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宋朝时期的山东兖州府曲阜县,有一户人家姓吕,主人名叫吕毓仁,他有个儿子叫吕如芳。
吕如芳十岁便开始上学,表现得异常聪明。当时,本地的陈邦谟副使听说了吕如芳的才智,便通过吕毓仁的表兄、也是吕如芳的老师傅文学做媒,将自己的女儿陈月英许配给了吕如芳。
双方议定亲事后,按照传统的六礼仪式,两人正式订婚。
几年后,吕毓仁恭敬地邀请表兄傅文学选定吉日,让儿子完成婚礼。陈邦谟准备了丰厚的嫁妆,将女儿送过了门。陈月英长得国色天香,人人见了都称羡不已。
吕如芳在学堂的朋友们也都来庆祝新婚,其中有一位吏部尚书家的公子名叫朱弘史,是个风流成性的人。
自从吕如芳和陈月英结婚后,陈月英对公婆极为孝顺,对丈夫也百依百顺。然而,就在他们刚刚过上幸福生活不久,吕毓仁夫妇便不幸双双去世,吕如芳悲痛欲绝。
为父母守孝三年后,吕如芳考入了县学,接着又在秋季的乡试中接连获胜,并且生了一个儿子。陈月英便留在家里照顾孩子。
吕如芳一心追求功名,竟然离别妻子去参加考试。不料途中突然遭遇倭寇,吕如芳被倭寇俘虏,只有仆人程二逃回了家中,将消息告诉了陈月英。陈月英听到丈夫被俘的消息后,悲痛欲绝,几乎要昏死过去,多亏父亲和兄弟们的劝慰才渐渐平静下来。
陈副使此时正要去赴任,他担心女儿一个人在家不安全,便想带着外孙一起走。但陈月英说:“父亲的命令本不该违抗,但现在我丈夫生死未卜,只有这个儿子是吕家的血脉。如果路上有个闪失,就断了吕家的后了。而且家里也需要有人照应。”陈副使觉得女儿说得有理,但自己全家都要走,便嘱咐女儿常去两位嫂嫂家走走,不要在家闷出病来。
陈副使离开后,陈月英将家中的大小事务都交给了程二夫妇打理,自己则和七岁的婢女秋桂一起生活,足不出户,家中内外都井然有序。
然而,程二的妻子春香却与邻居张茂七私通,两人日夜鬼混。张茂七对春香说:“你主母年轻漂亮,欲望正旺盛,你可以给她找个男人。”春香说:“我主母品行端正,我根本不敢冒犯她,她也轻易不出门。这件事肯定成不了。”张茂七又开玩笑说:“你是不是怕冷落了你,所以才不肯帮忙?”春香说:“这件事太难了。”从此,两人也不再提这件事了。
且说那位公子朱弘史,因为庆祝新婚而心生春意,却苦于没有机会进入吕家。当他得知如芳被掳走的消息后,便决定在吕家附近租个住处,与附近的人结交,经常打听吕家内外的事情,表现得好像非常同情如芳的遭遇。
没想到有一个人告诉他:“吕家世代行善积德,如今却遭遇这样的不幸,真是老天不长眼啊。吕家的娘子陈氏恪守妇道,出门身边连三尺高的小孩都不带,身边只有一个七岁的丫鬟。家里的事务都交给了程二夫妇打理。程二为人公正无私,真是让人羡慕啊。”
朱弘史见那人直夸程二,猜想程二的妻子一定有些来历。于是他便故意试探那人说:“我听说程二的妻子和人有私情,这肯定会玷污陈氏的名声。”那人回答说:“相公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呢?我们这里有个叫张茂七的人,非常风流,和程二的妻子朝夕相处。他家和吕家房子相连,有时候那妇人在他家睡觉,有时候张茂七在她家过夜,只要程二不在家,他们就这样。”
