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在2023年11月30日发表有关在恶劣天气下维持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正常运作的咨询文件(“咨询文件”,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几十年来因恶劣天气导致停市已成为香港的特点。联交所在咨询文件提出在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相关安排(但不涵盖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作出的安排),旨在回应香港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及处理在恶劣天气下停市的问题。
联交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成立了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以研究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在恶劣天气下运作顺畅所需的措施。联交所与各持份者(包括专责小组)讨论及收集资讯后,发表了咨询文件。
有关咨询期将于2024年1月26日结束。
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运作安排的主要建议
“恶劣天气交易日”的定义
联交所在咨询文件提出新增“恶劣天气交易日”的定义,即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任何一天(香港公众假期除外),香港天文台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发出黑色暴雨警告,又或香港政府作出极端情况公布,则当天被视为恶劣天气交易日。
香港证券市场
联交所就香港证券市场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的运作的重要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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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行动的影响
由于香港结算及股份过户登记处之实体营业点预期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继续关闭,当天无法存取实体股票将影响某些公司行动,而相关事件日期可能被延迟。建议的安排对公司行动事件的相关事件日期的影响会因应公司行动类型而有所不同,重要例子如下:
派发现金股息:如发行人能以电子方式派付,此相关事件日期将不会被延迟;但如发行人以纸本支票或非电子方式派付,此相关事件日期将被延迟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将在恶劣天气讯号或警告取消后安排派付。
公司行动如股份合并及分拆、变更每手股数及由GEM转到主板上市:这些公司行动在恶劣天气交易日将如期进行且不会影响相关事件日期。
有关实施恶劣天气交易日的建议安排对不同公司行动的影响,请参考咨询文件的附录二。
新上市及产品
既然在建议安排下证券市场在恶劣天气交易日不会停市,联交所提议新上市及产品(包括股本证券、债务证券和认可集体投资计划权益)的上市及首日交易在恶劣天气交易日将如常进行,而申请人应根据其上市计划的相关时限如期进行上市。由此,联交所提醒申请人在制定上市时间表时应考虑恶劣天气的潜在影响,并在上市文件中反映相关安排。
市场沟通
即使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维持运作的建议安排与常规交易日的安排相似,如上所述,公司行动的相关安排不尽相同。联交所计划作出公布告知参与者及投资者(尤其是身处香港以外的投资者)有关恶劣天气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安排。
联交所建议恶劣天气交易日的安排在2024年7月生效。
对证券上市申请人及上市发行人的影响
咨询文件中,恶劣天气交易的建议安排下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将正常运作,因此联交所认为恶劣天气交易日应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即主板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即GEM上市规则)(统称为上市规则)下被视为“营业日”。上市规则可能作出相关修订,以应对在恶劣天气下遵守上市规则义务的实际困难。
建议上市发行人采取的措施包括:
联系协助其平时交易和结算安排的相关方(包括服务提供者和资讯供应商)为恶劣天气交易作出准备及为确保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相关方能维持服务和支援展开讨论。
制定及改善遥距工作的政策及检视现有安排,並因应恶劣天气交易安排作出所需的改变。
在制定上市时间表时考虑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的影响。
总结
随着科技的发展及遥距工作日益普及,联交所预期市场参与者能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维持正常运作(某些情况除外)。咨询文件的建议安排亦标志联交所在保障人员和投资者安全以及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之间作出平衡的决心,我们期待修订上市规则的建议及专责小组的进一步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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