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司法质效为本”工作主线,抓实执行工作“公正与效率”,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正值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本年度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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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中,宝山区人民法院采取上门执行、集中宣布司法拘留等方式,各类案件执行到位金额96万余元,罚款2人次共计1500元,对15人宣布司法拘留措施,其中10人在宣布拘留措施后,或当场履行完毕,或实质性化解纠纷。
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上海某快递有限公司应分期偿还党先生和胡先生工资共计3万余元。后因该快递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之初,经宝山区人民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无故未到庭接受谈话。后经实地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该快递公司已停止经营。申请人表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已在其他公司工作,并无处理欠薪的意愿。
为帮助申请人追讨薪资,执行干警带领申请人前往陈某现工作单位,并当场宣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陈某通过向现工作单位预支工资的方式,一次性偿还了两名申请人的全部工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张某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尚欠上海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冷库租金共计5万余元。因张某未履行付款义务,该制冷设备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先前执行中,因张某下落不明且经调查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23年8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期,申请人向执行干警反映,被执行人张某在某农产品批发市场从事零售。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张某的商铺,传唤其至法院接受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到院后仍无履行意愿,执行干警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随后,被执行人张某表示愿与申请人商讨还款方案。经协商,张某当场支付申请人5000元,并提供了后续还款方案,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上海某家具有限公司与施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宝山区人民法院调解,施某承诺于2024年1月前向该家具公司支付承揽加工费5万元。后因施某未履行付款义务,该家具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起初,被执行人施某联系法院,表明自己在外地法院有诉讼案件待处理,希望能放宽履行期限,待诉讼案件处理完毕后便一次性付清欠款。但执行干警调查发现,施某的说辞仅是其拖延履行义务的借口。
为保障申请人权益,执行干警传唤施某到庭接受谈话。到庭后,因施某仍无履行意愿,执行干警当庭宣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随后,施某仍多次表明公司经营困难、家里老人患病急需医药费,当前无力偿还欠款,但其种种辩解与执行干警调查的事实并不相符。眼见谎言被戳穿,施某一改之前拒不履行的态度,积极筹钱付清全部欠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鉴于被执行人施某谎称困难、拖延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同步对其采取罚款500元的措施。
接下来,宝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常态化的集中执行行动,用好用实执行措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提升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