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毛泽东主席提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于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在全国展开。广饶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开始于20世纪 60年代末。在“文化大革命”前,非农业户口的学生大多数都能升入高一级的学校学习,少数不能升学的都安排了工作。1971年下学期,各中学开始招生,遵照毛主席“学制要编短,教育要革命”的原则,上级指示: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中学都改为学制两年,大学实行贫下中农推荐上学。推荐的条件是参加劳动生产二年的中学“三好”学生。如此,城市的高中毕业生到农村的逐渐多起来了,他们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有的回乡(回父母的原籍),有的集体下乡。集体下乡就是由政府统一组织,集体插队到知青点上。广饶县的知识青年工作,1964年至1971年由民政局代管。在此期间接收淄博、济南等城市来插队的知青共522人,其中1968年分5批接收淄博下乡青年365人,分别集体插队到40个生产大队。他们集体生活,集体劳动,住生产大队的空房,有知青点的形式,但还不叫知青点。其安置费 200元全拨给所在的生产大队。这批知青在1969年至1971年都招工安排了工作。1971年至1973年知青工作改为由县计委分管。1973年7月,县委曾建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具体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领导,1975年7月29日,县委建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李在峰任组长,毕成贤、王友贵、陈树栋、时立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知青办”),主任时立军(1975年7月—1979年4月),副主任冯宝山(1975年7月—1977年9月)、高成登(1977年9月—1981年7月),办公室职员有蒋德山、王玉清、蔡玉昌、隋源江、李在功。随着形势的变化,到1979年底,知青办只有4人:高成登、蒋德山、燕钦军、隋源江。至1981年3月,知识青年全部安排了工作。7月,县委决定撤销知青办,其余工作合到劳动局,剩余经费交财政局,人员重新分配,知青办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中央和省的文件很多,归结起来有下列五条:一、年满十七周岁的非农业人口,能参加劳动生产、在家无职业的知识青年,不论家居城市还是农村,都要劝其上山下乡,其户口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参加生产队的口粮分配。二、符合上山下乡条件的子女,未经上山下乡而当了临时工、合同工、家属工的一律辞退,劝其上山下乡。三、符合上山下乡的青年,不能安排招工、招生(大专以上)和参军。四、上山下乡的知青,每人补贴建房费300元、生活费200元、炊具费50元、学习费15元、医疗费15元、宣传费10元、其他费10元,共计600元,由县知青办掌握,不发给本人(知青经费,专款专用。每年知青办按下乡人数造花名册逐级上报,由中央逐级下拨经费,每年地区知青办派专人来核查、审计,一年一清)。五、1975年省知青办〔1975〕19号文件又规定了不动员上山下乡的政策:1.残疾不能参加劳动生产的;2.独生子女;3.多子女者,身边允许留一子女在城市直接安排工作;4.归国华侨,中国籍外国侨民,他们的子女不动员上山下乡,可直接安排工作。根据以上政策,广饶县自1973年至1978 年共动员275人上山下乡,接收外地回乡、分散插队、集体插队的知青共1069人。外地知青由外地知青办办理其补助费,回乡者发给本人生活费、灶具费、学习费共230元。集体插队者,外地知青办拨给县知青办每人480元。我县建设知青点是从1974年春开始的。知青点选择在生产条件好,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又热心知青工作的村庄建设。知青点的建设标准是“六配套”,即配套住房、伙房、娱乐室、大门、院墙、厕所。共投资111390元,在20个村庄建立了知青点。石村公社6个,安排本县知青;颜徐公社6个、杜宋公社4个、李鹊公社3个,都安排淄博知青;赵嘴公社的万屋安排广北农场知青。自1974年至1978年,知青点共安排知青534人,其中本县221人,广北农场37人,淄博工业陶瓷厂276人。动员知识青年去知青点插队落户,是知青办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步骤是:发传单、写标语、宣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策,营造浓厚的上山下乡气氛。规定时间,动员符合下乡条件的知青到办公室报名,办公室组织他们体检,然后报知青领导小组审批。被批准的,其户口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每位知青发锄一张,草帽一个,书包一个,毛巾一条。下乡这天,县委召开欢送大会,工厂停工,学校停课,干部群众夹道欢送。知青披红戴花,知青和知青家长坐在汽车上慢慢行驶,车上车下都呼口号,形式隆重,气氛热烈。知青点村庄干部、社员、小学生涌上村头,放鞭炮、呼口号、热烈欢迎。中午设宴招待。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安排好后,坐车返回。每个知青点设一名带队干部,这个知青点安排的哪个单位的知青人数多,哪个单位就派一名带队干部去知青点带队。对带队干部的要求是:正派、老练、有组织能力、热心知青工作。另外外县或本县还派一名带队干部,住公社机关。我县总带队干部住石村公社,一年一轮换,1976年是万敬臣,1977年是刘万江,1978年是贾孟太。淄博的总带队干部是周东英,广北农场是迟洪格。他们与知青同吃同住,每月向知青点交粮票30斤,现金10元。编辑:陈海真
编审:彭建新
监审:许国臣
欢迎来稿,邮箱:grxszbgs@dy.shandong.cn
欢迎提供线索,电话:0546-6441912
欢迎按二维码关注,走进广饶历史,了解一个更丰富多彩的广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