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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打了他卖碗的”之理辩
老俗话里有很多东西,既有前人的经验总结也有我们学不到的智识,当然由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变化发展,肯定也有需要我们一分为二地看待的东西。所以我们对于前人总结的谚语,俗语,歇后语等,既不能一统照搬,也不能一概否定。六七十年代的时候,乡下一般出门都步行,邻村一趟,来回一天。一次,我与同学路过一地儿,远远看见两人打架,有一人被揍的很惨,有知情人事后不无幸灾乐祸地说:呵呵,瞎子打了他卖碗的,打了白打。乍一听,有道理,瞎子看不见,打了卖碗的,是可以被原谅的。当时听了那么一耳朵,也不关心打架的那两人谁是谁非,大家好象都这么认为,噢,那人活该,打了白打。瞎子看不见啊!
这句话后来一直没忘,觉得很有意思,但仔细琢磨起来,觉得有点不对啊,这理奥妙很多…
首先,这句话中用了模糊推理式,给人似是而非,瞒天过海的感觉。一来那打人者的确不是瞎子,二来打了的不是卖碗人的碗,而是卖碗的人。瞎子打个碗,碰个磁是无心之过,可以原谅。问题是睁着眼的人打了卖碗的人,让人浑然以为是瞎子打了个碗。这是什么鬼?!这不是糊迷日鬼哄骗人是什么?
把打人者施暴后说成是瞎子,那“瞎子”也就可以装傻充愣,为所欲为了。卖碗的损失几个碗,也罢了。可是自己挨打了,人家打人的说他是瞎子,这个挣眼瞎,肯定是有来头的,试猜他一猜,他不是混迹一方的小马扎,就是“视力有限的”地头蛇,卖碗的来了,许是动了他的蛋糕?还是看人家卖碗的眼红…这个卖碗的也是,做生意赚钱本来正常,是不是走村串户的,到了人家的地盘,自己也不小心?如果不是这样,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自己认倒霉遇到了碰磁的混子,大家一起“穷”过就好,卖什么碗,你想“思变”,在我们这儿做文章就不行,所以要白打你。我穷你也别想好过。这件事发生在那个年代,这句话在那个语境下,确实是有好多奥妙的。
其次,这句话本身表达的事情就是不文明的行为,肯定是有局限性的,也是不可取的,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无论如何是不应该动不动就拳脚相加,这是一个缺乏法律意识的愚昧行为。 联想现在,我们的生活,经济体制改革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责任制走上共同富裕的大道。生活富裕了,两个文明同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社会发展的实质性问题。”卖碗的”现在什么都可以卖,线上线下,睁着眼的瞎子仍然有,“碰磁”可不仅仅是因“眼睛红”而瞎的,而是因为钱眼儿小而硬钻瞎的,不仅瞎,甚至把自己弄成缺胳膊断腿的,去讨好那孔方兄。话说来说去,虽然离题远了些,但人性的扭曲,从根本上或有相似之处。无论什么情况,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打架衅事的社会丑恶现象。
第三是我自己独家的研究成果,发现真正的瞎子是不会打"卖碗的"。理由有二,其一,瞎子一般不会打人,好好的,他们谁也不想打,因为打架不是他们的强项,要是有比耳朵谁灵的赛事,他参加的兴趣,肯定会比别人积极性髙,这"窗"可能比别人多打开了一扇,我想更准确地表达的是,他们闭上容易发红的眼,要是有眼中钉钉的比赛,只要是不要命的情况下,他们是绝对的优胜者。因此,提议要给盲人朋友们翻案,那些想打人的,污赖了他们好多年,如果说瞎子真正想要打的,一定是这些"有眼无珠的",目中无人的人。他们才是真的瞎子。这种人最容易冒充他们干坏事。其二,瞎子打谁也不能打"卖碗的"。他们除了对卖眼镜盒的不感兴趣,其他的都好,至少在这一亩三分地里,买卖热闹红火起来,他们才能辨声定位,说不定卖碗的朋友一髙兴能聊碗饭吃。由此推理,得出结论,打卖碗的的那个人,肯定不是瞎子。是冒充盲人的睁眼瞎。真心劝一劝这些人能痛改前非,希望我们都能与时俱进,七十二行,相辅相成,各尽其责,各行其道。希望少些睁着眼的瞎子,当然也多些好的卖碗的,别在人们眼皮底下做埋良心的事儿,真正做了坏事,不用装瞎子就能理直气壮地去“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