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厦门奥*哈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陈*娟、陈*以及余*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事实情况
厦门奥*哈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陈*娟、陈*:
经查,厦门奥*哈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哈公司)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时任基金经理利用所管理基金财产为本人及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监管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奥*哈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娟、合规风控负责人陈*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问题负有责任。
根据《私募监管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奥*哈公司、陈*娟、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应吸取教训,切实进行整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严格规范私募基金管理运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其中对于时任的基金经理余*盛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其因是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利用所管理基金财产为本人及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根据中基协公示信息显示,奥*哈私募成立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于2018年3月9日备案成功,是一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司共有6位持证人员,管理规模0—5亿区间。
结果,本次监管处罚,对奥*哈私募的三位高管进行了处罚。陈*娟作为法定代表人、陈*作为合规风控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问题负有责任。
而时任基金经理的余*盛,利用所管理基金财产为本人及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也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总共6个人的团队,50%的成员进行了违规操作并被处罚,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实在是太“惊心动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