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底层逻辑及多重限度 ——基于DIKW模型的解释框架

学术   2024-10-13 13:37   辽宁  

摘要

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议题,现有关于该议题的研究过于笼统且缺乏有效的理论解释,导致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深层机理尚未得到有效厘清。因此,以DIKW模型为分析基础,立足乡村数字治理实践,从“数据-信息-知识-智慧”四大维度构建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理论框架,深入揭示了乡村数字治理如何从浅层的“平台数据”转向深层的“智慧升级”,为乡村数字治理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研究发现,作为一个典型的技术工具,乡村数字平台本质上是对乡村事实进行数据整合并实现智慧升级的递进过程,这一底层逻辑主要表达为通过“数据层”的治理场域数字在场、“信息层”的治理结构聚类整合、“知识层”的治理方式精准施策、“智慧层”的治理思维智慧转型,从而深度赋能乡村数字治理。然而,在数字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过程中也依然存在治理场域条块分割、数字平台资源分散、治理行动规则冲突和智慧治理理念滞后等一些不可避免的实践限度。对此,可进一步通过打破数据壁垒、突破信息茧房、加快知识转化、培育数据思维等路径,真正推动乡村数字治理目标的实现。


作者简介

武小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城乡基层治理,数字治理与公共安全;

张亚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文章结构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进展

二、乡村数字平台赋能:一个DIKW模型的分析框架

(一)理论基础:DIKW模型及其核心内涵

(二)分析框架: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DIKW框架

三、案例分析:南京市G社区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

(一)G社区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的建设历程

(二)G社区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的架构与功能

(三)G社区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的运行成效

四、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底层逻辑

(一)数据层:治理场域数字在场

(二)信息层:治理结构聚类整合

(三)知识层:治理方式精准施策

(四)智慧层:治理思维智能转型

五、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多重限度

(一)数据短板:治理场域条块分割

(二)信息交叉:数字平台资源分散

(三)知识失调:治理行动规则冲突

(四)认知不足:智慧治理理念滞后

六、结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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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出与研究进展

乡村治理居于国家治理的前沿一线,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基础保障。在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及差异性的乡村基层,如何利用数字平台推动乡村治理,是当前数字乡村治理的重要命题。2019年5月,《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作为第一份完整的乡村数字治理顶层制度设计,对数字乡村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做了初步厘清;此后,一系列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工作要点、试点方案、行动指南、发展报告等相继出台,试图以科学合理的数字化方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指出,要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以数字技术推动场景研发并赋能乡村治理。这些政策安排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特点,即较为注重涉农数据平台、农田监管平台、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农村电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及综合治理平台等方面的赋能效用,强调通过数字平台实现对数据的汇聚整合、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以达到乡村数字化转型的核心目的。然而,在数字乡村建设的初步探索阶段,实践中也依然明显存在“数字平台僵尸化与空壳化、数字平台空转与脱嵌、数字平台留痕与数据编造”等过度数字化的现实问题。因此,进一步揭示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本质逻辑及其可能存在的困境,对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内涵上看,目前关于“数字平台”的界定尚未形成统一共识,仍是一个内涵宽泛、边界模糊的概念。数字平台是在“平台”的基础上前缀“数字”二字,可简单理解为带有数字色彩的平台,有学者从技术角度出发,将数字平台视为基于软件的平台,即提供核心功能的可扩展代码库,并辅以模块化服务,每个模块化服务都可以看作一个软件子系统,借此不断扩展平台的功能;有学者则从生态系统视角出发,把数字平台看作一个接点服务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平台所有者、平台消费者、自主互补者等主体彼此友好互动,从而实现价值创造的目标。此外,也有研究将数字平台定义为基于外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交互的业务,是一个可以创造价值的开放的、参与式的基础设施;还有学者提出数字平台在治理中具有共享性、无界性和智慧性等特征。总体而言,数字平台通常与“交互、价值创造、数字手段、平台主体”等关键词紧密相连,在数字乡村建设中主要包括“智慧农业类、数字产业类、文化建设类、综合服务类、生态保护类、数字治理类”等数字平台。本文主要聚焦数字乡村治理平台,重在分析该类数字平台对乡村治理效能的实质影响,并将其定义为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有效链接基层政府工作者、乡村企业、社会、村民等相关主体,实现村务、党建、网格、服务等多场景聚合,从而促进资源高效共享的一种智慧治理方案。


