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从宜昌到海南东方市,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此案结果是:海口第二中院以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我从事律师近20年,这20年里我办理的死刑案件,零零散散,差不多也有二三十件,基本上都判处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向死而生,保了一条命。
每一次生命自由的托付,我们都会尽心尽责全力以赴,这是我们律师的本职工作,是律师辩护的题中之义!
弟弟在海南东方市杀了人,潜逃五年后被抓获,现在关押在东方市看守所。
记得是2007年四五月间,我接到一个宜昌本地电话,是个女的,她说有事找我。通话之后就约时间到律所办公室见面。
见面当日,是她带着一对三十大几或四十出头的年轻夫妻过来的。她们说,他弟弟,指丈夫的弟弟,在海南东方市杀了人,现在被抓了,关在东方市看守所。这丈夫两囗子,是四川奉节人,移民住在宜昌猇亭,三峡机场那边村子里,老家已经没人了。前段时间他过去海南东方市一趟,没得法,看守所进不去,公安局见不到办案警官。不得已,宜昌到海南东方市来回三四天,就回来了。
顺利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后,我安排时间与他哥一起,从宜昌飞海口美兰机场,之后转到海口汽车总站,准备乘大巴到东方市。当时天已麻黑,车站广场上人来人往,我和他哥一人推着旅游箱,马上就有黑的司机上来揽客搭讪。小车坐四个人,司机说你这两个人,我中途带两个人,马上可以走,价格比车站便宜20块,80块钱。
当时觉得也行,跟着司机往外走了不到十米,马上脑筋一闪,这时天已经黑了,我们两个人,司机在路上再带二人,路上发生意外怎么办?人生地不熟,荒山野岭的,到时候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人身安全置于危险境地。不行。我马上找了个借口推辞,我们转身朝汽车总站候车大厅光亮地方走去,摆脱了黑的司机的纠缠。当晚我们坐商务大巴到东方市。
第二天早上到东方市看守所会见。与我们平常会见看守所地处郊外,位置偏僻不同,东方市看守所位于市区,原因是城市扩张发展导致。验证律师会见手续后,管教把嫌疑人提出来,在场坝有许多石桌石凳,律师与嫌疑人就坐在石桌边会见交谈,当时见到的有北京来的律师也在会见。这是我见过的也许是最宽松的律师会见方式,没有之一。
因工作纠纷发生群体械斗而杀人,潜逃五年娶妻生子,回老家派出所为小孩上户口而被抓。
案件情况比较直接明了。他弟弟当时在老乡开的棕床厂搞事,这里面民工主要是来自四川和广西的,自然的就分成两派,因为是计件工资制,这两派就相互偷对方的棕床半成品,时间一久,就发生大大小小的矛盾,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双方就发生械斗,他弟弟就到厨房拿菜刀出来,将广西的一个19岁小伙子砍伤,当时血流不止,他弟弟吓懵了,慌乱之中就逃跑了,到处隐姓埋名流浪打工,后来结婚成家,还生了一个女孩。补充一点,那个广西小伙在众人送往医院抢救时,因血流过多而死亡。
一转眼五年多过去了,他的小女孩已五岁多了,马上面临上学,上学需要户口。他弟弟就回四川老家派出所去上户口。哪知他已被上网追逃,派出所民警上网一输姓名,马上就知道他是网上追逃人员,东方市公安局早已将他上网追逃,这样他就被抓了,这边公安局与东方市公安局联系,东方市公安局将他弟弟押解回东方市看守所。
此案由东方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东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此案可能判处死缓无,按级别管辑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故又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之后又移送海口市第二中院审判。需要说明的是,二分院二中院均在海南儋州市。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我又追踪案件进程去了几次。
开庭时他哥哥与我同去,他哥哥旁听,可以见弟弟一面。我作了罪轻辩护,死者家属也请了律师,要求赔偿丧葬费、交通费、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大概二十多万。他哥哥家里也不宽裕,我说,不管怎么说,别人年纪轻轻,一条人命没了,不说别的,安葬费要赔。他哥与法官联系,转账二万块钱,也算是对一个19岁生命的一点慰籍。最后他弟弟被判处无期徒刑。
通情达理,温暖如春!
办理此案印象最深的,不是办案过程,也不是专业辩护,而是被告人的嫂子,对请律师出律师费、办案费以及给死者家属的赔偿,至始至终没有怨言;不仅如此,还热心快肠积极支持。在我接触的许多客户中,做嫂子做到这份程度,应当说没有几个,我办理这个案子感受最深刻的也最打动人心的是温暖,在物欲横流亲情淡漠的社会,确实难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忆犹新,每每回想起来,都能感受到这一份人间温暖,故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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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主任,30年刑事法律办案经历,专攻刑事辩护,擅长毒品、死刑、网络、经济、财产等犯罪辩护。实在做人实力做事,办案认真、专业、敬业、勤勉、靠谱,故同行及客户誉之为"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