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侦”途,彰显检察监督刚性——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经验推介
以案释法:如何正确区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
摘自: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检察机关保留了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种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等案件的立案侦查权,检察侦查是纪检监察全覆盖背景下反腐败总体战略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
2023年8月,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省首批立案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21个基层院之一。截至2024年12月,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已立案侦查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的司法工作人员5件5人,协助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6件17人,所立案件实现了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有期徒刑判决率3个100%的办案质效。2024年的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到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对全市检察侦查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一、筑基强队,提升侦查效能
为推动检察侦查工作深入开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检察侦查工作确立为“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亲自抓,精心打造了由多名检察官组成的 “五型”办案团队,在技术、警力、后勤保障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并将“三个重要”的职能定位落实到维护司法公正、惩治司法腐败的实际行动上来,克服线索、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困难,独立和协助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以徇私枉法罪先后对公安机关3名民警立案侦查,这是南昌市基层检察院在“两反”转隶后,首次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并出色地完成了侦查工作,后3人均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二、严谨求实,确保案件无瑕
由于面对的侦查对象均为司法工作人员,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和证据意识。为了证据经得起审查和质证,案件侦办中,办案人员均是穷尽一切收集客观证据的手段,利用书证、物证等客观证据突破侦查对象的口供。同时,重视程序的规范性,被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有时比侦查人员更懂调查取证的程序,尤其是法院的法官,不管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审判阶段,其对证据的标准要求更高,所以在侦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的取证要求制作文书、规范取证。
截至目前,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因为证据原因被判无罪或撤回起诉。实现了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有期徒刑判决率3个100%的办案质效。
三、以案促改,深化社会治理
坚持能动司法,溯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延伸参与社会治理,努力追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在对公安机关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了全链条精准打击,该窝串案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5件5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真正实现了“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要求。在该案侦查终结后,案件侦办中发现的公安出具立功、自首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市公安局启动对过去几年办理的有立功的刑事案件进行内部核查,真正实现了高质效办理检察侦查案件的目标。
在对另一起某地司法局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对侦查中发现的妇幼保健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该地卫健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该地卫健委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当地近几年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认真梳理、聚焦线索、集中整治、查缺补漏,堵塞监管漏洞。事后回访了解到,相关医院根据检察建议在新的院区增加了对住院产妇人证电子识别系统,及时发现了两起类似案件并及时报警处置,避免了更严重的危害后果发生。