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召开的上海市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启动会会议精神,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区人民法院”)和宝山区委社会工作部迅速贯彻落实,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的形式,共同推进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这也是宝山区人民法院今年第二场“枫桥经验在宝山 法官社区普法行”普法活动。
巡回审判
公平正义零距离
“现在开庭!”2024年8月16日下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在月浦镇沈家桥村“枫桥e站”开始了试点后的首场巡回审判。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居(村)干部代表、居(村)民代表等旁听此次庭审。
该案是一起因代书遗嘱效力引发的继承纠纷,因被告对于代书遗嘱效力存疑,且法定继承人之一的另一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保护被告权利,需查明代书遗嘱效力以及遗嘱中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后,方能确认是否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庭审中,承办法官在听取双方诉辩意见的基础上,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序组织证人出庭,听取证人证言并进行询问,双方围绕涉案遗嘱的效力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
以案释法
治理一片化纠纷
司法实践中,遗嘱内容有歧义、遗嘱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见证人有瑕疵、遗嘱形式不合法等多项因素往往会导致遗嘱的效力难以被认定。因此,助力夕阳红生活、化解家事纠纷成为了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课题。
“老年人不会写字,遗嘱能代写吗?”
……
“为什么明明写好了遗嘱,法院认为无效?”
闭庭后,承办法官围绕案件及旁听代表们普遍反映的问题,一一现场作出解答。
宝山区人民法院立足“枫桥经验在宝山 法官社区普法行”普法品牌,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立足“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打造“菜单+订单式”普法课程,不断满足辖区居民的法律知识需求。为促进释法效果,宝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高丹与月浦人民法庭庭长张继峰在庭审结束后向在场的居(村)干部代表赠送宝山区人民法院最新一期(总第21期)《宝法说法》手册。
赠书结束后,月浦人民法庭法官苏东东以《民法典继承编法律制度解析》为题,针对遗嘱类型、遗嘱撰写、继承方式等群众普遍关心的话题以案说法,为居(村)民、居(村)干部与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继承矛盾方面提供行为指引,推动实现“懂法”和“用法”的实际效果,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艾轶强
宝山区人大代表
此次群众身边的现场庭审、主题授课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示范价值,庭审的内容属于基层治理高频问题、高发案件,参加旁听的是辖区内广大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党员代表等,达到了以案说法、现场解惑、法理情融合的预期效果,凸显社会治理功能和法治宣传实效,是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的良好开端。
阎飞
宝山区政协委员
巡回审判的形式非常好,将巡回法庭设在乡村院落,把法治服务送到了“家门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以案说法的环节结合案件进行释法,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为营造文明和谐的乡风注入了法治正能量。希望巡回审判的形式可以开到企业园区,加大对企业的法律风险提示和合规引导,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凤
村民代表
原以为法庭很遥远,但通过此次巡回审判进村委,在旁听审判全过程后,对法庭有了重新的认识。同时通过聆听法官对法律适用的讲解,自己对审判案件中所体现的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希望这种普法宣传活动更多一些,让老百姓近距离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开展“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是为基层提效增能、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宝山区人民法院与宝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同时,结合“枫桥经验在宝山 法官社区普法行”普法品牌,携手更多政府和社会力量,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