中国大陆公民提供虚拟货币相关的信息服务;二是网站实控人是中国内地人且人在境内;三是平台提供的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所排名是付费、有偿的服务;四是可能会涉及到发币业务。
尽管我们在非小号的官网上看到有《免责声明》,里面提到网站内容“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等其他领域的建议和依据。您需谨慎使用相关数据及内容,并自行承担所带来的一切风险。....”但是刘律师想说的是,像这种所谓的“免责声明”在公检法的强大威力下,功效几乎为零。
在搞清楚非小号平台为什么会涉嫌到非信罪,以及类似的区块链、虚拟货币业务相关的网络资讯平台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非信罪的构成。
(非小号官方网站的的“免责声明”)
什么是“非信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这个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287条之一。法律条文很简单: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
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如果直接看这个条款,似乎很难能直接和非小号之类的网站平台扯上什么关系,因为即使为虚拟货币交易所平台进行付费排名、对于发行的虚拟货币进行付费排名,哪怕即使有实质发币的行为,都很难说这符合法条中的第(一)和(二)的规定;
对于第(三)点,只能有一种可能性就是非小号平台发布的信息中可能被人用来进行实施诈骗等(或与诈骗情节类似的)违法犯罪活动。比如说(或者是假如说)某团队发币后在非小号平台上进行付费排名,但是该团队的目的是为了收割用户,骗散户的钱,那确实是有可能构成诈骗犯罪的。此时,如果网站平台没有做好认真审核,贸然就为该团队发布了虚拟货币的信息,在客观上确实为实施诈骗的虚拟货币进行了推广、宣传。
Web3中文资讯网站的法律红线
到目前为止,头部的币圈的中文资讯网至少有5-6家,刘律师也经常会在其中1-2家网站上浏览区块链、虚拟货币、web3等领域的文章,甚至还开通了专栏发表一些浅薄的币圈科普文章。通过“非小号事件”我们可以总结出几个web3中文资讯网站的几个不能碰的法律红线。
根据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组织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中的规定,互联网平台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根据2021年十部委的“9.24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规定,“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由此可知,对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尤其是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业务,网络资讯平台是不能够在中国内地进行营销宣传的,对于付费导流法律风险就更大了。
总结起来就是,web3.0中文资讯网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业务活动不能有任何的营销宣传;二是对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商业展示要谨慎进行;三是不要碰虚拟货币交易所或虚拟货币本身任何的付费导流业务。
写在最后
可能有些朋友会有疑问:既然根据“9.24通知”,境外交易所为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可以使用币安、欧意等平台?这其实也很好解释,因为币安、欧意等平台注册在海外,老板、高管也在海外,即使其违反了中国内地的监管规定,内地公安也无法到境外去执法。这是一个应然和实然的问题。
根据刘律师的了解,其实目前大多数靠谱的web3.0中文资讯网站,很少会有推荐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行为,最多是进行一个正常的技术、行情的分析。这有点像股票市场中,我国也是禁止任何无资质的人公开推荐股票,但币圈其实更是一种野蛮丛林的状态,即使像10万+,甚至百万+粉丝的币圈KOL,也很难说他/她/它(指AI数字人,不是指动物)就有什么资质来进行公开推广宣传虚拟货币。可实际上,1万+粉丝的币圈小V都能风生水起地进行各种虚拟货币的带货,但却几乎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反而是像正经的web3.0资讯网站在规规矩矩地做行业建设,但却承受着成本高昂的法律风险。你说这找谁说理去。(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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