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姚书志(1962—),男,陕西商洛人,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一、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的历史沿革
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发展是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历史进程的必然结果,也是党对法治教育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各学段思政课围绕着“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探索出了一系列科学的教育教学规律,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为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渊源和政策支持。改革开放以来,一体化发展先后经历了雏形构建期(1979—1994),探索积淀期(1994—2012),深化拓展期(2012—至今)三个时期,体现出鲜明的逻辑连续性和历史必然性。
(一)雏形构建期(1979—1994)
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提出的新课题。1979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是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历史起点。报告首次指出了大学与中学在思政课教学内容上存在简单交叉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要从大中学生实际学习情况出发,研究大学和中学思政课如何“分工与衔接”的命题。198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第一次按照“由浅入深、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的教学总体思路,开始统筹规划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内容衔接问题。在此之前,思政课中尽管有法治教育内容,但并没有单列课程。1986年,中共中央在发布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提出,大中小学要将理想、道德、文明礼貌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实现同轴共转,开启了小学、中学、大学三个学段同步开展法制教育的新进程。教育部随后出台的《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等文件,逐渐将法治课单列为一门课程。之所以将这段时期界定为雏形构建期,主要是因为各学段思政课一体化的进程刚启动,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教给谁、怎么教、教什么”等要求尚不明确,思政课教师主要以讲授法律知识和法律条例为主,忽视了对学生法治思维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综合素质的培育。
(二)探索积淀期(1994—2012)
1994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是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进入探索积淀期的逻辑起点,该文件首次提出各学段思政课教材内容要在结合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和社会建设发展要求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规划的总教学目标。为落实党中央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要求,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的意见》,强调要进一步统筹设计初中与小学思政课教学体系,不断优化高中思政课教学内容,完成各学段思政课之间的整体衔接。199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针对前期各学校在具体推进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实施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重视对中学思想思政课的衔接,构建结构合理、内容充实、功能互补的教育教学体系。2001年,教育部发布《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修订)的通知》,要求删除离学生生活较远的法律条文,在教学内容编排上应充分考虑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以做到与中学思政课在教学中的相互衔接。以上这些文件,既是对思政课的统一部署,也是对法治教育提出的具体要求。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专门对构建从小学到大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法治教育体系作出具体安排。经过前期长时间的探索调整工作,2005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重点分析了大中小学德育实现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内容简单重复、断层脱节等问题,明确将“整体规划学校德育体系”的目标细化为“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提出小学要开展文明习惯形成教育、中学要开设民主与法制教育、大学要加强法制和诚信教育,对法治教育教材内容协同衔接做出了进一步地明确规定。这一时期,党中央及相关部委在全面遵循各学段学生认知发展规律与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科学精准地将法治教育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内容设计中,以克服各学段法治教育内容彼此脱节的现象,法治教育内容的衔接度、针对性逐步得以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继续探索并向前推进。
(三)深化完善期(2012—至今)
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2012年,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提出要全面提高校长、教职工和学生的法治素养,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丰厚的理论基础,标志着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进入了深化完善期。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等多部门共同携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强调必须将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理念贯穿到各学段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并针对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具体的开展情况,从教学目标、教学效果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化。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关于教材编写的中央文件。同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从2016年起,将小学与初中的《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及教材名称的统一规范,标志着对法治教育内涵和外延的把握更加精准,彰显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首次将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和大学公共政治课统一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对全国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活动一体化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2019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从教材体系、教师队伍、课程设计等多方面对我国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做出了整体规划和科学设计。文件把法治教育作为思政课教学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统筹规划,要求各学段均将法治意识作为首要的教育目标进行联动教学。202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提出要不断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的发展要求,同时在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法治意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统筹推进各学段思政课内容建设。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和《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组织建设、任务分配、工作方法等方面为各学段思政课一体化保驾护航,要求进一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不同学段法治教育学习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同年,高校思政课教材编写组历时两个多月,通过深入学习研究、集中备课研讨以及反复推敲论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年版)》,至此,中小学《道德与法治》、高中《政治与法治》以及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的三个学段法治教育内容互相衔接的局面基本形成。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校思政课建设还作了一系列重要批示,“为新形势下破解制约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难题,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走深走实,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行动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是对法治教育发展历程的提炼升华,也是对教育价值意蕴的总结。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不仅蕴含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科学内涵,还契合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学段思政课的时代要求,更符合青少年认知发展特点。
