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策关注|是股权无偿转让,还是股权赠与?要分清

职场   2024-10-12 17:53   上海  




【按:本文案例系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审二商申字第00348号案件改编,为了方便说明与理解,内容有删减和调整。】


2008年8月,赵员外、钱员外、孙员外和李财主共同投资设立了大宋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赵员外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60%;钱员外出资15万元,持股比例15%;孙员外出资15万元,持股比例为15%;李财主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10%。


2011年8月16日,赵员外与钱员外、孙员外以及李财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钱员外、孙员外和李财主三方将他们持有的大宋公司的40%股权无偿转让给赵员外。


其后,赵员外要求李财主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李财主不予配合,诉争因此发生。赵员外主张要求李财主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李财主予以拒绝,辩称其与赵员外之间是股权赠与,且已经撤销,没有义务配合赵员外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案焦点在于赵员外与李财主之间是股权无偿转让,还是股权赠与。


股权无偿转让,一般是指一方以无偿方式受让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取得或增加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法律行为。这里所谓无偿仅就股权转让时不支付对价而言,并不包括以前为公司所做贡献或提供的劳务,也不包括未来可能要承担的股东责任,比如要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等。


股权赠与,一般是指公司股东将其持有公司股权赠与他人,他人明确表示接受该赠与,从而取得公司股权的法律行为。受赠人合法持有公司股权后,通常情况下,赠与人是无法撤销该等赠与的。


从受让人或受赠人的角度来看,股权无偿转让和股权赠与最终的法律效果是相同的,受让人或受赠人最终都是取得了公司的股东资格,持有公司股权,享有股东权利。


尽管股权无偿转让与股权赠与的法律效果最终是一样的,但是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是不一样的。


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如果是股权赠与,在股权变更登记没有完成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撤销股权赠与;而如果是股权无偿转让,一般情况下,转让方是无权单方面解除无偿转让协议的,相反应当履行配合股权变更登记的义务。


本案中李财主辩称的理由就是他与赵员外之间的所谓股权无偿转让协议的本质是股权赠与,他已经在该等股权变更登记之前撤销了股权赠与,因此,他没有义务配合赵员外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然而,法院最终并没有采纳李财主的意见。原因是,法院审理查明,李财主出资的10万元,大宋公司后来又以还款方式还给了李财主,也就是说,李财主并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也就是说,李财主大概率是为赵员外代持了10%股权而已,既然是代持,当然也就不存在赠与问题。


基于此,法院认定,赵员外和李财主之间是股权无偿转让的法律关系,而非股权赠与关系。进而,法院认为,李财主撤销股权赠与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最后判令李财主配合赵员外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实践中,关于是股权无偿转让,还是股权赠与的纠纷很多。由于现实的复杂性和文字表达本身的缺陷,如何区分两者,往往存在诸多困难。


先说相对容易的。如果当事方签署的文件叫股权赠与协议,内容也是关于赠与的成立与生效、撤销权行使等内容,通常被认定为股权赠与是没问题的。当然,根据重实质轻形式的穿透原则,如果赠与协议里对受赠人设置了违约责任等义务,那么尽管名为赠与合同,但被认定为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小。


实践中,比较难的一种情况是,签署的文件是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但是最后一方(通常是出让方)主张该协议的性质是股权赠与,而不是股权无偿转让。这时候,可能就要多角度考虑该协议的性质问题。


如果约定的是股权无偿转让,但是受让方未来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那么尽管这种转让没有支付对价,大概率也不会被认定是股权赠与。


大家都知道,公司法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如果在股权无偿转让时,注册资本缴纳期限没有到期,转让方也没有实际缴纳,那么,在股权无偿转让后,受让方就承担了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受让方是无偿受让公司股权,但是受让方在未来却要承担着向公司出资的法律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的股权无偿转让是很难被认定为是股权赠与的。


还有一种情况,受让方无偿受让股权时,尽管没有支付现金等对价,但是,受让方在之前曾经为公司提供过劳务,或作出过贡献,比如为公司带来巨额订单,有重大职务发明专利等等,当下无偿转让只不过是对受让方的激励或奖励,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无偿转让就很难被认定是股权赠与。


既然无偿转让有可能被认定为股权赠与,那么,一元价格有偿转让公司股权是不是可以避免?实践中,存在着截然相反的判例,有的判例表明一元转让属于股权有偿转让,也存在将一元转让认定为是股权赠与的判例。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当事方签署协议前应当谨慎判断交易的法律性质,选择协议形式,并详细写明协议内容。如果是股权无偿转让,要把无偿转让的来龙去脉表达清楚;如果是股权赠与,切记不可以在协议里设定受赠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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