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人哄骗保洁,与其同居一年,承诺15万的年薪,结果一年后,老头不但不认账,还以“私闯民宅”罪,将上门讨薪的保洁告上法庭!

2024-11-07 20:30   安徽  

(来源:裁判文书网)

一场始于善意帮助,终于劳务纠纷的故事,在北京闹得沸沸扬扬。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是想白得保姆伺候,还想占人感情便宜,太不是东西了!




案例回顾


"你这个老东西,一年15万的承诺是你自己说的,现在想赖账?"

"我凭什么给你20万?你一个保洁工,想钱想疯了吧!"

北京某小区内,一对中老年人的争吵引来众多围观。

刘大山(化名)是个60多岁的北京本地人,从工厂退休后身体硬朗,在一家高档餐厅当起了保安。

一天,他注意到一位衣着朴素的中年妇女在餐厅门口来回徘徊,灰头土脸的样子让人心生怜悯。

这位妇女叫李秀英(化名),50岁出头,从湖北跟着老乡来北京打工,因工厂名额已满没了去处。

刘大山了解情况后,主动向餐厅老板推荐,谎称李秀英是自己的远房亲戚,这才让她获得了一份保洁工作。

不仅如此,刘大山还托朋友给李秀英找到了一间便宜的出租屋。

李秀英感激刘大山的帮助,每天精心准备早餐带给他,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刘大山被这份温柔打动,对这个徐娘半老的女人产生了异样的情愫。

一天深夜,刘大山送李秀英下班,两人在出租屋内情到深处,发生了越界关系。

刘大山动了心思,以自己身体不好、家离餐厅太远为由,提出要和李秀英住在一起。

他向李秀英承诺:"你给我当保姆,照顾我的起居生活,我一年给你15万,这钱比你做保洁强多了。"

李秀英权衡利弊后答应了。既能照顾刘大山,又能赚到不菲的收入,对她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这样,刘大山骗妻子说要住在单位值夜班,实则和李秀英同居在出租屋内。

一年多时间里,李秀英无微不至地照顾刘大山的饮食起居。

可当她开口要求支付20万元劳务费时,刘大山却翻脸不认人。

"我一个月就挣3000多,你想要20万,是不是疯了?"刘大山恼羞成怒。

李秀英多次讨要无果,刘大山干脆搬回了家里。

李秀英感觉被欺骗,一怒之下多次闯入刘大山家中,不仅和他发生激烈争执,还当着他妻子的面揭露了两人的关系。

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刘大山,他以非法侵入住宅为由报警。

事情闹到派出所,李秀英拿出了当初录下的录音证据。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口头雇佣合同效力和非法侵入住宅两个法律问题。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书面、口头等多种方式。

李秀英提供的录音证据清晰记录了刘大山承诺的雇佣关系和薪资待遇。

双方事实上形成了保姆与雇主的劳务关系,李秀英也切实履行了照顾义务。

对于非法侵入住宅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相应处罚。

但考虑到李秀英是为讨要合法劳动报酬,且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可以从轻处理。




处理结果


法院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最终作出如下判决:

1. 认定双方口头雇佣合同有效,刘大山应支付李秀英20万元劳务费。

2. 考虑到刘大山存在欺骗行为在先,且李秀英是为讨要劳动报酬,对其非法侵入住宅行为免予刑事处罚。

3. 限刘大山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支付义务,逾期将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看法


如果我们为当事人,可以利用以下几点让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涉及重大金额的承诺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写明具体的工作内容、薪资标准和支付方式。

在履行合同期间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录音、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等。

发生劳务纠纷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网友评论道:老渣男还挺会玩,又当又立还想白嫖,这下吃到法律的苦头了吧!

还有网友认为:大妈也是的,这种事情不签合同,光凭一张嘴,这不是给人钻空子的机会吗?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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