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东吴证券1336万元!只因国美通讯和紫鑫药业双双财务造假

文摘   2024-11-08 23:38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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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8 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 “东吴证券”)发布公告表示,其于 11 月 8 日接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这两个项目当中,东吴证券未能做到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因而被处以罚没总计 1336.44 万元的重罚。同时,该公司的 4 名签字保荐代表人也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 170 万元的处罚。

上个月,国美通讯就被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正式处罚。国美通讯被罚款2156万元,另外5名高管也被处以17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原因在于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至于贸易业务收入数据虚假,净利润错报金额较大。

公告披露,东吴证券恰恰为 2020 年国美通讯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保荐承销服务,张琦、王新为其签字保荐代表人。

因此,经中国证监会查实,东吴证券在为 2020 年国美通讯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时,于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表现为: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进行审慎核查,走访也流于形式。张琦、王新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中国证监会认为,东吴证券在为 2020 年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对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审慎核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对于东吴证券的上述违法行为,张琦、王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至于紫鑫药业的问题,则更为严重。紫鑫药业2013年至2020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导致紫鑫药业对外披露的年报涉嫌存在重大遗漏。2013年至2019年,时任紫鑫药业董事长、总经理的郭春生通过股权控制、核心人员选聘、资金集中管理、统一管理制度等手段,以模拟集团化管理模式控制182家关联公司,2013年至2020年,郭春生指便其中吉林高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与紫鑫药业发生关联交易,紫鑫药业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并且紫鑫药业还存在着采购价格、货款、关联担保、重大诉讼等多方面的违规披露或造假。

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 2014 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蒋序全、李佳佳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综上,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1.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81.13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00元,并处以4,136,000元罚款;

2.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

3.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

4.对蒋序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5.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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