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律师在宜昌2428:控方建议一年十个月罚金三万,法院判决十一个月罚金一万,个中曲折意若何为?
日前,本律师办理的一起诈骗案,在起诉阶段经沟通认定从犯,适用减轻处罚,但控方建议量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三万。虽然认为过重,但尊重当事人,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我想的是到法院审判再做工作。
开庭时作罪轻辩护,充分论述辩护观点,建议调整量刑建议。最后争取法院调整量刑建议,判处十一个月罚金一万。比控方的建议量刑和罚金大大减轻。
本律师办理的案子,类似的情况还有许多,比如,诈骗案控方建议13年至14年,经辩护判为10年。又比如,偷越国边境案,控方建议8个月没有建议缓刑,经辩护争取法院判处8月适用缓刑一年,争取到了缓刑,不用收监关押。一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控方建议10年,当事人认为太重不签(具结书),后来找到我辩护,一审判决5年,一下子减轻5年。
一件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控方建议12年,他认为太重不签,并且叫管教打电话给老婆,叫到宜昌请专业刑事律师。公诉人说,即便到宜昌请专业刑事律师,也得判个七八年少不了(这是我接受委托去会见后当事人讲的)。后来找到我辩护,经过有效辩护,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一下子减了8年,当事人非常满意。
类似的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这说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还是有律师的辩护空间的,还是有可能争取相对轻的量刑的。
我也遇到很多当事人咨询,认为控方建议量刑出了,具结书签了,虽认为过重,但是认为没有办法了,就放弃请律师了。
但是有的当事人不放弃,仍然要请专业刑事律师来博一下。不博,就放弃了,该咋样咋样。博一下,至少还有50%的机会获得减刑判决。
在此,奉劝当事人家属:不要自我放弃,不要放弃自己。你自我放弃了,上帝也救不了你!佛渡有缘人,唯有自救,才能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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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铁祥律师,湖北前检察官,服务热线18986830158。
刑事部主任,30年刑事法律办案经历,专攻刑事辩护,擅长毒品、死刑、网络、经济、财产等犯罪辩护。实在做人实力做事,办案认真、专业、敬业、勤勉、靠谱,故同行及客户誉之为"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