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纪要(下)

文摘   2024-09-12 08:58   山东  

建设知青点

知青办每月召集带队干部开一次会,汇报知青点工作情况。知青办选择有工作成绩的带队干部让其发言,做到鼓励先进,帮助后进。知青点开展劳动、生活、学习、娱乐评比活动,一年一总结。1978年赵家、张庄、寨村、万屋、钟家、西毛、官后七个知青点被评为先进知青点,其带队干部即为先进带队干部,每个知青点也评出3—6名先进知青,县知青办发给奖状,以资鼓励。

知青办组织知青学习文化又是一项重要工作,以蒋德山为主,组织本县知青学文化,在惠民地区知青办中起到带头作用。冬闲时,星期日上午,都集中在赵家知青点,请广饶一中的教师来义务上课。语文是闫自强,物理是宋允浩,化学是颜振华,数学由蒋德山担任。后来大学招生时,知青的学习起了很大作用。1977年恢复高考后,知青戴俊生、隋维国等七八名知青考上了大学。安排工作后,吕跃庆、王晓光、宋良等二三十位知青也考上了大学。他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担负了重要工作。淄博和广北农场知青点的学习,由周东英、迟洪格组织,知青们都积极认真学习。

每年春节前,知青办都带着电影和慰问品去知青点对知青和村干部、群众进行慰问,中央、省、地知青办每年都印慰问画,画面精致,数量较多,每位知青都收到三张慰问画和县委的一封慰问信,村干部也收到一两张慰问画。晚上放电影,白天开座谈会,吸纳意见,勉励知青。知青的生活都比社员好一点,细粮较多,都能吃饱,有了困难大队和知青办帮助解决,如粗粮换细粮,大队和公社粮所都予以帮助。广饶县的知青点工作除了万屋以外没出现问题。那是1979年12月的一天,万屋知青点在全部安排了招工时,晚上开欢送会,又唱歌、又跳舞,非常欢乐,快散会时,找不到知青方爱兰了,天亮后发现在支脉河里淹死了。县公安局、地区公安处来了五六位干警,调查、解剖进行了五六天,结论是:一、方爱兰到河边上厕所时受到惊吓,掉到河里淹死了;二、安排了招工很高兴而精神失常,掉到河里淹死了。最后让其姐代替她招工了事。

广饶知青办是惠民地区和山东省的先进单位,多次在大会上受到表扬。1976年知青王哲、周秀荣、李翠芳,带队干部万敬臣,在知青办副主任冯宝山的带领下参加了省知青代表大会,冯宝山在会上发言。1977年知青刘宏卫等三人参加了地区知青办组织的去大寨参观团。1979年,蒋德山代表惠民地区参加在青岛召开的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发言,介绍广饶知青办的工作经验。

1978年知青代表在全县知青大会上发言
1978年春,上级号召建立标准知青点,要知青树立扎根农村干革命的思想。1979年上级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撤销知青点,知青全部安排工作。从1977年到1979年,每年都批给专项招工指标,安排知青工作。到1979年12月,广饶县20个知青点的知青全部安排了工作,撤销了知青点。知青点的房屋和家具归大队所有,根据上级指示,按投资的10%收回资金,办理移交手续,只有西大、常徐、颜二三个大队未交款,未办移交手续,其余大队都办理了移交手续,共收回资金6696元。

落实政策,补办知青手续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有多种形式。一、响应号召,有计划、有组织地下乡;二、分散单独回乡;三、城市疏散人口或父母犯错误遣返回乡,等等。后两种回乡的青年,大多数未办理知青手续。根据上级指示,补办知青手续有下列政策:

一、鲁知办〔1975〕25号文件规定:凡1964年以来,成户上山下乡或在“文化大革命”中遣返人员的子女,下乡时年满16周岁,或落实政策时年满16周岁,取得下放单位或落实政策单位证明的,可以补办知青手续,承认其为知青,享受知青待遇,但不发安置费。

二、中央1978第8号和第55号文件规定:对于右派子女,原是非农业户口的,可以补办知青手续,承认其为知青。

三、鲁知办〔1979〕28号文件规定:在“文化大革命”中山东省遣返疏散的人口中,原系非农业户口,他们的子女,随迁时或到1978年底年龄在16—25周岁,身体健康,未婚,取得原下放单位证明的,可以承认为1978年知青。

根据以上政策,县知青办从1976年至1980年,经知青领导小组审批共补办知青手续534人。上级要求,补办知青手续工作到1980年3月底结束,以后不再补办。

安排老知青

1972年前下乡的知青叫老知青。到1979年9月,广饶县老知青有的安排工作,有的回城,还有99人未安排工作,其中男38人,女61人,女知青有子女93人,最多者有5个子女。1978年省知青办指示,按100—200元的补助标准向老知青进行困难补助,拨给广饶县21000元经费,木材指标25立方米,用于安置老知青,鼓励他(她)们安心留在农村,建设农村扎根农村。经过检查组检查,有34名老知青住房有困难,县知青办予以300—1000元的标准补助,批木材0.3—1立方米,帮助老知青建新房,共用款23000元,木材25 立方米,对困难知青进行了安抚。

1979年省知青办〔1979〕12号文件指示:对于老知青要不受年龄婚姻的限制,安排到全民或集体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单位工作。1979年12月,批给广饶县专项招工指标142个,根据中央〔1980〕43号文件精神:安排知青不是工作的需要,而是为党和国家分忧。县知青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单位联系,到1980年3月,老知青全部安排了工作,93名老知青子女也转了非农业户口。只有3名病残知青都已成家立业,自知不能出来工作,家属也不愿其出来工作,最后每人补助现金1200元,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告终。


编辑:陈海真

编审:彭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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