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律师在宜昌2421:无罪辩护是策略更是砝码
法定刑五年,刑行交叉案件,公安阶段争取取保候审,之后坚持移送。起诉阶段本律师作认定违法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无罪辩护,这个时候无罪辩护就是策略就是讲价的砝码,经沟通协商,检察院主动量刑建议缓刑,律师见好就收,目的达到了。
这个案子,从证据链角度看,可以印证基本的案件事实。但到底是认定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还是适用刑法规定作为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的法律法规也好,司法解释也好,对于情节轻微还是情节严重,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
既然没有明确规定,作为辩护律师,当然可以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情节、后果综合辩护本案情节轻微;同时阐明刑法是保障法,是“后卫”,行政法是“前锋”,能够适用行政法处罚的,就不必动用刑法,这是刑法的谦抑性所要求的。基于此,在起诉阶段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应当说,律师的辩护观点对公诉人拿捏这个案子还是有影响的。为了稳妥保险,公诉人会考虑诉讼风险。公诉人基于此给予轻的量刑并建议缓刑,律师见此可以接受,目的达到。在这里,无罪辩护既是策略,更是讲价的砝码。
所以说,好的结果一定是律师运用专业技能争取来的。这里面有专业,有坚持,也有妥协。协商不就是妥协的艺术吗?但是请注意,妥协的前提是专业是坚持,律师必须挖掘问题找出“砝码”,你都没有“砝码”,他们怎么会跟你妥协呢?
什么样的案子可以作无罪辩护呢?从我近30年法律工作经验看:
一是从专业角度看有辩护空间: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事实、情节不清证据不足的,包括刑民交叉,如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罪;刑行交叉,如违反前置行政法与刑法追究;情节轻微未达到具体罪名入罪门坎的。
二是当事人不认可犯罪事实或认可事实但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是家属及当事人强烈要求做无罪辩护的。
四是涉嫌罪名处刑比较重的,五年以上,如果处十年以上的,建议无罪辩护。
五是当事人涉及多个罪名的,建议重罪作无罪辩护,轻罪作罪轻辩护或变更轻罪辩护。
以上所谈,只是一般性概括性的经验,涉及到具体案件时,就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具体证据情况,来拿捏来决定,不可以刻舟求剑机械的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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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铁祥律师,湖北前检察官,服务热线18986830158。
刑事部主任,30年刑事法律办案经历,专攻刑事辩护,擅长毒品、死刑、网络、经济、财产等犯罪辩护。实在做人实力做事,办案认真、专业、敬业、勤勉、靠谱,故同行及客户誉之为"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