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办?丨 “立”说纷纭

政务   2024-10-21 16:52   上海  

在二手房市场上千挑万选

好不容易选到心仪的房屋

但卖家却拖延交付

或不配合变更产权

应该怎么办?

别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立”说纷纭第十七期

推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素式立案指南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买方。房屋买卖可以区分为新房买卖和二手房买卖。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房屋买卖矛盾纠纷日益突出,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20至2023年,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共计1505件。房屋买卖不仅关系到经济的繁荣,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集中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逾期交付、逾期办证、群体性纠纷、“一房二卖”等。


为切实便利当事人诉讼,宝山区人民法院特制定本要素式起诉状,帮助当事人快速厘清诉讼请求并完成诉状撰写,提高诉讼效率。



一、“原告”一栏


鉴于本要素式起诉状主要适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主张权利,原告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房人。


“被告”一栏


被告为上述合同中的出卖人。


三、“诉讼请求”一栏


1.如主张解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需写明具体违约事项。


2.如主张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需写明房屋地址和履行的义务。


3.如主张返还已支付定金,需写明已支付定金金额、支付方式、约定条款、违约事项等。


4.如主张支付违约金,需写明违约金金额、计算基数、计算标准、计算方式、违约事项等。


四、“事实与理由”一栏


1.应写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情况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包括签订时间、房屋地址、房屋总价、交付方式、交付时间等。


2.应写明已付定金、支付时间及剩余房款金额等。


3.应写明具体违约事项,如一房二卖、拖延交房、拖延办理产证等情况。





作者立案庭

上海宝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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