在此基础上,不少学者对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研究也展开了初步探讨。一是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效能研究。有研究认为,数字平台技术嵌入乡村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提升主体协同性、提高决策科学性和解决问题有效性的过程;在场景应用上,认为数字平台重点在乡村“数字经济、数字生态、数字文化、数字民生、数字治理”等五大领域发挥赋能效果。二是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技术困境。不少研究指出,数字治理理念在乡土社会存在“悬浮化”倾向。比如,部分数字治理不能贴合基层实践需要,存在数字平台空转、数字要素闲置、数字工具泛滥等失灵困境;尤其是村民参与不足导致的“表面化陷阱”;以及存在的各类治理负担,如数字技术过分嵌入导致的农村社会生活的“泛行政化”。针对以上问题,也有研究提出要遵循“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均衡统一,从而提升乡村基层数字治理绩效。三是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内在机理。基于典型案例的分析,有研究从“技术-过程”的视角出发,认为数字平台主要通过对乡村社会事实的数据标测与分析,以“全链条数据赋能”的方式实现乡村治理的“全方位变革”。这种“全方位变革”主要通过“感知界面-应用终端-控制中枢”的运行架构实现对乡村治理体系的数字化改造;运用信息平台实现对乡村综合整治的“全流程数字监管”;利用线上交流群实现乡村基层数字治理主体的互动参与;运用数字平台的实时反馈、全景可视和动态监测功能,实现对乡村基层的治理革新。四是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实践路径。这主要从平台搭载、数字空间、数字信息等角度展开讨论。在平台建设上,有研究指出构建综合性、开放性、智能性的数字平台是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的基础,数字平台能够推动主体互动和主体利益包容,实现乡村治理秩序和活力的和谐统一;在数字空间和数字信息治理上,可通过对数字空间和实体空间的综合治理改变国家和乡村的互动模式,同时把数字信息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融入到基层治理实践,从而提升乡村对复杂基层的适应能力和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初步探讨了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影响效能、技术困境、内在机理、实践路径等议题,但也仍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研究空间。第一,现有关于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研究过于笼统,不少研究将乡村场域中的相关技术应用都归结为“数字赋能”,难以深度挖掘数字平台赋能的微观机理。第二,虽然形成了一些微观的田野经验研究,但依然缺乏有效的理论解释视角,以充分剖析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底层逻辑。第三,作为数字赋能的核心载体,“乡村数字平台”的浅层运行过程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揭示,但从“数据”到“智慧”的深层机理尚未得到有效厘清。基于此,为进一步挖掘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微观机理和本质逻辑,本文引入“DIKW”解释模型,重点从“数据(Data)→信息(Information)→知识(Knowledge)→智慧(Wisdom)”四大维度出发,旨在深入揭示乡村数字治理如何从浅层的“平台数据”转向深层的“智慧升级”,并通过对数字平台运行限度的分析,提出进一步的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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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数字平台赋能:

一个DIKW模型的分析框架

(一)理论基础:DIKW模型及其核心内涵

关于“DIKW”模型(Data、Information、Knowledge、Wisdom)的研究思想,源于英国诗人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在1934年创作的关于“信息、知识、智慧”之间联系的一首诗。此后,该观点被美国政治学家哈兰·克利夫兰(Harlan Cleveland)于1982年在《信息是一种资源》论文中引用,并结合其他学者的意见,加入了“数据”这一要素。由此,构建出聚合“数据(Data)→信息(Information)→知识(Knowledge)→智慧(Wisdom)”四个层级的DIKW模型。从结构上看,该模型呈现自下而上的“依赖”链条,其中“数据”是一切的应用基础,“智慧”居于最高层次,每一层往上递进的过程也是对原始要素增值的过程。从“数据”到“智慧”的上升演进是一种决策模式从“反应性”到“预测性”转变的过程,并且在上升过程中,决策风险渐次降低,呈现为金字塔结构。因此,DIKW模型也被称作“知识层次模型”或“知识金字塔模型”。


在理论内涵上,DIKW模型揭示的是从“浅层数据”到“深层智慧”的转型过程。首先,“数据层”处于DIKW模型中的最低层,呈现的仅仅是对原始事物或无组织事实的数据集合,是对客观事物的数量、属性、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的抽象表示。作为一种纯粹的形式符号,其本身是无组织且未经处理的,不具备任何的价值和意义。其次,“信息层”是有逻辑的数据集合,位于DIKW金字塔的第二层,主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是对原本无序、不具备意义的原始数据加工处理后形成的对决策有价值的数据流和数据集,从而确保收集的数据具有相关性和准确性。再次,“知识层”位于金字塔模型的第三层,是对信息的进一步升华,解决的是“知如何”的问题。通过对数据和信息的分析、整合、归纳、总结等过程,形成具有实践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经验、技能与方法,与数据层和信息层相比,知识层是经过理解并关联具体情境后而形成的能够指导行动的信息集合。最后,“智慧层”居于DIKW模型的顶层,是应用在行动中的知识,是一种以现有知识为基础,对问题进行分析、对比、推理从而找到解决方案的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回答“为什么要这么做”和“最好的是什么”的问题,作为一种需要时间和实践积累的知识,在对知识进行吸收和理解的过程中,可以帮助决策者形成远见卓识以及看得更远更深的能力。


(二)分析框架: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DIKW框架

在信息时代,数据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通过对数据规律和数据价值的挖掘,把海量异构的数据从静态的、不规则的,变为能动的、可利用的、具有规律性的要素,形成相应的信息库和知识库,最终实现数据价值的裂变。从内涵上看,“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本质上即是以数据要素为基础、以技术工具为支撑、以数字平台为载体,通过“数据-技术-平台”的三维区分,从而实现数字赋能乡村的根本目标。其中,“数字平台”作为中间载体,主要起到驱动数字资源统一,增强乡村数字治理的数据分析能力、协同能力和交互能力的效用。在这个意义上讲,“数字平台赋能”内含于“数字赋能”的范畴,作为数字赋能的一个具体实践表现,主要以“数据识别→数据分类→数据评估→数据响应→数据存档”全链条的数据整合为乡村治理赋能。因此,与“数字赋能”这一宏观概念相比,“数字平台赋能”显得更加微观且更贴合乡村数字治理的实际。


