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文摘   2024-07-20 11:30   广东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地理学研究一直秉持着“城市-自然二元对立观”:认为城市与自然两者是对立的,城市是纯粹人工的,而自然纯粹是天然的。但实际情况是,“城市”和“自然”是很难完全对立的。在很长历史时期里,城市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自然。这种“城市中的自然(urban nature)”,有可能是人为的(如动物园、街道绿化带等),也有可能是非人为,不请自来的(如城市中的鼠患,公园角落的杂草等)。“城市自然”在19世纪西欧各国把植被作为城市规划的工具之后更是得到了强化。植被被证实为城市带来了诸多益处。

因此,近现代地理学者提出了“城市-自然交融观”:城市与自然不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融合,“城市中的自然”也是“自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街道绿化带(或街道植被street plants)”是“城市中的自然”重要组成部分,引起了地理学者的关注。地理学者尤其关注城市中的人是如何与城市中的街道植被进行互动。

本期推送论文的研究区域为两个法国城市——巴黎与蒙彼利埃(主要为巴黎,兼考虑本次推送的篇幅,下面只谈及巴黎的情况)。选择巴黎的原因是街道植被在巴黎的历史长、数量多(1500个树坑)、有历年情况记录。研究方法为访谈法与观察法相结合。本文主要探究了巴黎城市街道植被与人(普通市民、政府部门)的互动情况,包括:(1)在人为因素影响下,城市街道植被(包括人为植被和自发植被)是如何被生产、维持、变化与消亡;(2)普通市民与政府共同参与街道植被管理,如此过程是如何改变街道的“空间性质”(匿名性减弱、被部分“驯化”,后文会解释),同时该过程又有何种其他影响。

01

城市植被的职能:从城市规划工具到城市生物多样性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城市人与城市植被在历史长河中的关系变迁,如下表:

历史时期

城市植被情况

(欧洲)古代时期

城市植被偶有可见,原因:

1)用于遮挡阳光与暴雨;

2)装饰宗教性建筑;

3)在战争,尤其是城市被敌军围城之际,可为军械生产提供木材。

中世纪时期

城市植被主要存在于私家花园之中。

16世纪

在意大利部分城市(如佛罗伦萨),植被被正式引入至城市建设之中

这些植被最早被种植于军事设施(如碉堡等)附近,以军事用途为主。但是很快吸引了大量市民前来休憩、游玩与社交,为城市植被的正式诞生拉开了序幕。

17世纪

16世纪时期军事设施附近的植被,被正式改造成为林荫大道

19世纪

(及随后20世纪)

奥斯曼工程(Haussmannian Urbanization, 又称“巴黎改造”),由时任法国塞纳省省长乔治-欧仁·奥斯曼(Georges Eugène Haussmann)牵头进行。

该工程主要从1852年持续至1870年,成功将巴黎从破旧、拥挤的中世纪城市改造成为了现代化大都市。

该工程有2项重要措施:

  1)在宽阔街道两旁植树,形成街道绿化带;

  2)城市公共绿地(如公园等)建设、拓展与普及。

21世纪

“城市生态廊道(urban greenways)”、“城市自发植被(unbidden flora)”被提出。

巴黎第一波城市植被建设起源于19世纪中期奥斯曼工程(Haussmannian Urbanization)。在19世纪中期,在工业革命背景下,巴黎成为了法国的工业中心,大量移民涌入。巴黎原有的城市规划应对人口、产业与交通增长乏力,新的城市规划方案出台。新的城市规划重视城市主干道建设,并围绕主干道拓展建成区。原本城市建筑物之间的“空白地带”被改造成为道路(乃至主干道),目的是促进城市行人与车辆的便利通行。于是,为实现人车分流,“人行道”被发明,随后“人行道配套设施(the furnitures of sidewalk)”被发明,包括街道旁长椅、街灯、植被等。其中植被尤其重要,巴黎的“林荫大道”迅速成为了城市文化和城市形象的代表。

除街道植被的普及,奥斯曼工程更是大力推广了大面积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不失众望,这些公园为城市带来了一系列的积极影响:

(1)改善巴黎市区空气质量;