朱弘史听后心中暗自盘算:我当年在吕家庆祝新婚时,记得他们家的房间布局,后面有个秘密通道可以进入中间的房间。等我打听清楚程二不在家的时候,就趁机躲进里房,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岂不是美事一件?主意已定,朱弘史便开始行动。
第二天傍晚,他得知程二出门了,就从后门悄悄潜入吕家并躲藏起来。程二的妻子在堂屋里呼唤丫鬟秋桂照看小孩,然后进入房间关上门准备洗澡。她突然想起里房通向中间房间的门没有关,于是光着身子进去把门关上开始洗澡。
此时,朱弘史看到陈氏雪白的身躯,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陈氏洗完澡又返回房间时,突然被朱弘史紧紧抱住,嘴巴也被紧紧捂住。朱弘史把舌头伸进陈氏嘴里,让她无法发声。
陈氏突然遭遇这样的变故,手足无措,心里想:既然已经被玷污了,不如咬断他的舌头,死了算了。于是她紧紧咬住朱弘史的舌尖。朱弘史无法抽出舌头,便用手掐住陈氏的咽喉,陈氏就这样死了。朱弘史趁机逃走,没有人发现他的行踪。
过了一会儿,小孩开始啼哭,秋桂呼唤陈氏没有回应,推门也推不开,于是叫来春香,提着灯笼进来。她们发现外门紧闭,于是从中间进去,看到陈氏已经死了,嘴里出血,喉咙处有明显的淤血痕迹,身体裸露着,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她们惊恐地大喊起来。
吕家的族人看到陈氏这样惨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其中吴十四和吴兆升说:“陈氏向来品行端正,这一定是有人想奸污她,被发现后,那人怕她叫喊而掐死了她。我想这个人不是别人,春香和张茂七有私情,一定是春香和张茂七同谋害死了陈氏。”于是他们把春香锁起来陪在陈氏尸体旁边,把陈氏年幼的儿子送到娘家抚养。
第二天,程二从庄上回来,看到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询问缘由后,众人把春香和张茂七通奸同谋害死陈氏的事情告诉了他。程二于是写了状纸告到县衙:控告张茂七因奸杀人。状纸上说张茂七迷恋酒色,贪图春香的姿色,趁程二不在家时与她通奸,后来竟然潜入吕家卧室强行抱住陈氏行奸,陈氏叫喊起来,张茂七便掐住她的喉咙杀死了她。程二请求知县大人严惩凶手,为陈氏申冤。
知县接到状纸后,立即前去验尸。只见那位妇人的喉咙处有淤血,口中还在流血,便命令仆人准备棺材将尸体装殓。随后,将春香、张茂七等涉案人员拘捕审问。知县先问程二:“你主母被谋杀,你妻子与张茂七通奸并同谋杀人,你难道不知情吗?”
