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律师的刑辩视界2401:律师不要成为事件的中心
做律师想出名,想有名气有名声,我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我踏入律师行业初出茅芦的时候,做了几年还是默默无闻的时候,那个时候总想着有朝一日成名出名。不可否认,每个律师都有一个出名梦。
想出名不是坏事,出名了就会有客户慕名而来,谈成了可以收律师费,这等好事谁不想呢?不过呢,我2004年从检察院辞职做了将近20年律师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出名也不见在哪里有什么名声,反而认为这个东西虚的很,看不见摸不着,似隐似现若有若无。不过呢,如果仔仔细细寻找,好像那名气那名声又在自己内心里,那是专业底气,那是专业经验,那是专业技能,那是专业智慧,更是一份专业自信。
回顾近20年的律师历程,好像一直信奉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什么意思呢,事情可以高调,做人要低调。我认为,律师不要成为事件的中心,要学会隐去自已。
一件事情一件案子的成功,是多种因素的机缘巧合促成的,当然少不了律师的作用。但律师是不是起了决定性作用,作为律师自己心态上千万不可居功自伟,切不可贪天之功揽功入怀,这就是律师要隐去,要有功成不必有我的胸怀和格局,这样反而会升华自己。
可有些律师,事件炒作舆情铺天盖地,律师处在事件的中心点风爆点,借炒作事件,最后炒作的是自己。不可否认,这样当然可以出名声,也可以逗客户接案,偶尔一次二次无关大雅,若从中尝到甜头长此以往,走一处炒一处,办一案炒一案,长期下来我个人认为是不妥当的,从小处说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从大处说不利于律师职业群体良好形象社会观感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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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铁祥律师,湖北前检察官,服务热线18986830158。刑事部主任,30年刑事法律办案经历,专攻刑事辩护,擅长毒品、死刑、网络、经济、财产等犯罪辩护。实在做人实力做事,办案认真、专业、敬业、勤勉、靠谱,故同行及客户誉之为"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