(一)全面发展理论是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明确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理论既是思政课的理论出发点,也是其价值理想的终极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需求、素质和人的本质等多方面内容的共同发展,其中法治素质是个体社会化的内在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对法治中国建设,对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各学段思政课在法治教育过程中,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内容设计片面、教学方法落后、教学评价单一等问题,严重制约各学段学生形成主动学法、自觉守法的法治理念和依法治国所需要的法治素养。要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南,一体化设计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
尽管各学段学生的情感、知识、能力等身心特点不同,但思政课都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渠道,都承担着学生形成依法治国所需要的法治素养的重任。各级各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把握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过程中,实现对不同学段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各学校在相应学段思政课法治教学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三全育人”理念,精准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法治教育的内容融入各学段思政课的教学活动过程中,帮助学生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获得先进的法治观念,不断丰富精神世界,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大中小学法治内容一体化的根本遵循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历经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党的历代领导人的法治思想既一脉相承,又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推陈出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历代领导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基础上,又与时俱进地围绕着“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怎样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等诸多重大问题,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了基于全面依法治国主体思维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将其纳入了“四个全面”的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之中,形成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学生认知发展规律是实现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学生的法治意识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需要长期有计划地培养和渗透,思政课教师要“遵循基本的教育教学规律,关注和掌握教育对象的成长特点,从教学理念、教学方式等方面改革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育人活动。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和班杜拉社会认知理论尽管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有不同看法,但对不同学段学生在认识上呈现出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具体过渡到抽象,阶梯递进、螺旋上升等不同认知特点,有高度一致的共识。学习借鉴认知理论的最新成果,分析学生对事物发展的辨证认知过程,是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理论基础。
小学是法治教育的启蒙期,学生认知活动相对具体化,缺乏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法治意识薄弱,因此要开展相关法律常识教育,激发学生的法治情感;初中是法治教育的输入期,学生学习能力快速提高,自我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逐渐提升,因此要引导学生理解相关法律术语和抽象概念,唤醒学生的法治意识;高中是法治教育的提升期,学生独立判断能力加强,开始对善恶是非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法治意识凸显,因此要帮助学生熟记相关法治理念,培养学生的法律认同;大学是法治教育的关键期,学生的生理趋向定型,法治意识趋向成熟,因此要让学生掌握我国系统的法律体系,树立学生的法律信仰。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凸显了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从思想纯真、道德规范、思想观念到政治观点的演变过程,这为新时代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提供了认识路线和理论支撑。
三、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的价值意蕴
促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可以有效解决各学段思政课在教育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各自为政”“信息闭塞”等问题,着力提升思政课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一)增强法治教育课堂教学针对性的重要抓手
法治教育在教学活动的内容设计上最大程度地与不同学段学生的求知欲保持吻合,是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前提。思政课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学龄学生认知发展特点,实现动态式教学,阶梯式拓展深化法治教育内容,循序渐进地进入法治知识核心区,引导学生熟悉相关核心概念,提高学生运用法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学生才不会因为晦涩难懂的法治知识而丧失信心,更不会因为内容简单重复而失去学习兴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才会因为真实的感知而增加成就感,学习行为才可能逐渐由“他律”转变为“自律”,并将这种学习热情始终贯穿于整个学习生涯,以此自我学习的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只有在内容设计、制度建设、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才能增强思政课法治教育课堂的亲和力和针对性。统筹设计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能够最大程度上彰显思政课的学科特色,最终推动实现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化部署和思政课更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二)提升学生法治素质能力的内在要求
学生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落实,也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速度、深度与厚度。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指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包括法治素养培育,并就当前新阶段全国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的总目标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依靠发挥思政课的主渠道作用,将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思政教育进行融合,以教育为载体将法治内容纳入到课程当中,实现各学段学生法治教育知识的接收、素质的培育、以及能力的提升。
各学段学生的法治素质能力由法律知识、法治认同和法律能力三方面内容共同组成,各学段学生法治素质水平应表现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对法治理论的理解和认同以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细化具体任务,在各学段学生心中播下崇尚法律的种子,形成认识、法律、践行法律的良好态势,助推我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地融入各学段思政课之中,将其法治思想所蕴含的深厚法理、哲理、事理有机地、精准地融入到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各个时期,充分发挥思政课主阵地的作用,以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这是达到法治思想核心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育人实效性的内在要求。要通过各学段法治教育一体化,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润物细无声”,帮助各学段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有利于把青少年造就成为时刻关心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时刻关心社会长治久安的优秀人才,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高更快质量的发展。
(三)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应有之义
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培养目标虽然各有侧重点,但其价值旨归都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铸魂育人。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严峻复杂,处于“拔节孕穗”期的青少年的价值观正处于“成长期”,极易受到不良思潮的影响和误导。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工作要将育人目标、问题意识、效果导向等贯穿于各学段法治教育内容的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科学地融入各学段思政课教育教学活动中,使之成为推动各学段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同频共振、协同建设的有力突破点,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应有之义。
构建协同一体的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衔接发展机制,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各学段思政课同向同行、因事而化,是培养五育并举的时代新人的重要举措。架构出一个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环环相扣的“链条”式思政课法治育人体系,有利于实现好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目标从实然向应然的范式转换”,才能阶梯式地实现立德树人的培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教育方针。
编辑:李 艳 文字整理:袁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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