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牟利,汤阴县城一家驴肉火烧店,居然购进马肉冒充驴肉,做成驴肉火烧销售给顾客,从中获利5万余元。近日,汤阴县公安局联合多部门开展肉制品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时,成功破获该起销售伪劣产品案。12月12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执行逮捕。
11月27日,汤阴县公安局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联合检查小组深入辖区市场的每个角落,细致排查每一个摊位、每一家店铺,不放过任何一丝可疑线索。经过大量的市场走访和摸排工作,他们发现县城某驴肉火烧店销售的“驴肉”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且色泽、纹理等外观特征存在异样。凭借敏锐的职业嗅觉和丰富的执法经验,民警初步判断这些“驴肉”可能有问题。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38岁,河北省河间市人,在汤阴县经营一家驴肉火烧店。今年4月份以来,李某从河北、山东等地购买马肉,用于店内制作驴肉火烧使用,从中获利5万余元。12月12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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