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楼市   2024-12-15 12:08   浙江  


近日,最高法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第一批),通过案例的形式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存在着不同理解。这次,最高法通过案例明确裁判规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各项权益。户主死亡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其遗产,不发生继承问题,户内其他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享有承包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以户为单位取得,在承包户的户主或某成员死亡后,其他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体现的是国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死者个人的遗产,不产生继承问题。继承人如果不是原承包户的成员,无资格取得承包经营权。

土砖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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