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丰三年的深秋某夜,四川合州城东的七涧桥附近,鞠家的大门前赫然出现了两具男尸,分别是这家主人鞠大海和他二十岁的儿子鞠小安。父子俩倒在血泊中,场景令人惨不忍睹。
鞠家在当地算是小康之家,鞠大海和鞠小安都是为人和善的大夫,尤其擅长治疗蛇毒。
鞠大海的妻子向女士以及鞠小安的妻子周女士,更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在外人看来,这一家人的生活十分和和美美,谁也没想到他们会横遭厄运。
此案交由合州知州荣腾飞处理。然而,荣腾飞原本是个纨绔子弟,并非通过考取功名当的官,而是通过花钱捐来的官位。
面对这桩案子,他毫无头绪。而知府大人杜明远偏偏勒令他一个月内查出此案。
荣腾飞破案毫无进展,鞠海的妻子向女士整天到衙门口喊冤,让他很是无奈。在距离知府大人给的限期还剩十天的时候,荣腾飞不得不去求情,请求知府大人给予宽限,最好给两年时间。
杜明远骂了他一顿,再给他两个月时间,若两个月后还查不出,就要上奏折罢免他的官职。
回到府上,荣腾飞召集幕僚们商量对策。有幕僚向他举荐了刑房书吏陈大力,说此人是个查案老手,有些本事。于是荣腾飞命令陈大力侦办此案。
陈大力来到鞠家,鞠家婆媳见是官府派来查案的,免不了又是一番痛哭。
陈大力看到儿媳周氏娇艳动人,嘴上在查问案情,但眼睛却一直往周氏身上瞟。
陈大力虽然名叫大力,但年纪其实不大,时年三十一岁,从未娶妻,是个光棍汉。
自从见了死者鞠大海的儿媳周氏后,他心中打起了主意,一心想要得到这个新寡的美人。
第二天,陈大力向知州荣腾飞汇报查案情况,称鞠家婆媳都是有名的美人,坊间传言婆婆向氏为人不检点,因此他推测是婆婆向氏和奸夫合谋杀害了丈夫和儿子。
荣腾飞命他去抓捕向氏,陈大力又说这些都是自己的猜测,没有实质证据暂时还是不要抓人,待他慢慢再去查。荣腾飞依靠他,因此都听他的。
几天后,合州城西的卖花婆子孙阿婆来到鞠家,先是安慰婆媳一番,又说这种事情官府就算有心要管,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破案。
如今家里没了顶梁柱,眼看日子越来越难过下去。婆婆怎么都可以,但儿媳妇年纪不过二十,如果一直守寡下去,这一辈子就算毁了。不如将儿媳周氏嫁出去,还能得到一笔银子。婆婆向氏问过儿媳之后,儿媳周氏点头答应,全由婆婆做主。
就这样,在孙阿婆的张罗之下,周氏嫁了人,而嫁给的人正是陈大力。嫁过去后,陈大力对周氏无微不至,日子倒也过得美满。
只是陈大力经常唉声叹气,周氏问他为何叹气,陈大力开始不答,问的多了,他对周氏说:“我之所以唉声叹气,是因为我知道这桩案子的内情。
你前夫鞠小安和公公鞠大海的死,正是你婆婆向氏伙同奸夫做下的好事!”
陈大力又说:“知州大人限我两个月将案件了结,如今眼看就要到了日子,知州大人一定会因我失职而把我关进大牢,说不定还会砍了我的头。到那时你又要成为寡妇了,我不忍心撇下你,因此叹气。”
周氏被他这番话吓得不轻,问他可有解决之法。陈大力说:“也不是没有,只要你肯在公堂上指认婆婆向氏,我便可以请求荣腾飞大人将她以通奸罪羁押,然后再想办法免除她的死罪。”周氏无可奈何,唯有依他所说。
婆婆向氏被带到公堂,儿媳周氏按照陈大力教她说的话,在公堂上指认婆婆偷人。
这时候,有个名叫李四的无赖汉来到公堂,说自己就是奸夫,也是凶手。向氏与他两年前就相好了,还答应与他白头偕老。为了可以做一对长久夫妻,于是向氏与他杀了鞠大海和鞠小安。
有儿媳作证,又有李四自认凶手,向氏百口莫辩,被打了一顿板子后关押进大牢。
向氏蒙冤入狱,她的弟弟向强要为姐姐伸冤。向强的女儿小芳找人写了状纸,去重庆知府衙门前喊冤,结果正好碰到四川总督黄天霸。
黄天霸接下状纸,答应为她伸冤。然而黄天霸因为公务繁忙,竟把这件事情忘了。直到两个月后,小芳再次喊冤,他才记起此事,随即命手下心腹张大山带人前往合州秘密查案。
张大山先是调查了李四,查出李四本来欠了很多钱,不知道什么原因在不久前竟然发达起来。
张大山命人秘密抓了李四,对其拷打之后,李四说出实情,一切都是受了陈大力的唆使,他根本不认识向女士,堂上那番话都是陈大力教他说的。
张大山命人将李四带到黄天霸处,他则继续查案。
几天后,在酒馆吃饭时,听到有人窃窃私语,说是有个陕西人在酒后自称杀了鞠家父子。
张大山命人将几人拿住,问清那个陕西人的住址后,将那人抓住。
经过审问,陕西人说出实情,他说自己在合州经商,因为好赌赔了生意,于是去偷。
那晚趁夜去鞠家行窃,被鞠家父子发现后,一直追到门口。情急之下他用随身携带的利刃将父子二人杀死,而后逃之夭夭。
咸丰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黄天霸亲自公审此案。他判向女士无罪,李四获罪,陈大力被判死罪,孙阿姨与儿媳周女士分别处以杖刑。
至此,此案正式了结。只是糊涂知州荣腾飞并未受到惩罚,也只能说他命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