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回存量闲置土地!包括农村闲置宅基地吗?

楼市   2024-11-25 12:08   浙江  


为积极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11月7日,自然资源部正式印发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这两天,有网友向土砖家律师咨询,这次的收回收购对象包括农村闲置宅基地吗?

关于收回收购的对象,通知明确表示——

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从这项政策的初衷来看,通知也明确指出了,主要是为了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从收回收购的主体来看,通知表示,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注意,是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换句话说,就是国有土地才行。

综上来看,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回收购的范围内。

但是,考虑到农村宅基地的实际闲置率比较高,以及国家鼓励盘活利用宅基地和农房的宏观政策背景,土砖家律师倒是建议,能将其一并纳入,这也符合城乡融合发展的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对进城落户的人来说,由于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收回。所以,虽然现在已经有了有偿退出的政策,但实际操作上还是比较难,就算能够有偿退出,可以拿到的补偿也比较少,不太划算。

如果专项债能收回收购农村闲置宅基地,对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宅基地退出渠道更通畅了,获得的补偿也可以更高些。

土砖家律师
在这里,搞懂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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