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有大地震,我姑父是地震局的,刚给我打完电话。"宁夏,1男子造谣后被拘10天罚300元,罚的太轻?

2025-01-04 22:44   安徽  

男子深夜编造地震谣言被拘留,称为博取信任谎称姑父是地震局人员

在地震发生后,一则谣言引发民众恐慌。网友对此发表看法:地震后还造谣添乱,这种人真是太可恶了,好好的夜觉都让人睡不成!



案例回顾


"凌晨三点有大地震,我姑父是地震局的,刚给我打完电话。"2025年1月2日晚上,田某在某微信群发布了这则虚假信息,消息迅速在各个群聊中扩散,引发了严重的社会恐慌。

事情要从当天晚上7点说起。

田某的父亲通过微信视频语音提醒儿子,猜测凌晨两点到三点可能会有大地震,叮嘱他晚上睡觉时要当心。

然而,田某并未对父亲的猜测保持谨慎态度。

为了让自己的言论更具说服力,他编造了一个"姑父是地震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试图增加消息的可信度。

这条谣言在深夜时分迅速传播。

恐慌的情绪在各个小区蔓延,不少居民放弃休息,选择在寒冷的户外熬到天明。

网安部门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证,田某的姑父根本不是地震局工作人员,整个事件完全是一场由田某一手策划的闹剧。




案例分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田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四项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地震这样的特殊时期散布谣言,后果更为严重。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处理结果


经调查核实,田某承认了自己编造谣言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最终对田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看法


如果我们为当事人,可以利用以下几点让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遇到未经证实的消息时,即使是来自亲友的提醒,也要保持理性判断,不轻易传播。

如果已经发布了未经核实的信息,应当立即删除并在相同范围内澄清事实,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及时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处罚。

网友评论道:地震后人心本就不安,造谣者居然还要添乱,这十天拘留真是罚轻了!

还有网友认为:虽说是为了让家人注意安全,但编造谣言的方式太过分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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