以DIKW模型为基础,构建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解释框架(参见图1)。本质上,乡村数字平台是对大数据进行整合并实现智慧升级的过程,这一作用机理着重表现为“治理场域数字在场(数据层)→治理结构聚类整合(信息层)→治理方式精准施策(知识层)→治理思维智能转型(智慧层)”,基于数字平台可视性、开放性、交互性和智能性的治理特性,在治理场域、治理结构、治理方式和治理思维上的递进升级,最终实现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的目标。第一,数据层的治理场域数字在场。数字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对乡村场域中的海量数据资源进行输入和管理,在这一层级上进行数据采集、清洗、集合等操作,有助于进一步挖掘静态数据的潜在用途,甚至产生数据资源的倍增效应,可实现数据从无序向有序、从隐性向显性、从静态向动态的转化,为场域内万物数字化奠定基础。第二,信息层的治理结构聚类整合。数字平台将加工后有逻辑、有价值的数据集合起来形成信息,生成均一化的序列和训练集,并在乡村场域内搭建起各种形式的数据库,通过创造信息开放集成的数字环境,为乡村整体应用系统的集成、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共享以及业务协同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撑。第三,知识层的治理方式精准施策。数字平台赋能的另一个深层表现是在人机交互环境下转化现实世界中的乡村相关知识,DIKW模型中的知识侧重指乡村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技能及方法,可通过对历史数据和信息的分析,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规律,相关治理主体利用乡村治理知识能够精准发现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实时分析,归纳出执行路径。第四,智慧层的治理思维智能转型。经过数据层、信息层、知识层的递进演变,数据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能够真正在乡村数字党建、智慧村务、数字综治等多维治理场景中发挥重要作用,再经智能技术叠加深化后形成“智慧”升级,这种治理智慧主要是以数字平台的智能预测、智能跟踪为技术基础,以人本主义为价值取向,通过技术与价值的衔接为高层次的治理境界奠定基础,进而实现智能化的辅助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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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南京市G社区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

基于案例研究的代表性原则,选取南京市G社区为研究样本。G社区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是典型的城市近郊乡村社区,社区共有4个网格,现有人口3400多人,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在数字治理方面,G社区的起步相对较早,在2019年便开始试点推行“1+3+N”的社会治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搭建了“智慧网格云”平台。在2020年南京市浦口区被选为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之后,G社区更是作为其中之一大力展开数字化建设,并将智慧网格云平台提档升级为“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以期大力推进数字乡村治理工作。为深入掌握G社区数字治理平台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课题组先后多次前往G社区展开了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对社区书记、副书记、综治负责人、网格员、平台工作人员及部分村民组织了多次座谈和半结构化访谈,形成了扎实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还获取了大量的案例素材、会议纪要、工作简报及汇编材料等,为深度剖析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逻辑机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G社区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的建设历程

G社区的数字平台建设起步较早,以街道推行的“1+3+N”(“1”为网格党支部书记,“3”为法律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专职网格员,“N”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乡贤、社区全科助理等网格服务队伍)的社会治理模式为原型,依次建成了智慧网格云平台、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参见图2)。第一,起步阶段的智慧网格云平台。2020年2月26日,综合考虑社区网格工作、基础设施、人口流动和疫情防控等实际因素,Y街道联勤办发布了《关于试点建设G社区智慧网格云平台的方案》,旨在推动建设全景网格、提高社会全面巡防、打造网格“微家”服务。其中,在“全景网格”方面,重点是要提升原有监控质量,完善“中心”基础信息采集,打造直观、互动、高效的平台展示界面,并且要进一步加强数据研判和数据分析应用;在“社会巡防”方面,主要是为巡防车配置车载移动探头,通过“技防+人防”的方式,实现网格巡防无死角;在“微家服务”方面,重点关注网格内的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对象,以移动式探头、感应器、唤醒式呼叫等设备展开智能式服务。经具体实践,G社区将3400多人、293个重点服务对象、4个企业进行电子编码,基本实现网格巡防可视化和重点服务对象关怀精准化等多个数字应用模块功能。第二,升级阶段的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2021年,G社区在智慧网格云平台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形成了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新增设了村社数据平台、智慧云图、人脸识别、集成传感器和村民诉求反馈等功能模块,目的是能有效实现一图知全貌。



(二)G社区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的架构与功能

从平台架构看(参见图3),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主要分为数据层、信息层、应用层和展示层,以政府数据、互联网数据、社会化数据为基础建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划分人、事、地、物、情、企业、网格七大信息库。该数字平台的应用层功能模块较多,包括基层党建、乡村概况、应急管理、智慧人脸识别、诉求直通车、微家视频等,最终借助三大终端为展示接口。在平台功能上,主要体现在数据管理、立体巡防、智慧居家、水体监测、诉求反馈等方面。在数据管理方面,打造社区一体化电子档案,以智慧云图对社区的“人、事、地、物、情、企业、网格”进行全景展现,实现对社区的基础数据管理;在立体巡防方面,社区内安装数十处高清摄像头,对主要路口的交通、治安、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和督导指挥;在智慧居家方面,依托移动式探头、唤醒式呼叫设备等,实时掌握低收入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动态变化,并为其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在水体监测方面,通过安装高清摄像头和集成传感器,对社区内重点河流和水库的周围环境及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在诉求反馈方面,通过设置诉求反馈通道,创新性地打造了基层问题处置反馈的闭环流程。



