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仅10个!

职场   2024-12-15 20:03   山东  

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管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党组相关工作和市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拟订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收费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指导全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重大科研课题的组织、论证、引进、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本系统技术机构及县级质检中心能力建设及规划,指导技术机构建设;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109

负责人:马敏

2.政策法规股

机构职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负责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5758

负责人:张丽娜

3.市场股

机构职责:拟订市场主体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指导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指导校园周边、投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拟订信用信息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3793

负责人:田育红

4.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股

机构职责:拟订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全县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依法保护专利、商标专用权和查处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注册工作,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品牌、地理标志保护的创建、申报、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247

负责人:任伟

5.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股

机构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措施办法;承担质量强县日常协调工作,做好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质量工作指导督导;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拟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省市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引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对获证产品和获证组织的监督管理,以及监督和管理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4955

负责人:刘霞

6.综合协调和餐饮监管股

机构职责:组织落实食品安全规划,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编制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各镇、各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负责餐饮服务(包括饮食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承担县级以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各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917-7960265

负责人:宋超

7.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

机构职责:负责指导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负责指导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制定食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917-7963048

负责人:杜元昭

8.特设计量股

机构职责: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推广应用。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管理制度,组织申报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立项计划;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制定并发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联系电话:0917-7964955

负责人:郑贺伦

9.药械化股

机构职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零售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开展药品零售、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注册备案制度。承担化妆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指导各镇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依法处置;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日常监管工作,组织现场检查;指导各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年度抽检工作;组织实施县本级并督导各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抽检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抽检结果及信息发布,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4985

负责人:金夏萌

10.非公党办

机构职责: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130

负责人:苟婉玉

二、所属单位

1.麟游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职责: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承担的市场、质监、食品、药品、反垄断、物价、盐业、商标、专利等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511

负责人:马红海

2.麟游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单位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年度抽检方案;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和药品的快速检测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716

负责人:尹瑞锋

3.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单位职责:负责全县计量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建立本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进行量值传递,承担计量授权范围内的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工作;为上级部门提供计量技术支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0716

负责人:尹瑞锋

4.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单位职责: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的接收分流、转办、督办等处置工作;负责12315投诉平台数据和事例的收集、汇总、分析及运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315

负责人:范琼

5.市场主体服务中心

单位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各类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负责各类企业实施年检;监督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3793

负责人:田育红

三、派出机构

1.常丰市场监管所

单位职责:负责常丰镇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17-7815603

负责人:赵博

2.崔木市场监管所

单位职责:负责崔木镇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17-7817306

负责人:王文飞

3.九成宫市场监管所

单位职责:负责九成宫镇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110

负责人:康少丰

4.招贤市场监管所

单位职责:负责招贤镇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09456

负责人:付宁乐

5.丈八市场监管所

单位职责:负责丈八镇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17-7818009

负责人:尉琳

6.两亭市场监管所

单位职责:负责两亭镇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17-7810028

负责人:晏瑞锋

7.酒房市场监管所

单位职责:负责酒房镇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917-7811510

负责人:刘俊

发布时间: 2024-12-12 16:46

来源:麟游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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