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倒者称不讹人:骗好心人近身就讹

文化   2024-11-12 20:32   江苏  

邹蓝/文

南京葫芦僧判葫芦案的事,“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2006年。迄今有18年了,余波不仅未平,而且一波又一波。讹人成功的有之,被查清真相后反遭起诉赔偿的有之(天津一女警察搀扶后被讹),查清后受讹者洗脱了嫌疑就此后悔而窝火,却没再反诉的也有之。案例真不少。公众对此,是乐意看到讹诈碰瓷者遭遇反诉而赔款并拘留的(四川达州徐老太案)。

不能说人心都冷了,看到跌倒路上的老人,搀扶摔倒老人后,全国各地老老少少热心人前赴后继屡屡遭遇讹诈就是证明。

现在,现场目击者恻隐之心有之,助人之心好多人多不敢有。甚至连报警请警方前来帮助的想法也不会有;120打了,救护车到了,没人出钱,那大几百的费用估计打电话的人也跑不了。

不是现在好多人都没了良心,而是良心和热心都被判葫芦案的葫芦僧伤了,被碰瓷讹诈者碰硬了。

甚至连碰瓷者都知道人们怕被讹诈而已经有媒体公布,有好多起跌倒的老人看着路边行人率先喊话,我不讹人。实际上他或她就为骗一个人前来上当。

2024年上半年深圳有一起。一老太下了公交车,马路牙子没上去,绊倒在地。公交司机好意上前帮忙,被讹诈是他带倒了老太,被指控。后来还是监控镜头分清了是非。

四川省达州市也有一例。三儿童扶摔倒老太被诬陷”。老太摔倒,三小孩想着助人为乐,结果被讹诈。三个小学生被讹100万,老太还发誓“骗人死全家”。达州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调查发现,老太太是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鉴于老太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警方同时对多次出面讹诈的蒋某某儿子龚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这样的例子全国各地都有,但是人心被碰瓷讹诈者伤了,敢去搀扶跌倒老人的确实不多了。

而且,一般人没急救知识,真不敢去瞎搀扶跌倒的老人。摔倒原因多种多样,结果也多种多样,后脑勺着地的,摔骨折的,心梗或脑梗摔倒的,其救助手法都不同。若救助不得法,真可能加重伤情,真遭遇说不清的麻烦。外国也有如此事,只是人家有le Bon Samaritain法,保护热心人。

如果不敢出手帮忙,只是报警吧,只怕一而再再而三被请去协助调查核实现场情况。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尚可,跟领导一说可能就没问题。但是在企业,三天两头去而影响工作,可能影响饭碗。

再有,热心送摔倒老人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遭遇存心讹诈人的,很有可能垫付的款拿不回来不说,而且还会遭遇讹诈。这样的事也有多起。

至于打120,也是好心。不过那救护车的费用,若没人缴费,救护车方面只有一个电话号码的线索,你的号码,你得负责。你若是下了岗,在为晚饭找辙,在为明天买菜钱从哪里来犯愁的时候,这笔钱肯定让此人后悔无比。即使掏得起这笔钱,这也会让人觉得出得冤枉而不开心。以后他们就不会帮一把了。

现在还有一种公共场合的恶行,就是公交上老人逼迫别人让座,屡屡发生。这事我以前说过不下三五次。不久前河南发生一件逼让座案,火车上一女子持无座票霸了别人的座,不肯让出并嚷嚷自己是从日本回来的,是国际友人,应该得到优待。真是岂有此理。

若以民事侵权起诉,一告一个准。因为公交车或火车上让座不是法律规定行为,只是自愿行为。可以让,也可以不让。强迫甚至辱骂动手逼人让座,就是民事侵权行为。最近有一老太因患癌症年轻人不想让座,出手打人,导致该年轻人当场晕倒,送院后病情恶化而死亡,老太民事责任是赔40万,若不赔就要坐牢。40万,这老太自己赔则养老就吹了,自己赔不起,那就牵连子女生活困难。恶有恶报。

还有故事,一老人公交车上因为年轻人不肯让座,狂怒并打了年轻人几个耳光。年轻人一看,老人惹不起,回击的话老人根本不经打,一旦出手责任负不起。于是忍气吞声下车。下车后,那老帮菜突然倒地猝死。老人的家属讹诈年轻人。法院判决,年轻人无责,老人家属要向年轻人赔礼道歉。瞧瞧,为讹一个座,恶形恶状的恶棍送了一条命。也算恶有恶报吧。
图,深圳讹诈司机那老太的监控图

邹蓝新山海经
经济学研究员/教授,散文作者,前中国社科院、国家体改委、中信研究所研究人员、UNDP\x5cUNESCO和英国大学、香港工作,研究西部发展和国际经济。关注水与环保,西部和农村反贫困,主要内容:经济文化社会观察,旅行笔记,环保和反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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