(三)G社区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的运行成效

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为G社区治理带来了一些实际的效能提升。


第一,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的数据可视。G社区聚焦农村生命体征,利用数字平台有效汇集全域数据,形成丰富的“数据资源池”,将社区所有居民、企业都进行电子编码,以智慧云图的形式展现出来,从而实现“一图感知”,可以在驾驶舱透视整个社区的全域数据,包括“人、事、地、物、情、企业、网格”。与此同时,村民还可以在手机端通过“我的浦口”公众号将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问题信息等录入系统,实现社区数据库多端同步、多端更新等目标。


第二,进一步提升了多元主体的参与意愿。G社区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的出现,打破了传统乡村治理中基层政府的“话语霸权”和草根群众“政治冷漠”的结构性困局,使得乡村公共能量场呈现互动博弈的景象。该数字平台通过技术嵌入转变了互动模式,实现了互动方式技术化、互动主体自主化、互动内容多样化,村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多元主体都可以通过平台实现交互和回应,基层组织和村民间的互动不再局限于村干部跑户或是网格员巡查收集信息,住户矛盾纠纷、门口路灯损坏、村庄公共财产修缮等各类问题都可通过线上平台获得及时响应。


第三,显著增强了乡村综合治理效率。G社区乡村综合治理集中于党务村务、环境监测、微家服务、诉求反馈几大板块,多领域的应用实现了回应性、预警性、服务性多维合一,大大提升了乡村综合治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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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底层逻辑

(一)数据层:治理场域数字在场

在乡村治理实践中,通过对乡村各大场景数据的提取与采集,搭建庞大的数字平台数据库,利用各类数据库实现一张图“全景式治理”以及治理主体的“虚拟在场”,这是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第一步。


第一,建立一张图“全景式治理”。乡村数字平台可以通过“一张图”实现对社区的“全景统揽”,呈现乡村概览、数字党建、智慧村务、数字综治、智慧应急及环境监测等多种应用场景。在G社区,数字平台主要利用感知设备结合人机交互、智能终端等手段对多源、异构数据进行采集,并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对原始数据进行实时、准确地传输,在此基础上,数字平台通过汇集多方数据,并与实时监测、远程设备控制等功能模块相结合,从而实现“乡村一张图”的全景式治理。包括三种途径:一是将社区所有的视频监控点等静态资源在地图上标注出来,可随时查看每个点位的位置、信息和状态;二是数字平台可实时绘制并即时查询乡村所具有的动态资源轨迹,尤其可通过对移动设备的轨迹查询以及网格员的轨迹巡查,实现乡村治理的动态式全景管理;三是数字平台通过对静态和动态资源的实时状态监测,可实现报警事件的地图联动和即时处理,一旦有报警事件发生,平台地图可以自动定位报警区域,并弹屏播放现场实时视频。


第二,实现治理主体“数字入场”。乡村社会均衡秩序的构建需要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商共治与协同参与。然而,当前乡村治理场域虽然形成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的治理体系,但不少乡村地区依然存在市场和社会力量协同效应不足的困境,常常处于“半在场”甚至“不在场”状态。数字平台的出现,为相关主体共同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新的渠道。在G社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在互动方式上,数字平台打破了治理主体之间传统的“面对面”交流方式,线上透明且规范的执行流程使得各治理主体之间能够进行更直接、更便利的沟通和互动,进而更好地满足乡村治理需求;另一方面,在公共价值上,数字平台将相关治理主体纳入虚拟空间,通过主体间互动激发出更多的公共价值,有助于村庄公共性的再生产。“数字平台+移动终端”的参与路径具有制度化和规范性等特征,能够在乡村治理情境下发挥有效作用,这不仅能提升村民参与的热情、固化正规的参与路径,从长远来看更能帮助村民找回村庄公共性,挖掘自身的治理意义与价值。


(二)信息层:治理结构聚类整合

数字平台汇聚的海量数据资源是推进乡村有效治理的基础,如何进一步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及数据的内在规律,是实现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核心关键。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利用数据模型对数据之间的关联性深度挖掘,对治理信息进行分类分级,从而实现治理结构的聚类整合,为乡村治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第一,治理信息分类分级。对庞杂无序的乡村事实数据进行筛选、分类与分级,有助于深刻把握乡村治理的内在规律。G社区主要将所有采集的乡村数据分为“人、事、地、物、情、企业、网格”七大类,在不同的信息类别中,又对相关数据展开进一步细分。比如,对于人口信息库,又重点对特殊群体做了详细分类,细分出了“低保户、空巢老人、现役军人、留守人员、失业人群、失能老人、退伍军人、残疾人、廉租住房、社会孤老、军休人员、贫困家庭、育龄妇女、孤儿、社会救助、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吸毒、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艾滋病危险人员”等26类,目的是能够通过对人口细分特征的分析,建立若干个群体行为模型,从而加强对乡村特殊人群的关怀照顾和反馈回应。此外,在数字平台实时获取数据信息以及分类整理数据库的过程中,数据自身亦会进行融会贯通,进而催生出更多新的应用场景,为乡村的数字党建、数字村务、智慧应急、重点人口管理等多维治理场景提供信息保障。