(2)增强市民身心健康:为市民带来了休闲、娱乐与运动空间,改善市民身心健康——尤其是对于中下层阶级市民,因为他们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前往城市郊外游玩;

(3)提高市民道德健康:众多市民愿意前往公园进行相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而不是选择去赌场、酒吧等“道德存疑”场所;

(4)为市民提供了社交空间;

(5)形成城市文化:在人与公园的互动之中,“逛公园”成为了一种时髦的城市文化,被认为是一种新型城市生活方式,在法国社会广泛流行。

由于街道植被与公园在巴黎城市规划上的成功,植被随后成为了法国、乃至世界城市重要的规划工具。

巴黎第二波城市植被建设起源于1970年代。当时,城市人均植被面积成为了城市生活质量衡量指标,当时其最低标准为市区10㎡/人,郊区25㎡/人。巴黎在这个阶段加强植被建设的举措有:在狭窄的街道引入小型树种种植;在街道引入新型植被——花箱(但目的除了美化街道外,更重要是阻止部分市民在街道上的低素质行为,如踢球、睡觉、撒尿与乱扔垃圾等)。

巴黎城市植被建设于2011年达到了高潮,当年巴黎市民获得了公共空间管理权。市民有权发起投票,来推动区政府、乃至亲自参与到城市公共空间各项建设之中。其中,最关键便是巴黎市民有权参与街道植被的种植与维护。

上述为植被作为一种城市规划工具在巴黎的发展历史,而下文将会侧重于讲述植被是城市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指标。1980年代兴起的“城市生态学(urban ecology)”认为城市中的植被可以分为2类:(1)人为植被(domestic flora):其形成、维持受到人类的强烈影响,通常是作为城市规划的工具;(2)自发植被(unbidden flora):在城市环境中自然形成,其形成、维持受人类影响较小。其种子可能来源于城市其他植被、其他生物/物理传播过程、原有土壤残留等。“城市生态学(urban ecology)”认为,“自发植被”是“城市野生动植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物多样性(urban biodiversity)”的衡量指标。于是,“野生动植物”不再是自然环境的专利,城市环境也有属于自己的“野生动植物”——它们与人类一样,都是城市的“原住民”。

“城市生态廊道”,正如其英文直译——城市绿带,城市中由相对连续的植被组成的狭长区域。1987年,美国政府提出了“城市生态廊道”计划。其目的是在城市中建设由生态廊道纵横交错而成的网络,将美国的城市与乡村无缝连接起来,为市民提供近在咫尺的绿色空间。随后,1995年,欧洲各国出台自身的“城市生态廊道”计划。街道植被由于其具有狭长成排的、相对连续的树,以及树坑可渗透的土地,且在城市中广为分布、数量众多,成为“城市生态廊道”重要组成部分。

02

城市街道的矛盾:如何兼顾城市交通与城市生物多样性

无论上文如何阐述街道(以及街道植被)在城市规划及城市生态中的重要性,街道的首要职能永远是“交通职能”——促进人或车从城市的一个空间便捷地移动到另一个空间。正如地理学者H.W Lawrence所言:“今天对于城市街道植被,我们会认为是司空见惯的寻常事。但在19世纪,植被被引入到街道之时,如此的行为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市民担忧这些植被将会影响到街道的通行性。”

简而言之,城市街道既要保持其基本职能——交通职能,又要通过街道植被建设履行“生态廊道”职能。街道的交通职能由其两项空间性质所决定,分别是“匿名性”与“低驯化程度”。匿名性空间具有强流动性——该空间的人群是流动的、不断更新的,且这些人群内部的社会网络联系极为微弱(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如街道、公园等。非匿名性空间具有强停滞性——该空间的人群是停滞的、更新缓慢的(在很长时间段内都是些相同的人),且这些人群内部社会网络联系紧密,如家庭、宿舍等。判断空间是否具有“匿名性”,关键看空间人群的流动性如何。街道是典型的匿名性空间。正是这样的空间性质,保证了城市街道的“交通职能”,即人、车能在上面自由穿行,更使得市民对城市街道的“心理预期”为“街道是可安全高效通行的”。作为反例,“流浪汉”常驻街道上,减弱了城市街道的“匿名性”,往往引起了市民不安。