程二回答:“我前几天去庄上收账,昨天才回来,发现家里发生了大事。询问邻居吴十四、吴兆升,他们说我的妻子和张茂七通奸,并一起谋杀了主母。主母大喊大叫,被扣住喉咙致死。我立即来报案。我真的不知情,希望大人能审问我的妻子,一切都会水落石出。”知县接着问春香:“你和张茂七同谋,谋杀主母,快从实招来。”
春香说:“我和张茂七通奸是事实,但如果说我同谋谋杀主母,那根本没有。”知县问:“你主母为何会死?”春香回答:“我不知道。”知县便下令用刑。春香受不了酷刑,说:“大人,同谋的事情真的没有;只是张茂七曾提议让我去做他的帮凶,去勾引主母。我说主母平日行为端正,这种事她肯定不会干。我猜可能是张茂七自己私自去做了。”知县把张茂七叫来审问:“你老实交代,免受刑法。”
张茂七说:“没有。”知县又问:“肯定是你想勾引春香主母不成,反而心生恶意,现在怎么敢说没有?”这时,吴十四、吴兆升插话:“大人是青天,既然一件事是真的,那假的事也会变成真的了。”张茂七说:“这是他们的反间计。大人,明明是他们两个谋杀,却嫁祸给我和春香。”知县对两人也用了刑,但他们各执一词,互相争辩。
知县再次问春香:“你既然没有同谋,你主母死时,你在哪里?”春香说:“我当时在厨房帮忙,只见秋桂来说小主人在哭,叫了几声没人应,推门也推不开。我才提着灯进去看,只见主母已经死了,我才大声喊叫邻居来看,那时吴十四、吴兆升就把我锁了。我猜肯定是他们两人谋杀后离开,故意回来看热闹,然后诬陷我。”知县下令将他们全部收监,等待第二天再审。
第二天,又把秋桂带到后堂。知县好言相劝,询问她主母是怎么死的。秋桂说:“我也不知道。只是傍晚时主母叫我打水洗浴,让我照看小主人,她自己进去后把前后门都关了。后来听到脚步声很乱,像是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就没动静了。
小主人开始哭,我去叫她不应,门又锁着,我去找春香姐姐拿灯一起去看,只见主母衣服也没穿,已经死了。”知县又问:“吴十四、吴兆升经常来你家吗?”秋桂回答:“没有来过。”又问:“张茂七来过吗?”秋桂说:“他经常来我家,和春香姐姐谈笑。”
知县审问得很详细,然后传人犯到堂上:“吴十四、吴兆升的事情已经清楚了,和他们无关;张茂七,你当初与春香来往密切,后来你在她家熟悉了,知道陈氏在外房洗浴,你先藏在里房,等陈氏进来后,你捂住她的嘴,陈氏肯定会喊叫,你担心被人发现,就扣住她的咽喉将她杀死。不然,她家又没有其他人来往,谁会这么熟悉环境?后来春香见事情难以隐瞒,只好喊叫,这是掩耳盗铃的行为,先把你们收监。
于是命令程二将棺材埋葬,释放了邻居等人,然后将此事上报上司。程二忠心耿耿地照顾小主人,不再提及此事。
过了三年,包公巡视到山东曲阜县。茂七的父亲学六递交了一份诉状,控诉一件离奇的天大冤案:百姓有冤屈,官员应当为其申冤,儿子受了冤屈,父亲就要代为昭雪。
恶霸程二,在主母去世后,诬陷男仆茂七强奸主母,并告到县衙。茂七在县衙遭受了残酷的刑罚,被迫招供。他哭着说自己没有奸淫,但因为没有捉到真正的罪犯,恶霸就指认他的妻子作为证据。
主母死时没有喊叫,恶霸就借此平日里的恩怨来诬陷他。他的妻子淫荡,不知道那晚是和谁通奸。主母死时没有证据,当时为什么不抓住她、阻止她?恶霸想要指鹿为马,法律岂能像他那样随意更换罪名。他祈求上天能像明镜一样,为他昭雪冤屈。
他详细地陈述了案情,期待着公正的裁决,将永远铭记恩情。他哀哀地提出上诉。
包公受理了此案。第二天晚上,他在审阅各种犯罪案件时,读到杀人案这一部分,不觉感到精神疲倦,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梦见一个女子好像有冤情要申诉。包公说:“你有冤屈只管说出来。”
那个女子没有说话,只是吟诵了几句诗就走了:“一史立口阝人士,八厶还夸一了居,舌尖留口含幽怨,蜘蛛横死恨方除。”
这时包公醒来,感到非常疑惑。他又看到一只大蜘蛛,口开舌断,死在卷轴上。包公反复思考,但无法理解这个梦境的含义。他又想:陈氏的冤屈,与姓史或者姓朱的人有关。
第二天,包公审问各种案件,都审理得很清楚。审到这件事时,他又问茂七:“我看了秋桂的口供,她家又没有闲人来往,你在她家很熟,你又预先托春香去图谋奸淫,到现在还申诉什么冤屈?”茂七说:“我实在没有做这件事,只是当初县官认定了,我有口难辩。现在幸亏青天大老爷到这里来,希望老爷能斩断冤屈的根源。”
包公又追问春香,春香也说:“没有这件事,只是主母已经死了,我这个小妇人也该死了。”包公于是命令把春香带出去等候,单独问张茂七:“你当初知道陈氏洗浴,藏在房里,你把房里的物件一一说出来。”茂七说:“我根本没有这件事,怎么说得出来?”
