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管理人出海发起美元基金,我们可以为您做什么?

文摘   财经   2024-05-22 16:26   日本  

中国资产管理人出海发起美元基金,我们可以为您做什么?


基金架构的设计和规划

  • 基金应设立在开曼、BVI、香港、新加坡、还是中东?

  • 基金应采用什么形式,有限合伙、单体(standalone)式公司、还是SPC?何时需要采用feeder-master架构?

  • 如何搭建基金架构以最大程度减轻开曼经济实质法的合规负担?

  • 我们将结合基金的募资规模、投资计划、管理人在海外的长远布局,从合规成本、费用等多个角度提供基金架构搭建的相关建议。


管理人的持牌咨询

  • 什么情况下需要在当地申请基金管理人资格?

  • 香港、新加坡和中东地区对管理人资格申请的基本要求和流程如何?

  • 是否会触发中国境内合规申报义务?

  • 我们将协同西盟斯香港、新加坡和中东办公室为管理人提供全方位牌照咨询和申请服务。


基金募集咨询

  • 基金可否向香港、新加坡、中东和欧洲投资人进行募集?管理人是否需要在当地持有基金销售牌照,或聘请当地持牌机构进行基金销售?

  • 哪些行为属于募集行为,第一次发送基金文件vs第一次与投资人接洽?当地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如何?

  • 基金文件中需要有哪些销售限制的话术?

  • 我们的Navigator产品目前涵盖了全球105个国家和地区的基金销售合规要点,可以为基金的跨境募集提供有力协助。


基金文件的草拟和谈判

  • 是否有必要准备募集说明书(PPM),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 境外投资人通常关注什么?

  • 我们将准备基金的全套文件,重点说明与境内惯例不同之处,并协助管理人与投资人的谈判。


持续合规服务

基金设立完成后,我们将联合开曼/BVI/香港/新加坡/中东/美国律师为管理人提供有关AML/AEOI、数据合规、制裁/反制裁方面的持续性合规咨询服务。我们的交易团队还可以协助基金准备ISDA协议并参与谈判。

如有任何需要,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人

王玉莹 
资深律师,北京
电话:+86 10 8588 4545
电邮:yuying.wang@simmons-simmo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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