第二,深化多主体协同。除了治理信息的分类分级及共享外,更需注重多元治理主体的数字协同。从G社区的实践来看,一方面,南京市浦口区致力于构建区、街道、社区不同层级的数字乡村治理平台,利用数字平台将各个层级、各部门的治理信息进行汇总及集合,同时对基层数字平台进行监督和管控,以此增强治理结构的内部黏性。例如,G社区的数字平台将“党建一张图”功能模块与线下的一站式村委服务大厅相融合,在治理信息上纳入新的治理主体。另一方面,数字平台注重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在G社区,数字平台通过录入社区所有干部信息、网格员信息,明确规定了网格员每日巡更打卡轨迹,使得过去网格员非制度化的打卡流程更具正式性;同时,数字平台通过开辟诉求反馈、社情民意通道,凝聚了多元治理主体的智慧与力量,让更多的主体有渠道主动反馈问题,数字平台和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的集合,促进了乡村互动与治理结构整合。


(三)知识层:治理方式精准施策

治理知识是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知道“怎么做”,不仅包括数据、说明书、操作手册等易于存储和表达的显性治理知识,也包括认知、经验等难以表达和传播的隐性治理知识。数字平台主要通过综合利用技术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实现乡村治理的精准施策。


第一,精准感知能力。一方面,数字平台应用物联网设备实现精准感知。G社区在乡村治理日常实践中主要应用天线基站、路灯照明控制、视频监控、一键紧急呼叫等设备,为水质水位、交通环境、重点服务人群、乡村安全等提供动态监测,进而提升社区整体的智能感知水平。另一方面,数字平台通过支持各种数字乡村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数字大屏等智能终端接入,遵循一定的数据共享规范,实现对感知设备的数据汇集,同时构建数字乡村全量信息视图,实现数字平台一屏感知。


第二,实时响应能力。依据汇集的乡村事实数据以及各类信息库,数字平台能够遵循数据内在规律进行预测分析和风险研判,并能为相关治理主体实时响应各类事件奠定科学基础。从G社区的治理实践看,这主要在应急管理、村社安全、村民诉求方面有着较好的体现。一方面,在应急管理领域,数字平台可利用传感设备有效监测事前、事中、事后的实际动态,并能根据收集的数据信息做出及时响应,比如,G社区依托数字平台的实时监测功能对辖区内水体水质、污水排放、防洪防汛等起到了较好的预防效应。另一方面,在村社安全领域,数字平台通过与社区内安装的监控系统相融合,能实时通过数字大屏监测村社内重要路口以及容易出现异常问题的点位,同时,利用可视化巡防车观测村社内死角的异动情况。除此之外,在村民诉求领域,G社区在数字平台开设诉求反馈模块,建立“上传诉求→接收诉求→处理诉求→解决诉求→好差评”的完整闭环体验,村民可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上传问题需求,并得到村社干部的及时回应。


第三,精准执行能力。数字平台主要通过设定规范的处理流程和完备的处理机制,明确限定多主体、多环节的复杂权责关系,进而消除治理的模糊性,达到精准执行的目的。一方面,G社区在数字平台搭建之初,就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目标,搭配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基层问题处置反馈的闭环流程,实现复杂问题处理内外循环。另一方面,数字平台会预先设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范围,同时结合规范的考核机制反馈履职情况,与此同时,根据数字平台记录网格员的日常工作打卡情况、工单完成率及完成质量等内容制定考核机制,从而避免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积极和扯皮推诿的现象,有力保障了社区工作者的行动执行力。


(四)智慧层:治理思维智能转型

智慧层是对知识的延伸,强调利用知识实现自我意识觉醒。伴随治理思维的隐性递进,数字平台促成以数据为驱动的乡村治理,从对乡村治理描述的反应式决策和机器学习“黑箱”的计算预测式决策向洞察底层逻辑的“知道为什么”(know why)的有理有据预测式决策演进,从而实现治理思维的智能转型。


第一,从“散数据思维”转向“全数据思维”。现代的“全数据思维”是指治理主体在数字平台的嵌入下开始学会用数据思维观察、分析和决策,驱动了传统治理以“散数据”为基础而呈现的有限决策思维的转型。在G社区的治理实践中,社区工作者充分利用数字一张图全域查看各领域的数据反馈情况,利用数字大屏进行点位查询,充分了解每个点位的实际情况,并深度解读数据、利用数据和分析数据。比如,利用传感器设备动态监测防汛、水质、空气污染等领域,利用数字大屏提供的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大气压、风向、风速、光照、土壤水分、降雨量等一系列数据,挖掘数据的内在规律,并能在数据异常警报时做到及时防范。


第二,从“经验式决策”转向“数字分析决策”。数字平台因其技术特性具备预测功能,可通过数据变化映射现实社会的事实趋向,进而帮助乡村治理从被动的事后应对转到主动的事前防控和事中处置,推动乡村治理从传统的“拍脑袋决策”转向“数字分析决策”。在G社区,数字平台通过应用数字驾驶舱将“乡村大脑”产生的所有相关数据智能汇集起来,并运用大数据技术划分环境监测、乡村综治、数字党建、智慧应急等治理模块,对其进行多维度精准分析,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部分数字平台还通过数据关联和知识图谱等技术对“块数据”进行标识、采集、关联、储存及加工,实现事件自动分拨、智能分析及服务精准推送。例如,在疫情防控期间,G社区利用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技术对小区内车辆及人员进出记录进行自动轮播,平台可以追溯密接人员进出社区的具体时间,实现时空精准追溯。