包公说:“你死定了,为什么不说出来!”茂七想:这也是前世的冤债,只得胡乱报了几件:“她房里有锦被、纱帐、箱笼都放在床头。”包公让带春香进来,问道:“你把主母房里的使用物件一一说出来。”
春香不知道他的用意,回答说:“主母家虽然富足,又出自官宦之家,但平生只喜欢简朴,用的是布帐、布被,箱笼都在楼上,里房没有别的东西。”
包公又问:“你家亲戚和你主人的朋友,有姓朱名史的吗?”春香说:“我主人在家时,有个姓朱的吏部公子和他相交,自从我家相公被掳走后,他就不曾来过,只是常年和黄国材相公在附近读书。”包公把他们收监。
第二天,包公主持观风考试,选拔朱弘史作为案首,黄国材为第二名。晚上,他审阅他们的试卷时,又梦到了那首诗,于是自己领悟到:一史立口阝人士,一史就是吏字,立口阝是个部字,人士是语气词。八厶是公字,一了是子字。这分明是吏部公子。舌尖留口含幽怨,这一句不明白它的意思。蜘蛛横死恨方除,这个公子姓朱,分明就像蜘蛛,他学名弘史,又和横死读音相近;恨方除,必定要向他索命才能泄那妇人的恨。
第二天,朱弘史来感谢包公。包公说:“贤侄的文章写得好。”朱弘史说话不清楚,舌头不灵活。包公感到疑惑,把他送了出去。黄国材和第四名、第五名一起来感谢。包公问黄国材:“各位贤侄的文章都写得好。”众人回答说:“不敢。”包公又问:“朱弘史的相貌魁梧,文才出众,只是舌头不灵活,真为这位朋友可惜。不知道他是从小就这样,还是长大后得的病?”
黄国材说:“这位朋友和我在崇峰里一起读书四年,忽然在六月初八晚上失去了舌尖,所以说话不方便。”学生们告辞离去。包公心想:我看案状是六月初八日,这个学生也是在这一天失去舌尖,年月相同;再加上案状上记载他口中出血,这一定是朱弘史在附近探知门路去向,所以预先藏在里房,等陈氏洗浴完后,想要强奸她,把舌头伸进她嘴里以防她叫喊。
陈氏性格刚烈,用牙咬住了他的舌头,弘史无法脱身,扣住咽喉窒息而死逃走。试想这个学生失去舌尖的日子和陈氏被强奸的日子相符,这正应验了“舌尖留口含幽怨”这句话,强奸杀人更是无疑了。
于是,包公立即派人去请朱弘史。朱弘史到了后,包公用重刑拷问他,他一一招供了罪行。于是包公写下审讯结论:审得朱弘史,是官宦人家的败类,学堂里的禽兽。当年与陈氏丈夫相好,因新婚庆典,包藏淫欲之心。看到陈氏丈夫被掳走,就在四年六月初八晚上,藏进卧房,等陈氏洗浴完后,强行与她发生关系,因为怕她叫喊而扣住咽喉导致窒息死亡。
他在梦中含舌诉冤,我在公堂前为他昭雪冤屈。年月相符,招供也吻合。应该判处死刑,难逃枭首示众的律法。至于茂七和春香,虽然填命可以认为没有直接责任,但他们私谋密策,终究成了祸根,也应该发配流放,以整肃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