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2024年末将至,私募管理人在资产规模方面需要提前关注啦!
4月30日,中基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其中关于规模监控的条款备受关注。
条款原文
第四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不得通过投资者短期赎回基金份额等方式,规避前述实缴规模要求。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本条第三款的潜在影响及相关安排。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或者连续60个交易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情形的,应当停止申购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停止申购后连续120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万元的,应当进入清算程序。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执行并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时按要求办理基金清算等事宜。
关于该条款涉及的时间点-官方解答
日均规模:2025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日均规模;此后每年1月1日计算上一年度日均规模,成立不足1年的基金按成立日至年末区间计算。
连续交易日:连续60个交易日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即2025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60个交易日出现基金净资产低于500万元的情况,都应当触发停止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