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律师在宜昌2411:“不服周”引发的血案:救一命胜似下一城
导语
这是一起因“不服周”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某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了死刑。二审上诉,我介入辩护,经过一年多时间,湖北省高院二审撤销一审死刑判决,改判为死缓,向死而生,保了一条命。
不服周
据百科,“不服周“是湖北地方方言,意为不服气、不甘心、不服输。
湖北人说话有自己的特色词汇和用语,在遇到不服气和不甘心的时候,习惯说一句"不服周"。比如"老子就是不服周"、"个板马, 不服周?"“我服了你的周”,这个"不服周"的词汇,出现在湖北多地方言中,据考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
事情经过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江汉平原,一国营化肥厂。
厂里有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车间职工呢,大多是20出头的毛头小子大姑娘,年轻人在一起,打打闹闹很正常。有脾气相投关系好的搞到一起的,当然就有脾气不投看不顺眼搞不到一起的。
这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天冷,几个年轻人为了一件军绿色大衣,开玩笑,有人把大衣从椅子上丢到了地下,这玩笑开着开着,就保不齐有人当了真,心头上了火。
本来平时就相互看不顺眼,这不,就这事儿,这两个男青年就相互“不服周”,“格老子,你还不服周,咋的?”,“个板板的,老子就还不服周,你咋的?”,看,梁子结上了,掐上了。
事情没完,这个小伙子搬来了厂外的救兵,带了二个人,以谈事为名,把另外一个小伙子约到车间僻静处,掌耳瓜子扇嘴巴,把他打了一顿,嘴角还打出了血。
这小伙子本身廋小,吃了哑巴亏,心里不服气,去找做屠夫的二叔家借了两把杀猪刀,邀约了一个好朋友,埋伏在天黑光暗处,等到那个小伙子骑自行车出来时,两人一阵乱砍,将对方砍倒,然后翻围墙而去,潜逃了。
这一逃,就是24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躲躲藏藏的日子,提心吊胆如惊弓之鸟,辗转多地,后在广东东莞被抓获,后被押解到户籍地看守所,某中院一审判了死刑。
挖掘辩点
我在多次与被告人会见过程中,通过聊天,各种聊呀,聊案子上的,聊生活上的,聊认识上的,聊人生百味,引导他放松。在会见沟通过程中,发现他到案的过程,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
但是我查阅卷宗材料,发现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写的是如何抓获,叙述的比较简略和概括,并没有写被告人如何到案的详细过程。
应当说,视为自动投案这个事情,一审律师没有提,法院判决没有提,起诉书没有提,卷宗材料里也没有。也就是说,一审完全没有认定自首这件事。我是通过一次次会见,沟通,交流,聊天,发现的。
自首这个情节,二审开庭时,检察员和辩护律师双方争论很激烈。法官在庭上也表现出了倾向性。但是我作为律师,在庭上有理有节,坚持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的观点,既不与法官对抗,又做到了很好的专业坚持,应当说,拿捏好了分寸和火候。
庭后,我经常与法官保持微信联系,沟通交流,法官抽时间专程到广东东莞当地派出所,找到当时接待被告人的三名干警进行询问,制作了谈话笔录,其谈话内容与被告人交待的到案经过基本印证,查清了到案事实,从而否决了卷宗材料情况说明。
专业勤勉
就我从事近20年律师经验看,光看卷宗材料是不够的,我主张律师还要去看守所,与被告人多会见多沟通。
卷宗材料要看,看一遍不行看二遍,看二遍不行看三遍。看了卷宗材料后,对有疑惑的,有怀疑的,不清楚的,要去针对性会见,去核实,要通过一次次会见,发现卷宗材料中没有的而对被告人有利的事情。
律师会见,是一个专业活,需要律师专业性强,才能通过会见发现问题。当然了,也需要律师责任心强,偷奸耍滑的偷懒的律师,是能少会见就不会多会见的。我呢,不偷赖,坚持多次会见,每次会见都在二小时以上,咨询、释疑、沟通、安抚、鼓励,时时安慰时时帮助树立信心,同时发现辩点挖掘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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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铁祥律师,湖北前检察官,服务热线18986830158。
刑事部主任,30年刑事法律办案经历,专攻刑事辩护,擅长毒品、死刑、网络、经济、财产等犯罪辩护。实在做人实力做事,办案认真、专业、敬业、勤勉、靠谱,故同行及客户誉之为"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