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位博主发布短视频称,母亲患癌去医院治疗,被医院以“不接收商业保险患者”为由拒收了。
此事一出便引发了热议,很多人表示不解,患者有商业保险减轻费用负担,医院不是更加可以放开手脚治疗了吗?怎么还反倒被医院嫌弃了?
下面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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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拒收商业保险患者?
这位博主的母亲三个月前确诊了恶性乳腺癌,博主先是带着母亲到省会的某肿瘤医院就医。
医生为其母亲做了化疗,并开了17次的靶向药,考虑到疗程长达一年,且患者就诊距离远,来回奔波折腾,医生便建议患者回老家的医院做靶向治疗。
但不曾想,当博主带着母亲回到老家,却连续被两家医院拒收:
第一家医院表示,
医院没有患者使用的靶向药,需要自己去外边买,且该药无法报销,患者需自费,价格是1万多一次。
商业保险患者接收不了,上级医院把应该收费的部分都收完了,负担都给了下级医院。
(图源:潮新闻视频号)
即便患者有商保,也先自费给医院,看完病再去保险公司报销,并不影响医院收费,为什么会因此拒收呢?
(图源:微博)
其实,这起事件里商业保险只是“背锅”的,问题主要出在医保DRG改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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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医保DRG什么关系?
医保DRG,即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我国正在推广的医保支付方式。
改革前,医生给患者治病的费用只由患者个人和医保承担,医院只管开单开药,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因此产生了很多过度治疗、开药的情况;
改革后,医保就要以DRG的形式和医院结算了,医保根据疾病的类型、治疗方式、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效果等因素进行“打包价”报销。
简单理解就是:
医保给每种疾病的整套治疗划定一定的支付标准,按定价跟医院结算,钱给到医院后,其他的就不管了,所以一旦实际治疗费用超出了医保的支付标准,医院就会出现亏损。
上述事件中,当地医院拒收患者,便是出于这个原因。
博主的母亲治疗乳腺癌,如果选定用医保结算,医保就会对其治疗费用划定一个“打包价”。
患者在上级医院治疗的时候,已经把额度用得差不多了,所以到了下级医院再治疗,超出“打包价”的部分就要下级医院承担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地医院会说,“上级医院把应收的部分收完了,把负担给了下级医院”。
而且博主的母亲做靶向治疗,用的还是“双渠道”的靶向药。医院没有这个药的话,就需要患者自费去外面的药店买。
自费药,其实也是算在医保DRG里的。
(图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患者去院外买药需要医生开处方,那这部分费用同样会算在本次总费用里;再加上靶向药的价格比较高,那么多次疗程下来,就更容易超出“打包价”了。
所以说到底,商业保险就是个背锅的,医院才不管你有没有商业保险,医保DRG才是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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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应对医保DRG带来的影响?
当然,医保DRG改革的初衷肯定是为老百姓好的。
过去我们去医院看病,全部费用由个人和医保买单,医院没有限制,因此出现了“过度医疗”的情况,比如明明只是小病痛,却被医院要求做全身检查,多花了不少冤枉钱。
这样的操作还加重了医保基金的负担,据预测:
医保基金预计到2026年当年结存将首次出现缺口,到2034年累计结存将首次出现缺口。
(图源:中国医疗保险公众号)
国家为了保证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才大力推行医保DRG改革。
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支付方式,不仅能够防止过度医疗,还能减轻医保基金负担,可谓一箭双雕。
只不过,医保DRG本意是约束医院,却意外影响了患者就医,被医院拒收的情况时有发生。
(图源:知乎)
那有什么办法应对这种情况呢?
实际上,医保DRG限制的只是享受医保待遇的患者,也就是在公立医院普通部就诊的患者。
如果被公立医院普通部拒收,那便可以考虑在公立医院特需部/国际部/VIP部或者私立医院就医,以此绕开医保DRG的限制。
但也正因为医保不覆盖这些医院/部门,所以治疗成本相对会更高。
这就需要我们去做足准备了,比如配置商业医疗险,有两种配置方案供参考:
一是选择无社保版的百万医疗险。以没有医保的身份投保,到时候产生的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就可以100%报销了。
二是选择扩展公立医院特需部/国际部/VIP部或私立医院的百万医疗险或中高端医疗险。这样不仅可以报销这些医院/部门的费用,还可以拥有更好的就医体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挑选产品时还要留意是否有外购药责任。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会和医药机构合作,只要是在清单里的药品,不论是否有医保都可以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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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在最后
那对我们个人来说,要想减少这波改革带来的阵痛,最好的做法就是减少对医保的依赖。
比如配置一些商业保险,百万医疗险、中高端医疗险以及重疾险等都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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