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元理发变成20800元,男子称被诱导消费要求退款18000元
(来源:1818黄金眼)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看到这么多女技师热情服务,给点甜头就心软,这不是为难人家店家吗?这位老兄,你是想理发还是想享受生活啊!
案例回顾
王小明(化名)头发长了,看着自己邋遢的形象,决定找家好点的理发店改善一下形象。
看到路边一家装修不错的美容美发店,王小明走进去询问价格。
店员告诉他洗剪吹只要30元,这个价格在他的心理预期范围内。
他躺在洗头床上准备洗头时,一名女技师二话不说就给他按起了头部。
王小明当时表示不需要按摩,但女技师热情地说:"放松一下嘛,试试看效果很好的。"
架不住女技师的热情劝说,王小明就跟着上楼了。
到了二楼,直接来了3个女技师给他服务,开始提供全身按摩。
王小明心想按个摩可能也就几百块钱,但心里还是不踏实,毕竟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女技师们一边按摩一边推荐各种项目,说是对身体特别好。
王小明表示拒绝,女技师们却说:"先做着,做完再说,别担心。"
就这样,他被提供了胸腹部、肩膀、颈椎和面部等多个部位的按摩,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按摩结束后,店家拿出账单,王小明惊呆了,竟然要支付20800元。
店家解释说其中包括"水娃娃"项目3980元、中胚3980元、脾胃3980元、胸线4980元,还有颈侧、药灸、清洁、任脉、肝胆、肺三线各6次,共11个项目。
王小明当时表示没那么多钱,只能付单次费用。
店家说先付13800元,再付2000元可以办理五折会员卡很划算。
最终,王小明当场支付了15800元。
事后王小明觉得自己被骗了,找到店家要求退还18000元,剩下的就当按摩费。
店家拒绝退款,表示每个项目都有王小明的签字确认,这是双方自愿的交易。
王小明求助记者后,记者联系店家,店家经理表示这些项目都是经过告知的。
经理还说这些费用包含后续66次按摩服务,而且送了2000元的会员卡,很划算。
案例分析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来看,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在本案中,虽然有签字为证,但店家未提供明确价目表的行为涉嫌违规。
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店家在服务过程中不断加价,且未事先告知完整价格,存在诱导消费行为。
依据《民法典》第500条,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可能构成欺诈。
店家虽然取得了消费者签字,但整个消费过程明显存在诱导和误导。
处理结果
目前事件尚未有最新进展,但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店家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可能被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能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请求撤销合同,要求退还超出正常服务价格的费用。
由于消费者签字确认,完全否认服务效果难度较大,双方协商解决会更快速得到结果。
案件看法
如果我们为当事人,可以利用以下几点让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保留现场录音录像,记录整个服务过程中的谈话内容和价格协商过程。
要求商家出示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确认是否为正规机构。
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无证经营和价格欺诈行为。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并支付赔偿金。
使用315平台、消费者协会等渠道施压,提高维权效率。
网友评论道:这种套路太老套了,但凡定力强一点也不会上当,心软就是原罪啊!
还有网友认为:店家这种行为就是钻法律空子,签字又怎样,明显是被诱导的,应该严惩!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