空间的“驯化”过程,就是指将“公共空间”通过各种手段,转化为不同程度可以进行私人活动的空间。私人活动包括睡觉、吃饭、如厕、做园艺等等。而高驯化程度的空间通常为私家房屋,中等驯化程度的空间为公园,而低等驯化程度的空间正是本文研究对象——街道。判断空间的驯化程度如何,看该空间能多大程度进行私人活动。正是城市街道的“低程度驯化”,保障了城市街道交通职能的正常运行。

街道两项基本职能是一对矛盾,两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两者的协调在巴黎便通过多个政府部门在政治角力中联合解决。首先对街道植被管理起主导性作用的部门是巴黎道路与交通管理局。该部门主要确保城市街道对于市民(尤其是身体残疾的市民)而言,是安全、高效可通行的,其具体的举措为:制定法律与管理规定,如街道至少预留1.4m的宽度来设置人行道;街道植被枝下高度至少为2.2m;负责树坑的铁罩网设置与更新。第二个部门是巴黎水资源与环境卫生局。该部门负责清除街道树坑的杂草、垃圾与落叶。简而言之,负责环卫工作。尽管上文已述“自发植被”对于“城市生态多样性”具有指标性意义,但是这些“自发植被”仍然会被该部门看成是“杂草”,被部分市民看成是政府“懒政”的表现。第三个部门是巴黎环境与绿化局。该部门负责照看3岁及以下的新生街道树木及其树坑,确保树木得到了及时的浇水、施肥。第四个部门是巴黎城市规划局。该部门负责保护城市古迹。就城市植被而言,主要保护部分保留自19世纪的古老树坑网罩。

而巴黎在很长历史到现在都对城市绿化采取非常进取的态度,自然体现在当地人工植被的建设(如公园绿地、街道植被),更体现在当地自发植被的建设。尤其是在自发植被在巴黎高密度街区的兴起,其原因有:环卫工人短缺,同时城市垃圾量上升:快餐消费增多与室内禁烟盛行,使得城市公共空间垃圾量增多,但环卫工人数量不变。环卫工人疲于处理街道杂草;除草剂被禁用,人工除草效率低;更关键的是自发植被地位提高,自发植被被巴黎环境与绿化局视为“城市生物多样性”之指标,“城市生态廊道”之关键。自发植被被该部门允许在城市环境中自由生长。

但目前街道自发植被面临着问题。首先是街道的一对基本矛盾:“交通职能”与“生态职能”的矛盾。巴黎道路与交通管理局推广新型材质“stabilisé(改善机械性能和耐久性后的土壤)”覆盖在树坑表面,造成了树坑表面“寸草不生”,目的是保障街道的交通职能。巴黎环境与绿化局则鼓吹自发植被应“自由生长”,发挥街道生态职能。城市街道植被的生长,演变成为了政治斗争。最终相互妥协的结局是街道植被(尤其是自发植被)在不同类型的街道,其生长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管控,如:居民区型街道自发植被生长管控最松、商业型街道自发植被要定时清除。

另一个问题是恶劣的街道生存环境。街道树坑对于植物而言,并不是理想的生存境地。自发植被在树坑中出现,部分其后因过于恶劣的环境与过强的人为干预(如时有发生的踩踏、清理等)而死亡。城市生态学家在自发植被死亡高发区,人为引入“超级植被”——具有耐干旱、耐践踏与伏地性等优良特征的植被,随后让其自由生长与繁殖,最终成为城市的“新原住民”。

通过巴黎街道自发植被的发展说明:城市如同任何一个自然生态系统,都有能力创造属于自己的植被;但城市植被的创造过程,不是纯粹自然的,是半自然半人文,存在城市人——尤其是城市政府部门的强烈干预。城市植被除了受到城市自然环境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受到了城市规划方案与城市绿化政策(及由此带来的多尺度植被管理主体)的强烈影响。


【引用】

Pellegrini, P., & Baudry, S. (2014). Streets as new places to bring together both humans and plants: examples from Paris and Montpellier (France). Social & Cultural Geography, 15(8), 871–900. https://doi.org/10.1080/14649365.2014.974067

【推送:梓聪】

【初审:美婷】

【终审:安宁】

【编辑: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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