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在前面
1.这算是对于山东医药机构的重要利好政策,最好的新年礼物,且看最后效果如何?
2.此通知全文干货、逻辑清晰,没必要摘录解读,大家往下直接看通知原文便明白。
二、政策原文
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
上传日期:2025-01-22 09:47:32
鲁医保函〔2025〕3号
各市医保局、财政局,胜利油田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提高结算清算效率,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号)要求,结合我省医保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3月底前,全省基本实现即时结算,各统筹区即时结算覆盖50%以上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实现即时结算,各统筹区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二、即时结算内容
(一)基金范围。基本医保基金,包括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区扩大基金范围。
(二)结算范围。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生育、药店购药等联网结算医药费用。
(三)结算时限。从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报当月完成结算。
三、实施路径
根据国家局部署要求,结合前期各市报送的即时结算实施路径,在全省范围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推进即时结算。后续根据工作需要,各统筹区可进一步优化提升。
(一)优化传统结算方式,压缩月结算时长。最大限度压缩月结算周期,全面压缩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上传质控、对账、费用申报、智能审核、请款、拨付等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申报,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实现当月申报、当月结算。
统筹区名单: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省本级、胜利油田。
(二)推进逐笔申报拨付,提高拨付频次。将月批量申报拨付,提速至旬、周、日,在原有月结算、年度清算流程基础上,增加拨付次数。运行平稳后,鼓励逐笔申报、逐笔按比例拨付。
统筹区名单:滨州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5年1-3月)
各统筹区根据确定的实施路径启动即时结算,细化工作方案,优化结算流程,完善功能模块,强化智能审核。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同步做好系统对接,提高申报拨付效率。
(二)评估总结阶段(2025年4月)
省局召开即时结算工作专题会,赴地方开展评估,针对统筹区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推动解决。组织各统筹区交叉学习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全面启动阶段(2025年5-6月)
各统筹区根据启动实施情况,在调整优化基础上,全面启动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实现即时结算。
(四)全面实现阶段(2025年7月)
巩固提升即时结算工作成果,2025年7月起全面实现即时结算。省级研究出台《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经办规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统筹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即时结算的重要意义,将此列入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医保系统内部要成立以市局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应包含经办、财务、行政、信息化等人员,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高效稳妥推进。在严格落实医保基金年度预付基础上,全面推进即时结算改革。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定点医药机构的沟通交流,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梳理业务流程,厘清审核、结算关系,全面做好智能审核,严格规范基金支出。积极做好与支付方式衔接,按规定落实数据工作组、特例单议、协商谈判等工作机制,减少年度清算压力。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进度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优化现行基金拨付流程,跟进即时结算,做好改革协同。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医保内部协作,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召开专班会议,认真梳理医保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召开医保、财政联席会议。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省医保局定期调度各统筹区工作进展,及时组织开展交流。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各统筹区要加强与省局日常工作对接和沟通汇报,明确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作为市级联络员,于每月10日前报送即时结算进度和经验做法。
(四)强化督导落实。即时结算是2025年对各地医保部门的一项硬要求,各统筹区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推进实施。省级将定期对各地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完成不力的统筹区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2日
《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政策解读
上传日期:2025-01-22 10:01:14 浏览次数: 47次 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省医保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2025年1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号),提出推进医保即时结算的改革任务,通过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政策,提升结算清算效率,向定点医药机构运行持续注入流动资金,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部署要求,实现“快给钱、快赋能”,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进即时结算改革。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改革任务、实施路径、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明确改革任务目标
即时结算改革前,医药机构按月向医保部门申报费用,一般在次月15日前完成上月费用申报,医保部门在费用申报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拨付。《通知》印发后,在全省全面推进医保即时结算,提高拨付频率,缩短结算周期,从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报当月完成结算。2025年3月底前,即时结算应覆盖50%以上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6月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全覆盖。
(二)明确实施路径
国家局提供了三种即时结算改革路径(路径一、路径二、路径三),我省根据前期各统筹区报送的拟实施路径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滨州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城市按路径二(“推进逐笔申报拨付,提高拨付频次”模式)推进实施,其余17个统筹区按照路径一(“优化传统结算方式,压缩月结算时长”模式)推进实施。
(三)明确进度安排
以目标为导向,《通知》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进行细化明确,指导各统筹区有序开展工作。省级层面,将在4月份开展阶段性评估总结,推动各统筹区互动交流,共同提升。在7月份研究出台《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经办规程》,巩固即时结算全覆盖成果,提高即时结算规范化水平。
(四)明确工作要求
为确保即时结算改革任务顺利推进,《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高效稳妥推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各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任务,强调了医保部门内部以及与医药机构的沟通协作。同时《通知》还要求,即时结算工作应与基金预付、支付方式改革、费用审核等工作做好衔接,厘清重点环节事项,在保证结算效率的同时,提升结算质量,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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