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9月23日起,香港交易所将实施恶劣天气下交易的建议运作安排,以确保香港的证券和衍生产品市场在恶劣天气下仍能如常保持运作。
背景
历来,每当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香港天文台发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香港政府宣布「极端情况」(恶劣天气),市场参与者便会预期市场延迟开市或暂停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在夏季的月份,证券和衍生产品市场经常会受到这种恶劣天气影响。于2024年6月18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就其有关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于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运作模式及安排的咨询刊发了《咨询总结》。
市场回应
经过为期八星期的咨询期后,香港交易所决定采纳所有建议,并轻微修订《咨询文件》中所述的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恶劣天气交易)的实施方案以回应市场意见。
香港交易所收到来自市场各界共133份非重复意见,其中约59%来自机构人士,其余的来自个人。所有建议获大多数回应人士的广泛支持。大部分回应人士都认同实施恶劣天气交易的重要性,以保持香港金融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一些企业回应人士指,在恶劣天气下暂停交易和结算服务的现有安排为投资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市场风险和不便,尤其是在恶劣天气导致的停市恰逢指数调整日,这是基金交易的关键时刻。
一些回应人士对人员安全提出了担忧,因为在恶劣天气下维持运营可能需要员工在此等情况下返回工作地点上班。其他回应人士则对在恶劣天气下运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如因停电或网络中断等干扰情况提出了担忧。对此,香港交易所已对运作安排作出澄清,并提出了进一步建议以回应对安全和运作困难的疑虑。
将实施的主要修订
关于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及运营的现行恶劣天气安排将被取消。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的运营将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继续进行,而遇上恶劣天气的日子将被称为「恶劣天气交易日」。为回应市场对人员安全和运作困难的意见,香港交易所建议在恶劣天气交易日期间的所有运作都尽可能以电子化及遥距方式进行。就香港交易所对市场参与者的建议,请见在下方的段落:“市场参与者的下一步行动”。证券和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交易后、上市等运作安排
根据现有安排,视乎香港天文台或香港政府发布相关恶劣天气信号或公告的时间,证券和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可能会被延迟、在发布信号或公告后终止、或全天取消。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运作安排实施后,证券和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交易后和上市安排将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如常运作。
香港证券市场
o 存入实物股票作交收用途(尽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可因应恶劣天气原因而批准豁免补购)- 风险管理安排,包括每日按市价计值、按金及保证基金缴款、抵押品政策及违责管理流程等
o 香港交易所领航星市场数据平台-证券市场(包括内地市场数据枢纽)的数据发布沪深股通交易
香港衍生产品市场
- 风险管理安排,包括每日按市价计值、按金及保证基金缴款、抵押品政策及违责管理流程等
- 香港交易所领航星市场数据平台–衍生产品市场的数据发布
假期交易
新上市及新产品
股本证券、债务证券及投资工具的新上市
交易所买卖产品
节构性产品
期货及期权
o 纸本支票结算- 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的前一个工作天,或在恶劣天气讯号或警告悬挂前 / 取消后存入银行的纸本支票(注:在全日维持恶劣天气的情况下,银行分行全日不开放营业,纸本支票将无法进行结算。)- 电子转账渠道(包括SWIFT、结算所自动转账系统(CHATS)、快速支付系统(FPS)及自动记账)
- 支持交易及结算活动的辅助银行服务(例如信贷服务、定期存款、外汇服务)将会经电子渠道提供服务
