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兆生书画精品集》分国画、书法、刀碑版刻、硬笔书法、书画理论五大类作品,共十一卷,另附四组书法长卷折页。全集前四卷由荣宝斋出版社正式出版,后七卷及长卷折页由北京循经太极拳培训中心刊印。
二、全集共收录国画作品三百七十二件,书法作品一千二百零八件,刀碑版刻作品二百二十五件,硬笔书法作品三十一件。
三、全集各卷主要由目录、图版部分组成。首卷增设作者简介及版权页,序言收于书画理论卷。
四、作品原则上按照创作时间顺序编排。无时间题款的作品,依据相关资料和记录可考证出创作年份者,则依序编列;创作具体时间不可考者,则依据作品风格特点、资料记载、经历者回忆等考订其年代,概括编入。编序原则上日无考附于月末,月无考附于年末,年无考附于年代末,作品编排次序根据版式需要略有参差调整。作者再度填笔题跋的作品,按首次创作时间编入作品序列中。
五、作品释文内容基本按照从上至下,从右至左的书写顺序辑录,部分作品文字顺序为尊重阅读习惯,略有调整。
六、为方便读者阅读,全集统一采用《通用规范汉字表》所规范的简体正字排印。硬笔书法作品中存在较多异体字、古今字、通假字的现象,用字为尊重原作的基本面貌和作者书写习惯,兼顾字形语源及承载的特殊含义,基本以原稿字形为准。作品中残缺或者难以辨识的文字,用□表示。
七、硬笔书法类作品著录信息包括:题目、质地、尺寸、年代、释文。信息不详者略。
八、硬笔书法原稿句读精简,释文依据国家2011年《标点符号用法》对标点进行了规范化校订。
九、全集中所收录的作品均经《李兆生书画精品集》编辑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