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责任,还是责任!

职场   2025-01-25 18:41   新加坡  

履行责任能够大大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近期,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工作组查明灾害原因,认定为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的塌方灾害。
报告描述了事故是由于梅州至大埔高速公路一路段发生塌方灾害,造成半幅路堤塌方,导致23辆车掉落,造成52人死亡,30人受伤。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长时间持续性降水与多种因素叠加耦合作用,导致的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的塌方灾害。究其原因,报告认为,塌方灾害发生在凌晨,有零星小雨,行车视线不良,车流量较平常突增,车辆坠落后起火燃烧,这些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了灾害的损失。同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养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路堤的抗灾能力有一定影响。
从中不难看出,该起事故与自然灾害由有关,但更与人为的管理有关,说到底还是责任问题!    
为什么说是责任问题呢?因为灾害发生前,广东省出现多轮强降水过程,全省平均雨量破历史同期纪录。其中,事发前降雨比较集中,距灾害点约700米的梅林站月雨量为有记录以来最大值;距灾害点约15.9公里的大埔站月雨量为历史同期3.75倍,是往年汛期月平均雨量的3.34倍,突破1957年建站以来最大月雨量纪录,这些记录足以说明事故发生前是有征兆的!
且灾害点路段为“倒三角形”沟谷地貌斜坡路堤,极易造成路堤底部及基底软化、抗剪强度降低,引发路堤及护脚墙滑动变形导致路堤上部填土塌方,最终造成高速公路塌方灾害。这些情况,想必作为路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养护等专业人员、部门和单位是能够知晓的,且能够针对这些特征加以防护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的。
因此,调查评估组指出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高填路基的风险重视不够,对长时间持续性降水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公路地下水防范意识淡薄,智能监测预警手段严重不足;三是建设管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抗灾能力;四是重建设轻管养,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五是监管职责交叉重叠,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压力。
以上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如下措施给予解决的:一是增强应对极端天气的极限思维;二是全面提升路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加强高速公路全生命周期管理;四是提升高速公路风险监测管控能力;五是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然而,却在如上措施方面是没有能够做到的。
显而易见,如果真的在如上几方面采取措施,公路塔防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或事故所造成的灾害可以大大减少的。例如,发现事故的前兆,采取封闭高速公路,即使发生公路坍塌,可以大大减少人员的伤亡。
可见,落实防灾害责任,认真履行责任,是可以大大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这再一次提醒我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责任,责任,还是责任!
虽然有关部门事后追究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但我们希望的追究责任要有效果,要落实责任,不让责任还是停留在说在嘴上、挂在墙上,而是真正落实在日常的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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