在恶劣天气交易日,香港结算根据中央结算系统厘定权益的日期与原本的最后过户登记日保持一致。即使上市发行人宣布的最后过户登记日将根据《主板规则》第8项应用指引顺延,以提供足够时间完成过户登记,香港结算仍会以原本的最后过户登记日作为中央结算系统中厘定参与公司行动资格的日期。
就公司行动日期为恶劣天气交易日的情况,香港交易所提供了以下公司行动安排例子,以供说明:- 现金股息:倘发行人以电子方式派付,现金股息将于收到款项时即日内派付。倘发行人以纸本支票或其他非电子方式派付,香港结算将在恶劣天气讯号╱警告取消时安排派付。
股票股息╱派送红股:香港结算将在恶劣天气讯号╱警告取消时安排派付。
权益选择(可选择以股代息及╱或货币的股息):交回选择表格的截止日期将会押后。香港结算将根据发行人的安排延长中央结算系统的期限。
认购—提交指示(例如供股、公开发售、优先发售、收购要约):提交指示的截止日期将会押后。香港结算将根据发行人的安排延长中央结算系统的期限。
股份合并及分拆:于恶劣天气交易日如期进行。香港结算将如期安排在中央结算系统进行换股。
变更每手股数:于恶劣天气交易日如期进行。香港结算将如期安排变更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每手股数。
投票表決:香港结算将于发行人的代表委任期限前向发行人提交代表委任表格。
有关恶劣天气交易安排如何影响市场运营安排的详细资讯,请参阅咨询总结的附录二。
市场参与者的下一步行动
确保人员安全:鉴于雇主有法定责任确保员工安全,建议市场参与者和相关各方根据香港政府颁布的《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采纳适当措施。与银行和托管人沟通:建议市场参与者开始规划并与他们的银行和托管人就恶劣天气交易日提供的服务预先进行讨论及作出安排。例如,市场参与者可以尽可能为其付款责任预先准备资金,以确保他们有能力满足付款义务并遵守有关的期限。与服务提供商和信息供应商讨论:建议市场参与者与他们的服务提供商和信息供应商进行讨论,以确保在恶劣天气交易日能够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确保必要系统可遥距操作:建议市场参与者利用疫情期间开发的遥距工作安排,以准备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维持所有业务流程的运作。市场参与者应参考有关运营韧性和遥距工作的监管指引。香港交易所正考虑为市场参与者安排自愿性测试环节,以帮助他们在实施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之前做好准备。就现有程序进行审查:市场参与者及相关市场服务供应商应检视其现有运作和监控程序,并进行适当优化,例如利用非实体方式进行转账和资金调配,与银行沟通以确保他们能提供持续的银行服务,以及告知客户有关在恶劣天气交易期间使用支持证券交易的银行服务可能存在的限制。香港交易所已提供了关于为恶劣天气交易运作作出准备的建议,包括评估需维持哪些基本服务,须提供哪些基础设施让雇员遥距工作,以及需要分配的员工数量。ETF管理人作出的安排:ETF管理人应与相关参与方进行讨论,以对ETF单位的申购和赎回的流程、篮子组成和交易交收作出有效的安排,确保ETF一级市场在恶劣天气交易日运作顺畅。公众投资者:建议公众采用电子交易和资金转账,并评估任何现有转账限制的适当性。此外,建议公众了解他们的服务供应商在恶劣天气交易日所提供的服务,经纪提供的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电子资金转账服务。生效日期、实施支援及进一步指导
恶劣天气交易将于2024年9月23日实施。
香港交易所将在实施后约3个月内为符合资格的市场参与者提供协助。若申请支援并满足相关资格的市场参与者在恶劣天气交易日未能履行交付或付款责任,他们将不需缴交额外财务费用或受到纪律处分。香港交易所亦会安排一个自愿性测试环节,供市场参与者评估其对恶劣天气交易的准备情况。对于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监管的市场参与者,香港交易所注意到《证券及期货条例》(条例)中「营业日」的定义不会因应恶劣天气交易实施而作出修订。因此,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将继续不被视为条例中的营业日。证监会已向中介人及证监会认可投资产品的管理公司发布通函,以对恶劣天气交易的实施提供指导。结论
随着气候变化的影响加剧、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率增加,香港的企业和机构必须制定适当的运营韧性措施。在制定恶劣天气交易运作安排的过程中,香港交易所致力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改进,使香港与其他主要市场保持同步。备受期待的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的实施将使香港的证券和衍生产品市场在恶劣天气下保持开放,从而增强香港市场的可靠性,并稳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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