第三,从“线性静态决策”转向“非线性动态决策”。随着乡村治理情境的日益复杂,传统的线性决策思维逐渐无法满足乡村数字治理的需求,而数字平台能够针对不同决策环境帮助乡村治理在各个节点下实现动态转向,从而灵活地实现人与数字平台的高效协同决策。一方面,数字平台致力于为乡村治理主体提供智慧化的操作系统,通过汇聚“人、事、地、物、情、企业、网格”等数据信息,实时分析不同时间、不同场景、不同跨度的诉求,通过洞悉治理数据内在的复杂规律,制定出超越传统局部次优决策的全局最优策略。同时,基于控制联网系统的传感器、物联网、视频监控等实现对现实治理的精准优化。另一方面,数字平台能够通过分布交互决策,发挥人与技术的集合效应。基于实时获取的决策信息,决策者可通过互动讨论、反馈决策意见、优化决策方案等方式,实现多个决策节点间的功能耦合,并且每一次事件处置,都可通过经验反思和学习共享,凝结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洞见性的治理智慧体系,从而实现集智赋能。比如,G社区在面临突发事件处置时,不仅利用数字平台及时发现预警信息,更积极组织多方主体进行方案讨论,并在事件处置之后展开决策方案的分析,为优化乡村治理决策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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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多重限度

(一)数据短板:治理场域条块分割

“技术体系”和“治理体系”脱节是数字乡村治理中最常见的瓶颈之一,一些地方把数字治理当成简单的技术堆砌,明显存在“数据壁垒”现象。而数据共享涉及“块与块”“条与条”“条与块”等多层次协调,在实践中面临重大挑战。


第一,“多层级间”壁垒。目前,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各省市纷纷建立大数据统一调度指挥中心和各类数字平台,但此类平台大多属于纵向直通的接入方式,由于存在治理惯性和数据的封闭性垂直传导路径,部分地方职能部门对数据共享的态度更倾向于“只给上级看”和“对上负责”,长期以往呈现数据“上得去、下不来”的现实困境。从G社区的访谈调研来看,社区干部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是,社区层面汇集的平台数据都是对上单向传输,而缺乏横向之间的数据共享,数据的互联互通是一个现实存在的实际困境。


第二,“多部门间”壁垒。在数字乡村建设进程中,往往存在职能部门各自搭建数字平台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技术标准,采集和加工不同的数据,形成了不同形态的数据资源,也产生了各自为政的技术特权,造成将其他职能部门尤其是社会民众排斥在外的困境。由于数字平台的建设及其运维大多是由第三方科技公司负责,而在乡村运行过程中存在大量对留村群体不友好的难题,也存在人、技术与事项匹配不足的兼容性问题,加上技术、算法以及源代码本身的复杂性,带来了广泛的理解和对话鸿沟,从而引发数据孤立问题和数据的标准化与操作性挑战问题。就G社区的数字乡村治理平台而言,此平台的设计仅仅是为社区自身所用,无法与其他社区共用共享,即便是本社区村民,也存在一些留乡群体出于对数字技术接受程度不高、利益关联度不大等因素而不愿注册,呈现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随之而来带来了数据总量的不全面和数据应用的局限性。比如,社区副书记在访谈中提到:

“数字平台的内部数据使用存在着固有‘私有化’概念阻碍,无论是乡村社区还是城市社区都有可能因行政因素或是权力因素而避免进行数据开放,进一步阻碍了信息的横向流动。”(访谈记录20230704JJ,指2023年7月4日对JJ的访谈,下同)


(二)信息交叉:数字平台资源分散

对无序、杂乱的数据进行筛选、加工、处理,形成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发挥信息的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才能推动平台对知识的调用与智慧的总结。在数字乡村推进过程中,也常存在“信息茧房”“信息孤岛”“信息落差”等现实问题,严重阻碍了数字平台深层赋能乡村数字治理的发展进程。


第一,数字乡村治理“信息悬浮化”。治理信息在乡村治理情境下的悬浮化体现为治理信息的落差,即基层政府忙于应付上级任务而忽视人的实际需求的现象,在数字技术下乡过程中,这一现象严重阻碍了乡村治理的可持续性发展。一方面,村社急于包装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即“树典型”,忽视数字平台建设的薄弱环节,造成数字建设结构性失衡。由于数字乡村建设的行动主体是具有层级性的,通常由区(县)政府部门牵头,各部门展开工作,下沉到村社的建设资源有限,特别是部分数字平台的用户定位是面向村社领导、街道领导等主体,这严重背离了乡村治理中的“人本主义”和“需求导向”价值维度,一旦数字平台的建设初衷背离群众,极易造成数字形式主义现象滋生。另一方面,数字平台悬浮于实际诉求。在数字技术开发的生命周期中获得的切实诉求和意见较少,导致平台在应用场景、功能设置等模块下无法贴合治理实况。例如,G社区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后台居民的注册用户量只有四百多人,不足居民总数的七分之一,甚至利用平台反馈诉求的事件总数非常低,这也直接反映了数字平台在技术嵌入乡村场域过程中的潜在张力。有社区干部提到:

“数字下乡,我认为不应该是将眼光局限于政府治理的可视化、数字化、功能化,反而把为民服务的落脚点放在边缘位置,利用数字平台就是希望能更好地为村民服务,让乡村治理更有效,但是现在有些平台确实形同虚设,更别提挖掘群众的需求了。”(访谈记录20230704LDC)


第二,数字乡村建设“工具堆积化”。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多种数字化工具和数字平台同时并行应用的状态,这主要包括面向乡村居民的“数字乡村App”和面向专职网格员的“网格治理App”等。而这些数字工具通常具有不同的功能、服务对象和技术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并未对资源和权限进行有效整合,导致功能和数据在不同数字平台之间的重叠和分散,从而降低了系统的整体效率和操作性,最终限制了乡村数字治理的整体效能。比如,G社区在平台架构上设置了面向网格员端的“数字乡村App”和面向居民端的“我的浦口”公众号,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网格员使用更多的却是南京市“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与此同时居民端“我的浦口”公众号注册量也远低于常住居民人数。有网格员在访谈中提到:

“便民服务中目前存在的业务部门系统太多了,系统间是不相容的,一些工作办完之后,有些还要手工录入到相关系统平台,多个系统操作起来既麻烦又有漏洞。”(访谈记录20230716PML)


(三)知识失调:治理行动规则冲突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乡村治理应把“文字下乡”的知识内涵与“数字下乡”的技术内涵融会贯通,才能更积极有效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在实际行动中,乡村治理主体更偏向于利用隐性知识进行经验判断,并给出对应的解决方案,易造成治理秩序失衡。


第一,数字平台行动规则与实践规则冲突。治理规则是规范乡村范围内所有主体和治理行动的重要依据和保障,分为经过时间检验并约定俗成的实践性治理规则和以技术为载体内部预先设定的技术性治理规则。随着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日益融合,数字平台设置的行动规则细密繁琐,在具体实践中实践性治理规则容易受到平台规则的行动限制,两者发生冲突而产生行动倾向分化的问题。一方面,表现为过度遵守平台规则。当数字平台的问题处置规则与其他规则存在冲突时,在“数字政绩”的影响下,G社区在处理乡村治理事项时,一线执行人员倾向于严格遵守平台规则并按步骤执行线上操作,容易造成治理方式僵化、治理决策失误等问题。比如,有网格员指出:

“这个平台上传事件并不是说打几个字就可以了,是需要照片的,比如说你发现了一堆垃圾,要把这些垃圾拍照上传,然后垃圾处理完后,还需要再拍一下现场照片,就是要有前后的照片对比,这样形成一个闭环。”(访谈记录20230706ZZX)

另一方面,冲突发生时,奉行规避平台规则的准则。在调研中发现,部分G社区乡村治理人员认为数字平台设定的规则太过繁琐和不切实际,尤其是对于隶属于垂直管理部门的治理人员来说,村干部和网格员往往疲于应付,通常会选择规避数字平台的规则继续按照自己的实操经验展开操作行动,这可能会采取各种策略来绕过或忽视数字平台的规定,比如,隐藏真实数据、避免使用平台功能,或者采用非正式的方法来处理事务。在这样的行动模式下容易带来决策科学性不足、问题处置闭环难以完成、弱化数字平台功能等现实问题。因此,在这种规则冲突下,G社区在处理事件诉求时便出现了数字平台上报事件过少的窘境。


第二,乡村治理规则供给滞后带来的决策流程混乱。规则供给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合理的规则供给是规则落实的前提。随着乡村治理场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增加,单纯利用传统治理知识、经验和技能已经无法满足乡村数字治理的基本需求。在实际调研中发现,G社区对书面化的治理流程重视程度不高,仍倾向于口头表述以及把期望放在各执行主体自身的实践积累上。社区副书记提到:

“我们倒是没有专门去制定事务处理的流程图,这个流程就像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样,网格员他们都知道的。”(访谈记录20230413JJ)

因此,整体治理流程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出现了村民想使用数字平台上传事件诉求却因不熟悉流程而放弃使用的窘境。有村民提到:

“这个数字平台我感觉就是摆在村委会大厅的,也没有手册或者告诉我们应该怎么上传,我们村很多人其实都不太会用。”(访谈记录20230716LML)


(四)认知不足:智慧治理理念滞后

乡村数字治理将数据、信息视为行动基础,将知识视为解决问题的行动取向,但乡村数字治理的纵深推进,更需具备“洞见性”的智慧,这是每一项行动的底层逻辑。然而,在G社区的治理实践中,依然存在认知不足带来的智慧治理理念滞后的困境,这极大限制了乡村数字治理的持续性发展。


第一,农民数字素养低下无法适应乡村数字治理转型的节奏。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2021年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比城市居民低37.5%,城乡之间依然存在明显的信息逆差和“数字鸿沟”,中西部地区及城乡间数字发展不平衡现象依旧存在。尤其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乡村地区的老年留村人口缺乏使用智能设备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数字能力提升的再教育意愿较低。在G社区,也有不少村民表达出对数字平台使用的抵触感,甚至表现出较强的心理排斥。比如,有村民表示:

“村里的数字平台又不是给我们用的,都是为了方便村干部们,我们也不会用这个东西,一般遇到事情,我们大多还是会打电话给村干部或者直接去问网格员。”(访谈记录20230716PML)


