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A发布Joby eVTOL适航审定专用条件正式文件

文摘   科技   2024-03-09 18:38   德国  
经过近一年半的征求意见稿的磋商后,38FAA发布了针对美国Joby公司的JAS4-1型五座倾转旋翼eVTOL的适航专用条件的正式文件,48日生效。这是FAA发布的第一个eVTOL适航专用条件。
FAA对eVTOL的适航要求可谓一波三折。Joby于2018年11月向FAA申请JAS4-1的适航审定,按照FAA的规定,机型的适航申请的有效期是3年,由于三年内FAA还没有就eVTOL的适航要求,甚至是如何归类有明确意见,因此Joby的首次适航申请过了有效期后,FAA同意延长Joby的适航审定,因此JAS4-1的适航文件中的日期是从2022年6月开始。

一开始,FAA原计划将eVTOL纳入23部固定翼飞机类别进行适航审定,再根据eVTOL的垂直起降部分的适航要求参考27部直升机和29部运输类旋翼类航空器部分适航标准增加专用条件。20225月,画风突变,美国媒体爆出FAA正在调整eVTOL的适航审定政策,要变更为类似power lift(动力垂直起降)的审定路线,为此将eVTOL纳入21.17 (b)所属的“特殊类别”(special class)(详见:FAA可能调整eVTOL适航审定政策),而由于21.17 (b)并没有对应的审定基础文件和符合性要求,因此此次政策方向变更后FAAeVTOL的适航审定就变成了一事一议,根据每个型号的情况相应制定专门的专用条件,增加了审定的复杂性、降低了审定效率,特别是由于21.17 (b)不是国际通行的机型类别,因此采用此类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适航审定的航空产品如果在其他国家申请适航证,必然难度极大,反过来,在其他国家取证的eVTOL如果要进入美国市场,也不得不重新跟FAA商议适航的专用条件,有可能需要从头进行完整的适航审定,很大程度上阻碍了eVTOL全球市场的形成。此事爆出后,引起了美国eVTOL届的强烈反应。但无奈木已成舟,20221031日,FAA发布了针对Joby eVTOL的适航审定专用条件(SC)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将Joby纳入了21.17 (b)“特殊类别”(详见:FAA发布针对Joby eVTOL机型的适航审定专用条件)
本次专用条件发布通告中,FAA表示:由于FAA尚未在《美国联邦航空法规》(14 CFR)中制定动力升力飞机(power lift)的适航标准,因此FAA将动力升力飞机作为21.17(b)特殊类飞机进行型号认证。根据21.17(b)的要求,安装的发动机和螺旋桨应是FAA认为适合并适用于特定型号设计的 14 CFR 第 23、25、27、29、31、33 和 35 部分的要求,以及FAA认为可提供与现有标准同等安全水平的任何其他适航标准,因此,JAS4-1 型的拟议适航标准包含了第 23、33 和 35 部分的标准,以及针对动力升力类飞机及其安装的发动机和螺旋桨的其他拟议适航标准。由于许多拟议的适航标准与第23部中的规定一样,都是基于性能的要求,因此 FAA 提议参照采用23部的2010部分的要求,这个审定方式将要求所采用的符合性方法必须得到FAA局长的同意,由于目前FAA局长还没有签署任何关于的动力升力飞机的符合性方法的共识标准,因此对于Joby的符合性方法的要求将通过发布相关issue paper的方式来进行。

FAA表示,自从2022年11月发布Joby的适航专用条件征求意见稿后,共收到46份反馈意见,其中有人建议FAA采用欧洲航空安全局的垂直起降飞机特殊条件(SC-VTOL)要求,FAA不同意,而是采用了 "基本 "(essential)和"增强"(increased) 两类的性能认证要求。

专用条件中重要的一点是:FAA与EASA一样,都要求在飞机在紧急情况下具备受控紧急着陆的能力。为了完成这些已定义的安全要求等级的整合,FAA修改了JS4.2115 "起飞性能"、JS4.2120 "爬升要求 "和JS4.2130 "着陆"的适航要求,以纳入基本和增强类的性能要求。

FAA的该专用条件全文下载(PDF):

官网: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3-08/pdf/2024-04690.pdf

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R9Thlg3LrCJeQ4CXEGEhw?pwd=em2q

提取码: em2q

Joby正在进行FAA适航审定的JAS4-1倾转旋翼eVTOL


电动航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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