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文摘   2024-10-06 13:23   中国香港  
发文机关: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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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9年12月13日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13日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据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发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旗号大肆炒作“虚拟货币”,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究其本质,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以区块链之名,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之实,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有关规定,并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各会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任何涉及ICO和“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炒作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应谨慎判断以区块链名义进行的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刘正要律师
刘正要律师,刑法学硕士,拥有区块链操作员证书。具有银行、法院工作经历、多年刑事辩护经验。业务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web3.0、AI、加密基金、跨境支付、数据合规等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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