第二,数字治理价值取向存在偏离的现象。受制于传统治理思维的影响,一些乡村治理主体低估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价值,甚至将数字技术、数字工具视为洪水猛兽,导致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未能充分发挥数字平台的潜力,进而影响乡村数字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G社区也有一些社区干部对数字平台应用的态度和使用意愿并不十分积极,比如,有社区干部指出:

“村里的数字平台虽然说在有些方面是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但是我个人感觉数字平台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重点还得是线下走访,去和这些村民聊天,才能挖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在这点上我觉得数字工具肯定是不能取代人的作用的。”(访谈记录20230413LDC)

此外,还存在部分群体对乡村数字化转型抱有不适当的期望,存在对技术过度依赖的问题,认为相关的数字化工具能够迅速解决一切治理难题,而并没有意识到乡村数字化转型是一个持续和多方努力的演进过程。比如,有街道干部在参观时指出:

“数字平台做的还是很不错的,各大模块也都涉及到了,是对‘1+3+N’网格治理的新提升,以后还是得多用数字平台,数字平台用得好,都可以不用网格员线下跑户了。”(访谈记录20230720WYC)


6

结论与讨论

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是以数据要素为基础、以技术工具为支撑、以数字平台为载体,通过“数据-技术-平台”的三维作用,从而驱动乡村治理数字转型。其中,“数字平台”作为中间载体,对于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能力有重要作用。围绕“数字平台如何赋能乡村治理”这一根本议题,基于DIKW的解释模型,从“数据→信息→知识→智慧”四大维度构建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分析框架,深入解构了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核心逻辑。研究发现,作为一个典型的技术工具,乡村数字平台本质上是对乡村事实进行数据整合并实现智慧升级的递进过程,主要通过“数据层”的治理场域数字在场、“信息层”的治理结构聚类整合、“知识层”的治理方式精准施策、“智慧层”的治理思维智慧转型,以四维联动有效赋能乡村数字治理。然而,在数字乡村治理的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治理场域条块分割、数字平台资源分散、治理行动规则冲突和智慧治理理念滞后等一些不可避免的实践限度,如何进一步破解这些现实障碍,有助于更好地推动乡村治理从“数据”向“智慧”递进升级。


为进一步提升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精准性与高效性,可通过以下路径消解可能存在的实践困境。第一,打破数据壁垒,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在数字平台的应用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的问题成因,从制度、技术、财政投入等层面加大建设力度,通过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建设,制定统一的数据开放标准,打造数字平台的纵横联通机制。比如,针对部门间的壁垒,应从顶层设计上入手,通过政策约束鼓励部门间数据共享,解决数据堵点。第二,突破信息茧房,提升数据利用价值。针对数字平台建设“悬浮化”的问题,应在数字平台规划建设阶段定义平台的应用取向和面向人群,真正将数字平台的取向定义为“以人为本”和“解决实事”,减少政府部门和乡村社区“包装”“修饰”数字工具的频率。针对数字平台“堆积化”的问题,应进一步深入改革数字平台的组织架构,通过构建集约式、一站式的乡村数字平台,解决公共部门间的数据堵点和卡点问题。同时,应充分重视数字平台内部的个性化设计和优化升级,不断提升数据的整体利用价值和使用效率,使数字平台与乡村治理实况日渐契合。第三,加快知识转化,激活治理内生动力。一方面,数字平台的规则设置应因地制宜,针对人口老龄化严重的乡村社区应在功能设置上简易化,重在提升用户群体注册及使用转化率;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应加快对数字平台技术性知识和治理主体实践性知识的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治理知识集、知识模型、知识框架等,并在乡村治理实践中重视数字培训作用,在实践中充分利用考核激励吸引更多的治理主体加入乡村数字治理。第四,治理思维转向,深化数字治理智慧。数字平台在乡村实景下的应用应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及时引导治理主体辩证看待数字技术、数字工具等发挥的作用与限度,并在正确治理理念的指引下充分发挥乡村精英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乡村治理思维的整体性转向和现代化转型。


本文可能的研究贡献在于理论视角的新意,将知识管理学科领域的DIKW模型引入乡村数字治理,并立足乡村数字治理实践,将其与 DIKW 模型的四个维度有机结合,为数字治理的有效运作提供了新的解释视角,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现有数字乡村治理的分析框架。


总之,本研究虽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数字平台赋能乡村治理的微观机理和本质逻辑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和解构,为解释该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但依然存在一定的研究局限性。一方面,缺乏对不同类型数字平台的讨论及差异性分析,这可能会对乡村数字治理产生不同的影响逻辑;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数字乡村建设存在较为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可能会影响本研究结论的外推性,从浅层“平台数据”到深层“智慧升级”的递进逻辑链条,并不一定适用其他地区的实践案例,也可能存在“单线条、曲线型”甚至“跳跃型”的影响逻辑,这一点可以在未来的研究中展开进一步探究。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技术治理的本质是要建立对乡村治理制度体系的重构,尽管技术治理理论为理解新时代的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新思路,但切忌不能形成“技术依赖”甚至“唯技术论”,数字平台只是驱动乡村治理的一个技术工具,在未来的数字乡村建设中要做好“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均衡,真正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


本期来源:《电子政务》2024年8月网络首发

编辑:曼旭

校对:张迪

审核: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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